第三十四章 我只是老六(1/2)
晚上七点多,阿军把林野二人送去了东部郊区一座欧式风格的私人庄园。
庄园的占地面积极为广阔,天黑后根本看不出到底有多大,只能看到中心区域灯火通明的五层洋楼,还有环形停车场中间的彩灯喷水池。
在停车场,林野见到了洪海,他在一辆香槟色的宾利里等着自己,身边陪伴着一个身材超级丰满的金发洋妞。
见到林野身边的狐妖姐姐,洪海的反应当然也是非常惊艳,却要比其他人沉稳很多。
其实,并不是洪海这方面定力有多深,而是他这辈子享用过的各种女人实在太多,随着经验和年龄的增长,口味却变得越来越怪,越来越重了。
他现在,对于常人眼中的漂亮妹子已经缺乏性趣,只对胸脯和屁股异常肥硕的大洋马还能泛起那方面的强烈冲动,并且,还得是年龄三十岁往上的成熟型,不可以太嫩。
所以,他在狐妖姐姐面前还能保持住那种社会大哥的沉稳派头,只是由衷夸赞:“阿军他们一点都没夸张,弟妹果然是美若天仙啊。”
“弟妹之一!”
狐妖姐姐挽着林野的手臂,以一种淘气心态纠正道:“在家里,我只能拍到老六。”
真的假的?
你这样的还只是之一?连个前三都排不sh哥不确定她是不是开玩笑,但还是冲着林野竖起了大拇指:牛逼啊老弟,没人能比你更牛逼了。
不管是真是假,能让狐妖姐姐这样的绝代佳人说出这种话来,都算是一个男人莫大的能耐,莫大的本事。
阿军在一旁暗暗嘀咕:这女的,绝对的骗死人不偿命,咱这样的,还是躲着她远一点才好。
林野摇头一笑,也懒得解释了,只对海哥介绍:“她叫莫千千,还是个小淘气。”
洪海哈哈一笑,摆摆手道:“老弟的艳福,太让人羡慕了。”
就连他身边那位前突后翘到不像话的大洋马,也是用半生不熟的中文爆发惊叹:“我的天,她绝对是我在华国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我敢打赌,她一定是降临人间的天使!”
林野撇嘴:抱歉,猜错了,她是天使的死对头,邪恶阵营的妖魔。
几人随便聊了几句,洪海带领大家朝那座白色洋楼的正门走去,并低声介绍:“今天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给他的宝贝女儿举办生日聚会。不过,其他的与咱们无关,咱就是借着这个机会,多认识几个有用的朋友……”
原本,洪海还在为林野操心,毕竟他出身一般,没什么身份背景,目前来讲,也没有比较亮眼的某种光环,跟别人介绍自己时,说不定会引来某些家伙的质疑或轻视,例如:你谁啊你,一家铁艺作坊的小老板,也好意思跟我们套近乎?
现在则没有这方面担心了,只凭着林野身边的莫千千,谁还敢小瞧他,只不过,有可能会给他引来另一种麻烦罢了。
红颜祸水,女人太漂亮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刚刚进入一层大厅,洪海就遇到了好几个熟人,当然要过去挨个的打招呼,而这些人,同样惊叹于狐妖姐姐的无边魅力,总会把洪海拖到一边,小声询问:她是谁?那小子又是何方神圣?
洪海被问烦了,便回道:“聚会嘛,就是交友的地方,想知道,自己当面问去!”
林野则在狐妖姐姐的亲密陪伴下,四处欣赏这座宽阔大厅的豪华气派。
“也就一般般吧。”
狐妖姐姐故意以这种语气,给初次体验这类场合的林野提升自信,以及某一种超凡脱俗的优越感:“我在妖魔域的洞府,比这个雅致舒适一百倍,对这些早就麻木了。所以在我眼里,还不如你那个小小的狗窝呢。”
“谢谢。”
林野笑着回道:“但那个狗窝,我自己早就住够了,下一步若有条件,我也要整一座如此浮华如此庸俗的大别墅。不体验庸俗,怎么可能直接迈进你那种高雅境界。”
“随便你,小坏蛋。”
狐妖姐姐在他的胳膊上轻轻地掐了一下……
“千千?千千!”
突然,林野和狐妖姐姐听到了属于小俞同学的惊喜呼唤,从斜后方传来。
两人相视一笑,瞧瞧,在这里遇不到他,这才会觉得奇怪。
今天的俞公子,穿着一身浅色西装,身边却没有女伴,是因为,从昨天下午开始,便对狐妖姐姐魂牵梦绕,对于别的女人已经完全看不入眼,完全没有了兴趣。
今晚,他原本是不想来的,而应该想方设法打听狐妖姐姐身在何处,却因为,今天是姚青青的生日,俞姚两家渊源颇深,不到场说不过去。
更何况,没遇到狐妖姐姐之前,他的追求目标一直都是姚青青,两天前还对她死皮赖脸,各种纠缠呢。
没想到,居然在姚青青的生日聚会上,一眼看到了令自己茶饭不思的千千女神。
太好了,这就是缘分,这就是上天垂怜!怪不得老妈经常说,我俞兆麟肯定是老天爷最宠爱的幸运儿呢。
“千千,千千小姐。”
俞公子神采飞扬,惊喜万分地小跑过来,完全无视林野,眼中只有狐妖姐姐:“你怎么在这儿?太好了,太好了!知道嘛,我想你想得吃不下睡不着,短短一天就瘦了好几十斤!”
痴情小王子?
看到他这幅德行,林野原先对他的那点反感,于无形中减弱了很多。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受了狐狸精迷惑的可怜鬼。
狐妖姐姐却是见多了这种嘴脸,根本不会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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