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赠我(1/2)
寝帐里的肉搏直到悬车时才结束,激情澎湃的两人一次不够又来了第二次,这一次芈玹反客为主,像骑那匹狄马一样骑到了终点。而后,她便伏在男人怀里大声大声的抽泣,熊荆抚摸着她,在她耳边说着这个世界最肉麻的情话。
“大王欲如何?”芈玹哭了不止一次,眼睛全肿了。
“不欲如何。”熊荆一直佝偻的身子安慰她,现在才仰躺回去。“我只会有一个妻子。”
“那……”芈玹还是不太明白男人的意思。“赢南若何?”
“赢南?”赢南的脸浮现在熊荆脑海。赢南也是美人,精雕玉琢的美,如果不是这个时代不能整容,他都要怀疑这容貌是整出来的。他对赢南有一种心理上的排斥,他觉得他和芈玹是一体的,是心意相通的,和赢南没有这种感觉。
男人念着其他女人的名字想了这么久,芈玹不高兴翘起了嘴角。好在熊荆很快就说话了:“赢南若何,当看此战若何?”
“此战如何?”芈玹若有所思。恋爱的女人没智商,但中午被打了一棒,她开始有智商了。
“恩。”熊荆点头。“秦军五十余万,此战若能全歼,秦国必亡。如此……”
“若是此战不胜,秦国不亡则楚国危矣,故大王要娶赢南为妻,还要娶姬玉、娶妫可嘉、娶驺悦诸女?”芈玹说出了此战不胜的结果,说话时身体免不了微微颤抖。
熊荆抱住了她,还吻她。虽然他一直要求自己勇敢,也要求别人勇敢,然而在婚姻这件事情上,他不是自始至终都很勇敢。如果真的勇敢,他就应该不顾正朝大臣的反对、不顾母后的心愿、不顾整个天下的礼法,光明正大娶芈玹为妻。
他不敢这么做,反而把自己的难处摆在女人面前,使之变成为她的难处,这不仅怯弱,而且无耻。这可不是同甘共苦。以责任原则,保卫楚国是他的责任,与芈玹没有任何关系。可惜的是,人的命运往往在他出生之前注定,难以更改。
天下将倾,周人世界的礼法决定楚国必须与诸国联姻共同抵挡秦国。他不想这个结果,但必须接受这个不想要的结果。楚齐绝交,所以王后是赢南。现在楚齐续交,然而诸国救齐,所以王后还是赢南。
与去年攻入咸阳时的混乱不同,此时熊荆似乎找到了破除混乱的工具:‘正不获意则权’,(如果正当的方式达不到目的,那就采用权变的办法)。这是《司马法》第一篇的开头,因为篇名叫‘仁本’,第一句又是‘古者,以仁为本’,所以他弃之不读。
他所不知的是‘仁’不是甲骨文,不是商人造的字,而是周人造的字。‘仁’最初的本意,孔子的解释最贴近,‘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敬父母、顺从兄长,这就是仁的根本);又说‘克己复礼为仁’,这是说孝敬父母,顺从兄长是仁,为此委屈自己也是仁。
在孔子以及孔子之前的时代,‘仁’只存于亲戚之中。到了孟子,字意就变了,虽然孟子也说‘亲亲,仁也’,但他更多的强调‘仁者无不爱也。’原本只存于‘亲亲’之间的‘仁’,被孟子推而广之,要求无亲无故的任何人也要爱。
这就好像民主制度、三权分立仅仅是美国建国者(新教徒)秉承新教教义的选择,然而纵使全世界吃瓜群众不是新教教徒,白左仍要全世界推广,尽显‘黄左毁天下,白左毁世界’本色。
周人是富有智慧的部族,周礼包含周人的习惯法,也包含商人的习惯法,同样包含夏人的习惯法,只是因为这些是由周人增减总结的,才称之为周礼。《司马法》是周人的兵书,体现着先民的智慧。‘正不惑意则权’,这是特殊情况下的权变,无可指责。
熊荆因为‘正不惑意’唯有权变,本来也无可指责,但他难免自责。芈玹颤抖的时候他紧抱着她,吻着她,直到颤抖渐渐平歇。战事无卜,什么也不能承诺。他只能转移着话意,笑着道:“你竟然骑马了,哈哈……”
他笑得芈玹不好意思,她恢复了常态,有些骄傲的道:“马是本女公子于大市所买,骑马并不难,乃有人故意刁难本女公子而已。”答话中想起自己的新身份,芈玹立即推开男人,“男女授手不亲,亦不同席,岂能同床共枕?放开本女公子。”
“你已是我女人,为何不能同床?”熊荆把她拉了回来。
“我不是!”芈玹气恼。“我是芈女公子,不是你女人。”
“你就是!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熊荆纠缠不放,一副恶狠狠的表情。“你别忘了你我已合卺同牢,在心里已是夫妻。”
“在心里?”芈玹侧过了脸,不高兴道:“原来只是在心里。”
“现在只在心里,以后便是在楚宫。”熊荆放开她自己起了床,走到寝帐一角取出一件用锦绸包裹的长物,道:“我有一物赠你。”
“一物?”芈玹不清楚男人手中的是什么,她一直央求男人给自己一把剑,可这显然不是宝剑。
“恩。”熊荆点头掀开了锦绸,锦绸下是一把青铜戈。戈从来都是短兵器,不是后世剧中的长柲兵器,正因如此,戈手站在第一排,地位远高于身后的戟手、矛手和弓手。熊荆要送给芈玹的不是一把青铜戈,而是三把青铜戈依次并排装在一根短木柲上。
“这是锜。”芈玹认识这种兵器,但在楚语里,锜是釜的别称。
“不是锜,是我。”熊荆把我举了起来。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