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5 义而不罪(2/2)
几杖,行糜粥饮食”。《后汉书·礼仪志》有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王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玉杖长尺,端以鸠饰。鸠者,不噎之乌也,欲老人不噎。”
“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趋”。许“出入官府、郎弟(第)”,还许“行驰道旁道”。拥有诸多老龄特权。
汉代尊老之风,足见一斑。
张俭下车,持鸠杖,入里道。抵达“院中有老松”之草庐前。
叩响门扉,便有女子,丧服出营。
“敢问阿翁何人?”
“老朽张俭,特来祭拜故人。”
“张公,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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