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 门下五吏(2/2)
忠烈之士不可为。“所辅,平原人,为县门下小吏。县令刘雄为贼所攻,欲以矛刺雄,辅前叩头,以身代雄。贼等遂戟刺辅,贯心洞背即死。东郡太守捕得贼,具以状上,诏书伤痛之。”
替祖父刘雄而死的义士所辅,便出“门下”。
汉三公、郡守、县令均以贼曹、督盗贼、功曹、主簿、主记为“门下五吏”。《续汉书舆服志》:“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主簿、主记,两车为从。”
刘备为辅汉大将军,位同三公。当可设此职。
幕府门下,自非郡县小吏可比。
门下督,亦食俸六百石。
与蓟王初见。便以近臣相待。郑泰涕泪横流,伏地认主。至此携麾下豪杰,鞍前马后,以死相报。
刘备将郑氏亲族,皆迁入大震关城。子弟多有出仕,又拨略阳县街亭周围荒丘,辟成梯田,修筑城邑,令族众屯守。街亭西距大震关百里之遥,山高谷深,地势险要,为兵家必争之地。所谓“进可攻关中,退可守陇右”。
有郑氏一族屯驻,当保万无一失。
路修好,关守好。望我家诸葛丞相,再来时,已用不到。
蓟王人如其名。处处料想在先,以备不虞。
侍医来报,女囚创伤已愈。蓟王这便赶去地牢,再施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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