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洛阳(11)(1/2)
乾坤门两端,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江岳出发之前,司升聚尚在清明时节,早晚颇为凉爽,跨过乾坤门后,却已经变成了盛夏八月,夜晚闷热无风。
军中打了胜仗,照例有一顿酒肉,让士卒们饱餐一顿,反正这个年代没有高度酒,一般很难喝醉,嗜酒如命的酒鬼更加少见,酒是粮食酿的,普通的黔首百姓果腹尚且不易,很少人会养成喝酒这种奢侈浪费的“坏习惯”。
江岳的斥候队里,滴酒不沾的有十几个,只有马三饱喜欢喝酒。
马三饱趁此良机大占便宜,用自己的一碗肉汤换了好几瓶酒,然后找到江岳、唐彬和谭世,一人递过去一瓶。
“一个人喝酒没意思,来来来,都坐下,俺这里还有好东西咧!”
马三饱眉开眼笑,像变魔术似的从怀里摸出一包包吃食,几个裹着芝麻的胡饼,一包水煮蚕豆,还有两只风干的烤野兔,把充当桌案的树桩摆的满满当当——斥候外出的机会比较多,顺便打两只野味也算一项额外的福利,不像普通士兵那样难得见个肉腥。
“好,我和你喝。”
唐彬双手举起酒瓶,对着大家敬了一敬,然后仰起头咕咚咚一口气灌了进去,喝完后酒瓶一翻,流出的残酒只有寥寥几滴:“酒已饮尽,我还要去练矛,先走了。”
“哎,哎……回来,你回来!”
马三饱对着唐彬的背影徒劳地叫了两声,看他头也不回的走了,气哼哼的骂道:“靠!白费俺一瓶好酒,早知道就不叫他了。嗯……咱们接着喝,不管他。”
“杀敌保命的本事,本来就该日日苦练,唐彬今天乍遇强敌,心里憋着一口气呢。”江岳所说的强敌,就是西凉校尉董承。
董承是董卓军中独当一面的将领,真正的实力远远高于江岳、唐彬等人,今天虽然侥幸杀了他,其中的过程却凶险无比,不但江岳被他一招放倒,唐彬同样一照面就被扯下战马,董承当时如果不是无心恋战,趁势上前补上一刀,唐彬很可能就回不来了。
江岳倒地后还能躲闪和反击,唐彬坠马时却摔得很重,倒在地上任人宰割,一般人遭到这样的挫折,往往会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各种气馁后怕和不自信,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但是唐彬没有这些娇气的毛病,反而把挫折当做动力,把强大的对手当做追赶的目标,更加勤奋的操练武艺。
董承这样的强敌不是随便就能碰上的,和他生死相搏并且杀了他,是非常难得的实战历练,唐彬庆功酒都顾不上喝,就是想趁印象最深的时候,仔细揣摩这场战斗中的经验教训。
“队里这几十号兄弟,就数唐彬和队头最像,有志气,性子又坚韧,将来肯定能出人头地,俺和你们比不了。”
马三饱撕下一块兔肉,美滋滋地啃了起来:“我第一喜欢酒,第二喜欢钱,这些年出生入死的卖命厮杀,只想多捞点功劳和赏钱,等俺攒够十万钱……不,攒够二十万钱,就衣锦还乡开个酒坊,以后顿顿饭都要喝酒,没酒喝就不吃饭!”
马三饱喜欢喝酒。
平常却舍不得喝。
原因很简单,和喝酒相比他更喜欢攒钱,喝酒却是要花钱的,所以他最羡慕那些每顿饭都要喝酒的酒鬼——看看人家,那过的才是有钱人的日子,有朝一日咱也发达了,就按这个标准来。
“等你的酒坊开张,我一定去捧场。”江岳笑着说道:“咱们当兵卖命,想攒二十万钱可不容易,最少要当个屯长、军侯一类的才行,卖命也得卖个好价钱嘛。”
马三饱有时候就是满嘴跑火车,说的话不用太当真,但他如果真的现在退伍,江岳正好手头宽裕,肯定会送他一笔钱。
“俺不行,俺不是当官的那块料,万一把手下的弟兄害死了,喝酒也没滋味,再说这半年来跟着你,俺也赚了不少赏钱,知足了。”马三饱大摇其头。
谭世听他话里又把自己掰扯上了,连忙岔开话题,笑道:“那个董承还真是厉害,我那一箭本来十拿九稳的,还是被他架开了,唉,没那个命啊,手再往下低两寸,首功说不定就是我的了……”
谭世射术精良,最擅长趁敌人不备的时候突施冷箭,每每一箭夺命,唯一的缺点就是所用的骑弓力道偏软,射出的箭杀伤力不足,速度也不够快,遇到董承这样的强敌未必能射中,或者不能破甲。
他射向董承的那一记冷箭,力道、准头和时机的把握都已做到最好,就是不该射他的胸口,而是应该压低两寸,射他的两腿。
董承当时正横刀向前冲,冷箭射向他的胸口,董承手腕一翻就顺势架开了,但是如果射向他的下盘,伸长环首刀去够就非常别扭,一来不好发力,二来因为角度关系看不准那支箭的来势,搞不好就会架个空,结结实实的吃上一箭。
“射不中就射不中吧,反正有江岳在,肯定能一刀砍下他的脑袋。”
马三饱砸吧了一口酒,又向江岳问道:“队头,你为什么要练一招专砍脑袋的刀法?你知不知道,现在大家都叫你‘江砍头’!还有,你那招刀法是不是练歪了?一出刀就奔着人家的脑袋去,一出刀就奔着人家的脑袋去,俺每次在后边看着,都觉得脖子后面冷飕飕的……”
“我都是自己瞎琢磨练的,肯定练歪了,左右能杀敌就行,最起码那些家伙已经被我杀了,我现在还好好的活着。”
江岳眯起眼睛,盯着马三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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