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要不还是把他儿子卖了?(1/2)
大历朝三百四十九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民风淳朴!
当然除了……
对外,几个游牧民族天天进犯边。
对内,几个潘王偶尔作个乱。
全国,偶尔闹个饥荒,发个瘟疫。
地方上总有那么些个江湖大盗打家劫舍,杀个人放个火。
或者某个地方有几场农民起义以外!
其他一切正常!
当朝皇帝励精图治,后宫佳丽三千,个个如花似玉。
皇帝乃宠妻典范,爱乌及乌,对岳丈一家也十分的敬重,大事小事都得经同皇后娘家的同意才会去做。
所以皇帝这个宠妻狂魔是全国好男人的标榜,没有之一。
这天下的事情都是相辅相承的,就像有男人自然就有女人,半男半女也是妖人,有好人也有坏人。
有能人,肯定有贱人!
“乐先生,这死者都停尸三个月了,一身的蛆,还能验出些什么?”
义庄,棺材满屋,阴气森森,臭气熏天,寒冬腊月,苍蝇翩翩。
常州县令捂着鼻子,站得老远,看着背对着他的清瘦身影。
县令身边的师爷拿着西洋进贡的香水不停的在喷,狗腿般围着县令转,笑得眼睛眯出一条缝:“大人,您看香不香?香不香?”
乐采薇一身玄色的粗布衣袍男装,墨发束顶,窗外寒风吹来,同色的发带翩然。
她瞥了一眼站在一旁掩护着口鼻的男孩,男孩八、九岁左右,一双黑亮的眸子,璨璨生辉。
乐采薇朝那男孩伸手,声音冷冷清清的:“元宝,拿刀来。”
元宝恭恭敬敬的将解剖刀递了上去,“母……师父。”被乐采薇好眼神瞪了一眼,元宝赶紧改了口。
乐采薇戴着解剖手套,拿起解剖刀,轻轻松松的划开了死者的肚了。
他祖宗的!肉都稀了,一碰就稀碎稀碎的。她咒了一声,将刀放到旁边。朝站在门外的县令说道:“大人,尸臭辣眼睛,我要涨工钱!”
县令不停的在呕吐,来不及回答,一旁的师爷说道:“涨,涨五十文铜钱!”
“行!”一声欢悦的声音,乐采薇低头解剖。
尸体已经呈现**的迹象,若不是天气冷,只怕此时差不多只剩下几根骨头了。
乐采薇双手往尸体的肚子里掏,一股恶臭迎面薰来,“元宝,拿毛巾过来给我擦擦眼睛,他祖宗的,这尸臭太辣眼睛!”
元宝从怀里掏出一张手绢,质地是云锦,上品江南苏绣,他踮着替她擦眼睛。
乐采薇伸过脸去让他擦。
元宝憋着一口气,替她擦完,匆匆跑到外面换气了。
乐采薇还在尸体的肚子里掏,掏了半天,终于掏出在尸体的喉骨处掏出一块一两左右的黄金印章。
她将印章放盘子里一放,脱掉手套,端着盘子朝县令走去,优雅的将盘子递给县令。
县令呕的一声,跑到院外面吐了个底朝天,人一虚脱,一屁股坐在雪地里,一抬头,见乐采薇一脸蜜汁微笑。
“大人,上面刻着史氏家祠!”
师爷赶紧跑过来,端过乐采薇手中的盘子,往旁边的衙役手里一放。
乐采薇不紧不慢的说道:“我听说常州府史家老爷前阵子生病去世了,其妻丁氏掌家,你说掌家的印章都丢了,那她是怎么掌家的?”
孔县令大口的喘着气,抬了抬手,一脸虚脱:“扶,扶本官起来,本官要重审史氏一案。”
三个月前,常州第一富豪,史家老爷因病去世,继室丁氏掌管了史家,将史老爷原配所生之子史俊良告上公堂,说史俊良为了谋得财产,把史老爷给气死,由于大历朝以孝为先,非常的重孝道,官府便判决史俊良放弃继承家产的,并流放三个月,史俊良不甘心冤枉,三个月后重新回到常州,上告丁氏与其子史先良为夺家产,谋害史老爷。
孔县令一向刚正不阿,面对这种事情,不可能不理,于是就叫了丁氏过来问话,而史俊良又以自身人头担保,请求开棺验尸,证明自己清白。
尸体挖出来的时候,**程度太大,而且史老爷死时,堂堂常州第一富豪,蹊跷的是只有一副薄棺就下葬了。
常州县衙的朱仵作也没办法,只好在路上请了一个游医过来验个尸,说只要验出线索,便给十两银子。
于是就有了上面这一幕。
乐采薇开开心心的从师爷那里领了十两银外加五十文铜,带着元宝回到客栈,当夜就从客栈的柴房搬到了客栈的天字一号。
元宝抱着一只鸡腿在啃,这两天,天天啃客栈扔掉的剩馒头,他都怀疑人生了。
“母亲,我们这么花钱,真的没问题吗?我们不留着点钱去找父亲吗?父亲还远在豫州。路程漫漫。”
其实元宝觉得换个普通一点的客房就可以了,总比睡柴房要好。
乐采薇在灯下数着碎金子,抬头看了一眼长得眉清目秀,英俊可爱的小元宝,说道:“谁说要替你找父亲啦?我又不认识你父亲!”
刚过及笄之年的乐采薇半年前下嫁元宝他令尊宗政述做继室,宗政述新婚当夜就被皇帝派去平乱去了,至今半年有余!
乐采薇连宗政述那瘪三是方的还是圆的都不知道,不过……
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肯定是个老头子!听说还克妻,在她之前,已经克死六个了!
宗政老头一把大年纪,还克妻,真真奇葩了!
元宝那口鸡肉还停在喉咙里,一脸惊讶的看着她,离开京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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