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烤面筋带你穿越美妙新世界(1/2)
星云在翻涌怒号,秋风在呼啸嘶吼,雨水淅淅沥沥打在他脸上。
被井盖压着的少年,嘴边还残留有一丝血迹。
少年皮肤白皙,留着板栗色碎发,剑眉,高挺的鼻梁,1米87的身高,一只脚上的鞋已经不见只剩灰色袜子露在外面,另一只脚上穿着aj。
他的眼皮连带着长睫毛抖动个不停,嘴唇一开一合,他轻轻喃道:“水,给我水。”雨水遂顺了他的意,滑进了他的喉咙。
他使劲想要睁开眼,然而眼皮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当光芒洒到他的眼底时,他已经精疲力竭,随之而来的是全身的疼痛把他包围。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雨停了,他再次醒来,身体不再疼痛,兴许是麻木了。
“这,这里是?”入目的是萧瑟破败城市之地,方圆十里的钢筋水泥被毁坏殆尽,风沙漫天,尘土飞扬。
“真的假的,我不会做梦吧?”他下意识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嘶”他倒吸一口凉皮,噢,不,是凉气,算是默认了他来到了一处古怪的地方。
他,丰云,自诩钢琴游戏玩家,更是一个qd扑街写手,尤其钟爱于写穿越+重生仙侠文,虽然没几个读者看他写的小说,但他的心态依旧很好,拿着每个月的全勤稿费,立马就去游戏里氪金了。
在剑网三买外观,买买买;给g胖送钱,送送送;上菲特狗购石头,抽抽抽。
室友阿武每次都鄙视地看着他码字,“写小说不如养猪,俺父亲在龙民村办了个养猪场,可赚钱了。”
可是他依然坚持了他的写书梦想,万一哪一天他就火了呢?
“有600块钱总比没有来得好。”这句话都快成了他的口头禅。
丰云自己也是个老书虫了,一次,他实在是卡文卡得慌,便随意找了本其他类型的书籍来消遣,他祈求那本小说能带给他灵感。
他随意点开一本末日无限流的小说,名字叫《末日之任我逍遥游》,光是看到书名字就很潇洒有木有,还有点种田文的既视感有木有,可惜,他打开那本书之后,就被雷得外焦里嫩。
书里的配角叫丰云,对,跟他同名同姓,原谅他一时兴起不自觉地代入了进去,不得不说这本小说文笔真不错,他很快便进入了状态。
男配丰云,水系异能,有个怪癖爱翘兰花指,末日前妄图抢主角的女朋友,末日后,又妄图抢主角的金手指,各种卧薪尝胆。
一开始,丰云以为这个情节是要把男配写成dà_boss的节奏,结果,男配在书的前两百章就死了,死于下药+菊花残,在那本书里,主角涂浪发现了男配对他的背叛,他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就这样了.....
丰云不忍直视,他反复确定自己看得是qd末日升级打怪主角爽文收小弟然后走上人生巅峰文,而不是扭曲耽美文。
作者,赔钱!你还我三观来,他,他可是全订了啊!现在读不下去了要闹哪样!
于是他边吃着室友阿武给他带回来的烤面筋,边洋洋洒洒写了千字长评,并给那本书打了个一星评价,评论期间还被莫名其妙弹出来的养鲲游戏的页游封面吸引,他点击了一下,结果发现里面根本没有鲲!骗人,比贪玩蓝月还不如的渣渣页游!
然后就老老实实去睡觉了。
醒来时,本该还在寝室的他,却是在这里——这个荒凉无比气氛还有些诡异恐怖的地方,而且他还被井盖死死压住了肚子和腿,此刻他双手绵软无力,根本推都推不开。
他,果然穿越了!
并不是很想穿越,他只想读书之后找个工作然后家里帮忙整套四线小城市的房子首付,然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说。
他平凡的生活,被穿越之神彻底打破了。
又休息了好一阵,当他拼命用双手和腹部核心的力量配合大腿把加厚型井盖往侧边一推,这才恢复了自由,他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虽然空气中充满了无数粉尘颗粒。
一点点重新活动着四肢,双手不断的敲打着自己的腰腹腿,缓慢撑起上半身来,他看着自己身上的这条深蓝色牛仔裤,陷入了沉思。
白衬衣,牛仔裤,皮肤白.......这配置怎么越看越像小说里的那位男配?又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他是寸头,这位是碎发!
卧槽,他穿书了?
他尝试着站起来,费了老大劲才歪歪扭扭地把身子斜倚在一块建筑残垣墙边。
抬头望天,远处景象尽收眼底,得,还真是穿书了,倾覆的高楼大厦,只有那破碎成几大块广告标志牌断断续续上堆在了残渣表面,广告牌上面隐隐约约还分别写着“海椒市”、“第一”、“”字样。
丰云立马决定:他要远离主角,保护菊花,努力活下去,活到最后!
假如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多管闲事,写什么长评啊打什么分啊,还不如直接到作者书友群去找作者商量退我后面没看的章节的钱呢。
对,丰云是个大二狗,学生党,家里给的零花钱不多,所以有点抠。
所以自己为啥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呢?(╯‵□′)╯︵┻━┻丰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一切都是命运石头门的选择,噢,不,是烤面筋的选择。
那个夜晚,室友阿武:“丰云,吃烤面筋吧,香香的辣辣的,可带劲了,保你每个清晨和黄昏都开心。”
他接过了阿武递过来的面筋吃了起来,说时迟那时快,他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一口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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