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梦魇 中(1/2)
他们在瞪詹姆斯的脖子!
事情已经明了——他们是凶残的反抗者,他们准备谋杀王子。
如果他们真的得手,“三大”的施行因此陷入停滞状态,或许孩子们能在历史书的课外短文上找到他们的名字,报纸杂志的编辑们也会把这起极富戏剧性的历史史实用做头条,争相报道,以此为契机,他们也出名了,或者成了臭名远扬的罪人,落得个“死缓”的悲惨下场,又或者成为光宗耀祖的英雄,高薪受聘于安保行业,这都得看“三大”会不会被废了。
突然,他们窜起身!
要开始了。
此时,他们的个人命运,连同那两辆大巴的孩子们那十几年的学业生涯,都决定在这刀光剑影间。
冯晓军配合他们的行动,举起长剑,直刺詹姆斯的左胸膛!
心脏就在这位置!
如果这些刺客要杀的是一个在逃的青年学生,即使这家伙偷了钱,抢了包,只要受害人不至于咽气,冯晓军都会把剑尖朝向这些刺客的喉咙,如果他们还敢往前走上一步,冯晓军便会往他们的脚裸部刺上几剑,那时他们只能被人扛着走了。
然而,这混蛋是詹姆斯!
一个想把全国小孩都关进监狱的野心家,在冯晓军眼里——他死有余辜!
于是,在冯晓军看来,不管刺客是谁。
不管他们想谋财害命也好,保家卫国也罢。
只要他们肯杀詹姆斯,全他娘的是英雄!
一个矮个男人大叫了声,举起水果刀,扎向詹姆斯的右肋。
这男子是第一次干这事,右臂战战兢兢的,他手上水果刀刃薄得像剃须刀的刀片,不知道会被詹姆斯的肋骨给迸断。
另一个高点的男子,他的目标才是詹姆斯的喉咙!
冯晓军恍然大悟——一个人负责虚张声势,另一个才发起主攻,多有默契的俩人。
否则,他们肯定在在行动前就得花个十几二十分来说明技巧,去排练动作,正式上战场时,或许还要搞一套手势交流动作,以防止情况有变。
冯晓军自然而然想到了冯婷,想到了她在公路上“义演”时,当她朝自己冲过来时,自己“扑通”一声就趴在了地上,他当时的大脑反应,也不是快得能从冯婷大嚷“警察”中猜到她要“义演”,他只知道冯婷要“恶作剧”了,重要的是,他还知道冯婷的恶作剧总能让自己逢凶化吉,于是冯晓军这“趴”的动作就显得迅速而又有力,甚至给膝盖留了块瘀青。
于是,这两位刺客的默契除了“理解”,还不行,还得有目标一致的团队精神。
他们应该,不,是一对兄弟,亲兄弟!
冯晓军突然感到一股抑郁,心悸了,出剑的速度也慢了。
是冯婷!
别想她的往事,现在得为她讨公道!
替这遍地孩子的遗体,伸冤!
冯晓军扬起嘴角,这是一副得意的表情,他宛如看见詹姆斯的心脏被长剑贯穿,又或者被水果刀割断脖子上的大动脉。
想要用刀子暗伤一个人并不难,简单得就像忽然拍拍某个人肩膀,被害者甚至都不知道脖子或者胸膛怎么变得冰冰的,而詹姆斯不是神,没有三头六臂的能耐,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詹姆斯的血液喷得满地都是,也可能喷冯晓军一脸的血。
冯晓军下意识想眯起双眼,以防止血液溅到双眼,不过他偏偏把眼睛瞪大!瞪圆!
此时,詹姆斯的处境已经是命悬一线!
奇怪的是冯晓军没听见他求饶,也没看见他有什么大的动作,只是看着东面的一间废旧的士多店的卷帘门。
冯晓军那时的心脏真是蹦到了嗓子眼——这家伙的每一个动作都暗藏阴谋,而这小小的一个眼神说不定都可能扭转战局,或许那间士多店里藏着狙击手,他看过去的眼神正是一个开枪的指令。
这个判断有些牵强,不过他也猜对了一半,这附近的确有狙击手,枪口也锁定了冯晓军与那两名刺客,他没有扣扳机,这很遗憾,错过了立三等功的机会,当时**的扳机已经被狙击手扣到了一半,以他的话来说便是一只蚊子落在他的食指上,子弹就可能打出去了,只不过蚊子还没碰到他食指前,詹姆斯就已经把剑抵在了冯晓军的喉咙上。
詹姆斯说了一句话,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正是这句话让冯晓军乱了阵脚。
冯晓军很长时间都没整明白,他到底是在威胁自己,还是为了保命而耍的诈术。
詹姆斯说这句话时,语气就像法官读审判词般,冷冰冰的,又如同用机器播放出来一般,字正腔圆的话音,带着一股不可置疑的威压感,听到他说话的人就宛如带着手铐的犯人,瑟瑟发抖地站在詹姆斯的面前,他的背后全是荷枪实弹的武警。
他说:“冯婷,你出来见你哥一面,他“暴力反抗执法者”,我不得不枪毙他!”
……
冯婷!
他知道冯婷在士多店附近?
换个问法。
冯婷还活着?
冯晓军一听见“冯婷”,他的大脑就乱成一团,他甚至想把视线从詹姆斯身上转移,转移到那间士多店去。
詹姆斯捅到了冯晓军的软肋。
詹姆斯这句话一听上去仿佛是对冯婷说的,对冯婷是“关怀”,这“关怀”巧妙的突出冯晓军必败无疑的结局,所以这又是一句信心十足,甚至可以说成是挑衅的妄言。
他可能是在耍诈,目的只是想转移冯晓军的注意力,不过冯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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