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威胁(1/3)
第二天,全港各大报纸的头条都不是萧炎的《一奏倾情》,而是九龙塘区的一栋独立别墅燃起大火的消息,这场大火甚至波及了隔壁两栋豪宅,四辆消防车直到早上才把大火扑灭。
这栋别墅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鼎鼎大名的马家兄弟之一的马如住处。
据说,当时身在豪宅的还有弟弟马珍,以及三大潮州帮之一的白马帮十几位骨干成员,加上两兄弟的亲人,一共三十余人无一幸免,曾经在香港横行一时的马家和白马帮,竟然在一场火灾中惨遭灭门!
这种报道当然是胡说八道,但从香港各家媒体无不将此事刊登头条报道,唯独马家兄弟旗下的《东方日报》未曾刊登报道就能看得出来,这事未必是假的。
很快,三家电视台的新闻也报道了这件事。
这下彻底坐实了新闻的真实性,从电视上能看到马家大宅被大火焚烧一空的照片,还有那一长排被盖上白布的遇难者,这事居然是真的?
这事当然是真的,昨晚整个九龙塘都能看到这场大火升起的浓浓烟雾,站在佳艺大厦的高层能直接看到火光。
但马上又新消息传出,正是昨晚《一奏倾情》首映礼上,萧炎和罗峰当众驱赶马家兄弟的事情。
这事就很巧合了,很难不让人把两件事做联想,难道是萧炎和罗峰先下手为强了?
“荒谬,昨晚首映礼结束时,都差不多12点了,我们哪有时间去杀人放火!我看你们的想象力很丰富,可以来电视台或电影公司上班了。”
罗峰在第二天接受采访时,当然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而且言语间总有一些对马家兄弟的藐视,对于这种惨案没有一丝心理波动,就好像死了几十只蚂蚁一样微不足道。
“我们晚上8点将拥有黑帮背景的马家兄弟驱离,但我们针对的并不止他们,而是当晚到场的所有黑社会。正巧晚上11点,马家兄弟就被一把大火烧死了。但我们不会说什么死者为大,因为这种人死了一点不可惜。可这事与我们没有关系,如果将这个故事改编成电影,你们想想逻辑上通不通?”
萧炎当然也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三个小时就完成这样的行动,说出去谁信啊!?
一位《东方日报》的记者觉得他这些话过分了,说道:“死者为大,您这么说,不担心造成不好的影响吗?”
“哼,都说死者为大,可伺候死者的仵作,为什么地位这么卑微?其实人们不是觉得死人值得尊重,而是害怕吧,因此才虚伪的用尊重来掩饰恐惧。但对于一群卖洗衣粉的人,难道他们死的不好吗?”
萧炎这些话有很多槽点,“死者为大”在中国可是上千年的传统,那句“死得好”未免有点太真实。
但他接下来的话更真实,而且有一些诽谤成分了,毕竟警方也没有足够证据起诉马家兄弟,这话如果被马家兄弟的亲人追究,是能将他告上法庭的。
但将他和罗峰与此事强行拉上关系,这个真的没法让人信服,连警方也觉得这事虽然有所巧合,但并没有去传召两人问话,他们也不可能这么做,否则一样会被两人告上法庭。
他们有动机,但不可能付诸行动,除非这是蓄谋已久的行动?
这倒是有可能,结合两人在首映礼上对马家兄弟的当众羞辱,这倒又有了疑点。
但问题是,他们最多是幕后主谋,不可能亲自上阵,因为时间上来不及,当时数百人都可以做证,马家兄弟的别墅起火时,中原娱乐的所有人都在首映现场,他们就算会飞也来不及。
警方得到的线索更多,他们安插在马家兄弟身边的两个卧底,昨晚竟然奇迹般的从这场大屠杀中生还了?
这当然是一场大屠杀,那两名卧底亲眼见到两个蒙面人用非人类的身手,瞬间将客厅里的六人爆头击杀!
这个枪法不客气的说,就算警队枪王来了也做不到,那两人开枪的速度太快了。
但是两名卧底除了提供这两人的身高都不矮的线索外,就连对方大概的身高,还有没遮挡的眼睛都看不清楚。
当时他们都被鲜血和脑浆阻碍了视线,视线也有一阵模糊,随后就被打晕了。
这个就得提到大佬的新本领“鬼遮眼”,虽然没有电影里那么夸张,能够让人面对面都看不到,但以大佬的功力足以短暂模糊对方的视线,至少能让对方在几秒内看不清楚事物。
这一点时间,就足够乔蚩尤和拓拔野完成击杀,顺便将两人打晕,还不暴露自己的身材特征。
这两个卧底只能模糊的看出他们大概180cm左右的身高,但是胖瘦却看不清楚,皮肤和眼睛特征就更无法看清,基本上就看到一个背影,连当证人的资格都没有,他们的口供完全不具备法律效应,等于昨晚根本没有目击证人。
“他们知道我们安插进去的卧底?难道我们警方也有卧底?”
一哥听过西九龙总警司报告的所有案件内情后,很容易就想到了“内鬼”两个字。
“这些杀手称得上神通广大,除了我们两个卧底幸免于难,另外两名幸存者据卧底透露,都是颇有江湖道义的角色,再加上马家兄弟的家属也没有被波及,我们认为这伙杀手的目标很明确,他们只诛杀帮派首恶,还有平日里为非作歹的恶棍,但没有牵连一个好人和无辜者。”
西九龙总警司也觉得这事太过玄幻,怎么看都像是小说里的情节,但却在现实里发生了。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