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得手(2/2)
了。“我们剥皮切肉,顺便看看它的身体构造。”林迹另外拿了一个矛头,招呼众人动手。
皮是肯定要剥回去的。长毛象的毛长半米,做成带毛的皮衣估计就不合适了。不过把毛剃下来做毛衣应该没问题。皮的话,再弄成光板牛皮一样,用来做靴子或者皮衣皮甲应该都行,说不定比牛皮还要结实些。
破屠从林迹切开的脖子口开始下刀,切出来的是厚厚的皮下脂肪层,比后世的家猪还要厚实许多,一般厚八九厘米,有些地方甚至有十厘米,最薄的地方是脖子的位置。
脂肪对于史前人类来说是好东西,价值不在蛋白质之下。这一切出来,墩木就傻乎乎想往嘴里塞,被林迹狠狠拍了一巴掌才想起,现在部落不提倡吃生肉了。
因为脂肪厚,石喙射出的箭又是骨头箭簇的,只射在了长毛象的肩膀脂肪层里,几乎连血都没怎么出。
这让石喙颇为沮丧,觉得自己一身里里外外的尿白弄了。
一路剥下去,发现破屠的第一箭也没有完全射穿它的头骨。长毛象的头骨前面的位置有一块骨板,是连接它的长牙的,非常的厚实,从侧面射来的箭就卡在了这个位置上。
而射在两眼之间的箭,因为角度正好,倒是把这个骨板射穿了。
林迹拿矛头往它头骨的位置捅了捅,总结道:“正面攻击是最费力的,如果射后一点,它的头骨就穿了……其次还可以攻击脖子,大动脉和气管在这些位置……我们看看它的心脏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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