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 我拒绝了签字(2/2)
我没有可交代的,没有做犯法的事。”无论他们怎么问,我就是反复的说着这一句话。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后,他们让我看了一段视频。是我在钱一的门口留下的影像,莫爽戴着面罩,我的面目看的一清二楚。警察这时候说道:“你是不到黄河不死心,检举你的人说的很明白,就是你赵有财。而且,还有这视频为证,你不会说大清早的去玩了吧?”
我只能沉默。要办钱一,缺少这证据那证据的,可是要抓我,却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再抵赖也没有用,但是我先保持沉默。因为我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捋一下,让他们感到我去收拾钱一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不对他采取措施,他就会把我和阳阳杀掉,说起来,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对,是自卫!
于是,在又沉默了一个多小时后,我就把钱一三番五次的害阳阳和我,昨天晚上又把我和媚媚装进麻袋里,不但非礼了媚媚,还要把我们沉到水库里喂鱼。最后,我说道:“钱一已经到了穷凶极恶的地步,不把他灭了,他就会灭我们!我这是正义的自卫,是万不得已之举。”
“那你就是带着要杀他的动机去的?”警察问。
我说:“没有。就是想教训他一下,然后让他滚出广州,永远不要再回来。”
后来就让我看笔录,然后就是按手印。后来,他们就拿着笔录走了。我坐这里等着,看他们如何发落我。我没有看倒郑辉的人影,我也没有要在他的身上寄托什么希望,因为阳阳,他早就恨死我了,以前他就说过,走着瞧。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又有两个警察过来,问了一些我刚才说的主要情节,然后就让我在一张表上签字,我看到上面写着一行清晰的字迹:同意刑事拘留。我抬起头,问道:“你们要拘留我?”
“你涉嫌故意杀人,刑事拘留后,做进一步的审查。”警察面无表情的说。
我把笔一放,拒绝了签字:“钱一才是故意杀人犯,我只不过是让他停止再次的伤害我们,教训了他一顿,我还成杀人犯了!”...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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