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纸迷金醉惹人痴 父子反目曾几时(1/2)
“他是我儿子,唯一的儿子。出生的时候,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天灾人祸,树皮都被饥饿的人们啃的一干二净。当时由于没有粮食,你师母也是严重缺乏营养。没有奶水。他在襁褓中奄奄一息,差点饿死。你师母为了救他,气血逆行,用自己的精血来喂养他。由于干旱,饥饿,当时饿殍满地,细菌横生,怪病层出。我作为一名医生,不能不管不问。在外面日夜奔波,拯救病患。后来,当我赶回家中的时候,你师母已经瘦骨嶙峋,不成人样。而他,却是白白胖胖,冲着我呀呀的笑着。我愤怒,悲痛,却无能为力,因为你师母精血过度流失,已经回天乏术。我知道,你师母也是在故意惩罚于我,怪我没有好好的陪她,照顾她,葬了她之后,我就带着他离开家乡,开始四处行医救人。他慢慢长大了,也许是他母亲精血喂养的缘故,他的身体强于常人,天赋异禀,在他五岁的时候,我就毫不犹豫的替他疏通经脉,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修行五行诀。果然,他没让我失望,短短的十多年,五行诀就已经大成,他还从中悟出不少自己的见解,更加青出于蓝。正在这个时候,国家提倡改革开放,他恳求我让他出去闯闯。我就答应了他,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性子不够坚毅的他,早早的便沉溺于外面的花花世界之中。”说到这里,李淳停顿了一会儿,拿纸巾擦了擦自己的眼睛,看来数十年过去了,他一直没有忘记这段伤痛。
“当初的十年内,他还时常回来看我,但从来没有告诉我自己在做什么,后来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直到香港回归的前夕,记得是六月中旬的一天深夜,我正在卧室调息,突然听到院子里有沉重的脚步声,于是我便起床开门一看,一个踉踉跄跄的黑影正向着我的房门奔过来,我定睛一看,原来正是他回来了,不过这次却是身受重伤。我当时很是吃惊,他的身手,江湖上已经鲜有敌手。但这次却被伤的不轻。我把他送到密室,他已经接近半昏迷状态,我把他的衣服解开一看,在他的前胸处有一个掌印,凹陷皮肤内半寸多深,一片乌青。正是中了江湖上霍霍有名的奔雷掌.我知道他这次肯定是闯了大祸,惹上了不该惹的人,所以我非常怀疑他到底在外面做什么。怀疑归怀疑,毕竟他是我的儿子,我就用金针暂且护住他的心脉,保住他的性命。就在我脱了他的上衣准备施针的时候,在他的左肩上发现一个纹身,一个金色的,缩小版的苍鹰,展翅飞翔,活灵活现,好像要从他的肩上飞出来一样,侧脸看去,又像一个篆体天字。当时我就吸了一口冷气,想起世界黑道上流传的几句词谣:
天在做,
人在看。
举头三尺神明现,
阎王要你三更死,
岂能留你五更天。
天鹰、人王、贾神明、甄阎王。震惊中外的四大杀手。在世界的黑道上都留下赫赫威名。我真的没想到。排名第一的杀手天鹰居然是我的儿子,因为每次杀人之后他都会留下自己的独门标志,也就是跟他肩上的纹身一模一样的印章。”
李淳深沉的说着,王梓远听到的却是师傅那无尽的无奈。
“我足足帮他疗伤了半月有余。他也脱离了生命危险。就在那一夜,他给我说出了他的一切。他从家离开之后,跟随开放的潮流只身来到了深圳,当时深圳是我们中国的第一个经济开发区。经济迅速的升温,让多少人为之疯狂痴迷。每天夜幕降临,霓虹闪烁,夜店沸腾。多少人深陷这桃色的陷阱。他刚开始还能守着那灵台的清明。可惜,短短的两年时间便沉醉其中。因为钱,他第一次做了人家的帮凶,帮人将一个仇家暗杀,挣得了他人生的第一桶金。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独来独往,杀人于无形之中。谁有解决不了的人,只要付给他足够的钱,他都会让人在这个世界消失。慢慢声名鹊起。数十年间,从未失手。不过因为他所参与之事都是世界各大黑帮的斗争,所杀之人都是罪大恶极之徒,所以正义之士基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他逍遥于世界黑道之间。可惜了,就在香港回归前夕,香港洪兴社团一名头目找到他,希望他帮忙杀一个竞争对手,当场付了足够的金钱。他没有多想,当天晚上潜入自己的目标家中,将目标一举击杀。却不知这次暗杀,将自己置于风浪之上。”
“难道他杀错人了吗师傅?”梓远好奇的问道。
“不错,当他听到中原几大名门正派对他的讨伐令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无形之中助纣为孽,做了一次大大的汉奸。原来当时洪兴里面并不是简单的帮派内斗,而是牵涉到内部支持港独跟支持回归大陆的问题,请天鹰的那个头目叫周峰,外号疯子。彻彻底底的一副奴才嘴脸,令人作呕,只想着独霸洪兴,跟政府作对,亲近外国政府,做一个彻彻底底的汉奸。被天鹰所杀的正是洪兴的新秀,一心想吧帮派带到正路的一位热血青年。主要的是,他跟疯子一起当古惑仔的时候,还救过疯子的命。当天鹰知道事情的原委之后,真是义愤填膺,怒不可遏。当晚便去到周峰的去处,大开杀戒。因为疯子知道自己作恶多端,终将有人会取其性命。请了不少能人异士,还有几十个保镖,天鹰一人独闯周家,把周家杀的鸡犬不留,最后却也落得个重伤而逃。逃回大陆的时候,又被大陆的门派讨伐,知道自己有所理亏,无心再战,故意挨了天山奔雷掌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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