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回程(2/2)
头到尾不插话,可一个小艺人怎么能劳得动一家上市集团的ceo?没点猫腻,谁信。
再看小艺人那漂亮劲儿,即使他一把年纪,老婆孩子都有了,也忍不住心猿意马一阵呢。
盛大不肯出,程总必是肯出的。
天音表明了要在唐咪身上狠狠啃下一大块肉才肯放人,咬死了不松口,盛大也是没辙,总不能真去打官司,如果这样,这艺人恐怕是废了。
“五千万的话,万万不可能,三千万,是我们的底线。”
盛大拥有独立经营权,即使正恒控股,也不能强迫他们做出非专业的决定,除非……程总肯自己私人出资,填补剩下的金额缺口。
程昊没搭这个腔。
陈总思量着,兴许是大金主觉得不值?他咂摸了下个中滋味,从男人的立场上,顿时又觉得能理解了。
而唐咪要继续留在天音,有头上那几座佛压着,资源估计好不到哪儿去,就算一年到头不歇气,两三年也未必能给公司挣到这个数。
现下,只要动一动笔,就能来一大笔资金……
买卖还是划算的。
不过:“唐小姐在合约期间,签下的戏不能带过去。”
这是特指《丽妃传》了。
唐咪签约时,早留了一手:“剧组与我签约合同里有一条附加条件,倘若女一不是我,对方有权毁约。”
这是一份属于她自己的个人约。
天音才不在乎,即将弃他们而去的女艺人发展得好不好,要是不好,他们兴许还会拍手称快。
但唐咪提出了一个让他们无法抗拒的条件:
“与盛大签约的头三年,我个人收入的百分之十,依然归天音所有。”
不是片酬,而是个人收入。
“成交。”
天音三千万到手,而接下来的两年,不需要付出任何东西,就能平白享受一笔额外收入,何乐而不为?
自此,他们反而希望唐咪发展势头越来越好,最好能一飞冲天。
在各方见证下,唐咪顺利跟天音解约,将合约转入了盛大,并与天音也签了份解约附件,注明接下来三年,个人酬劳的百分之十归属天音。
等天音和盛大的人都走了,唐咪也快累瘫了。
这一场会谈,就细则谈了半天,中途孙特助给所有人叫了外卖,现在已经接近下午五点。
“唐小姐好本事,虽然损失了百分之十的收入,却杜绝了天音对外爆你黑料的可能。”
从会议室转移到程昊办公室,唐咪又签了份合约,约定每月抽取酬劳的百分之三十,用以支付这笔欠款,直到还完债。
还没红呢,就已经欠了一屁股债。
唐咪心里暗骂了声杨白劳,猜度程昊千方百计算计她钱袋子的意图,表面上却按着肚子,抬头可怜兮兮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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