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取巧(1/3)
一小时后,雒都四环外的雒都市公安局看守所。
这里挺偏僻的,他们从市中心过来,走二环路高架桥转三环路再转一段绕城,全程几乎不堵,也走了快五十分钟。
距离大门两三百米的地方,停着吕潇潇新换的橙黄色路虎神行者。
祝锦川的车怕是被余文忠重点盯防的对象,最好低调点。恰巧吕潇潇换了车,车牌都是新的,不那么起眼,免得提前暴露行踪,又引出什么事端来。
尤其是那伙子无处不在的记者。
祝锦川和凌俐,坐在车后座。
“戴上眼镜吧。”祝锦川说。
“哦。”凌俐乖乖答应,从背包里摸出许久没戴过的那副黑框眼镜,犹豫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微侧过身子,从眼睛里把隐形眼镜给扒拉了出来,放到随身携带的隐形镜盒里。
祝锦川头都没转一下,等凌俐弄好,抬腕看了看手表:“走吧马上就要到三点,只怕余文忠的飞机,也马上要降落了。现在有人通风报信是打不通电话的,一会儿就未必了。”
凌俐点点头,有些紧张地咽了口口水。
她不那么自信地看着自己的衣着,抬头询问两人:“我这样穿能行吗?不会被被告人觉得太嫩了一点威慑力都没有吧?”
她今天完全没想过会被抓来看守所,早上随便找了条连衣裙穿上就出门了,竟然是这样清淡的颜色。
太不像个律师,太不专业了!
祝锦川没有作声,吕潇潇做了个夸张的快要仰倒的表情:“大姐,你问了不下十遍了。可以了,美美美,就等着你去迷倒被告人,让他赶快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我们能早点收工吧!”
凌俐双颊一红:“讨厌。”
接下这案子两个来月,凌俐终于见到了本案最关键的人物,被告,郑启杰。
他穿着白t恤橙红色马甲,一米八向上的身高,可是佝偻着背,乍一看似乎一米七多点的感觉。
另外的感觉,就是憔悴、浮肿、阴郁。
至于长相如何,除了头顶剪得很短、钢刺一样的头发给人印象深刻,他的脸属于看过了几秒就要马上忘记的。
郑启杰站着没动,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俩。
他的眼珠子有些发灰,眼神说不上锐利,却让凌俐很不舒服。
怎么说呢,那眼睛死气沉沉的,还带着什么都不在乎的意味。
他一动不动半天,终于在会见区隔着律师和嫌疑犯的铁门前坐下,说:“我的律师似乎不是你们。”
声音哑哑的,还有点发虚,似乎有点中气不足。
祝锦川没有回答,站起身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包烟,从铁门缝隙里扔了过去。
郑启杰眼睛明显地一亮,视线移到烟盒上就再挪不开,还动作幅度极大地咽着口水。
狱警从桌面上拿起烟盒,检查了一番,之后抽出一支给郑启杰送到嘴里,甚至还给他点了烟。
之后,狱警后退一步,靠着墙角站立。
郑启杰还在旁若无人地抽着烟,每一口都想要用尽自己肺活量,恨不得能一口燃到底。
凌俐看得目瞪口呆。
不会吧,这郑启杰被关了一年多,能让狱警点烟递烟,难道混成了狱霸?
祝锦川看她的表情就知道想歪了,靠近她耳边压低声音,有些无可奈何地解释:“穿橙马甲的都是重刑犯,戴着手镣脚镣不方便行动,狱警一般都不会太为难的。”
凌俐忙收起脑袋里“监狱风云”的片段,跟着祝锦川,在铁门前一张长长的桌前坐了下来。
祝锦川没有着急发问,而是等里面的郑启杰抽完了第一支烟。
等第二支烟开始燃起来的时候,氤氲的烟雾中,祝锦川开了口:“我们是唐傲雪母亲委托的律师,我姓祝,我旁边这位姓凌,今天来,是想问一下案子的事。”
听到他的自我介绍,郑启杰眼珠子都没动一下,似乎早有预料一般。
好半晌,他抽了口烟,又吐了个圆圆的烟圈,饶有兴味地抬起头看着烟圈袅袅上升。
那烟圈越来越淡,终于消失。
郑启杰终于开了口,声音平而缓:“我实在不记得哪条法律法规说过,被害人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哦,不对,现在提起公诉,我应该自称被告人了。”
凌俐心里一紧,祝锦川则神色未动,带点自嘲的声音:“这么看来,我们今天要白跑一趟了。”
郑启杰笑而不语,只是唇角上扬着,眼底依旧死水一滩,没有丝毫波动。
第二支烟都抽了一半,凌俐终于忍不住了,一番思忖后发问:“唐傲雪,究竟在哪里?”
郑启杰转头看她:“我说过我不知道的,就算我说我知道还告诉你,你又不是警察,这没有签字没有画押的,就等于我没说过。”
凌俐一时语塞,只觉得郑启杰这人,心里简直明镜一样,非常地冷静,完全知道自己的处境,也完全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还有他说话时候的表情和蒙着一层灰样的眼神,太可怕了。
凌俐喉头滚动,吞咽着口水,十几秒后还是坚持问下去:“你告诉我好吗?她妈妈再找不到她,只怕又要出一条人命。你是没见到一个女人两年间瘦了四十斤的样子,实在太惨。”
郑启杰的神情依旧是不为所动,转头看向祝锦川:“这位……”
他话停了下来,眸子朝上看,似乎想不起应该怎么称呼祝锦川,几十秒后终于接下话:“祝律师是吧?你带的这位小妹妹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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