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电灯泡加备胎(1/1)
“喂!玄子,你在干嘛呢?睡着了?”常凯轩迷迷糊糊听见沈元杰叫他。
没想到居然打盹了,常凯轩睁开眼,看见沈元杰正从后视镜看他。他用手眼睛抹了一下,:“眯着了。”
沈元杰:“昨晚做什么坏事了吧?和我们在一起居然能睡着?”
常凯轩郁闷的:“做你们的电灯泡你不介意我也不好意思啊。”
兰诺咯咯笑道:“我对轩哥做电灯泡一点不介意。杰哥你呢?”
沈元杰又从后视镜瞄了一眼常凯轩,问兰诺:“诺诺为什么不介意有人做电灯泡啊?”
兰诺捂嘴笑道:“我可以幻想轩哥是我的男友备胎,这样你再怎么看美女,相信我都会好受不少。”
“晕”沈元杰和常凯轩都同时。
沈元杰:“玄子,以后你记住,你是我的诺的男友备胎,不能对不起她啊。”
常凯轩:“你们啥意思,是不是回去之后我可以单独约会诺啊,哈。”
沈元杰一边开车一边用食指往后指了常凯轩一下,:“约会可以,必须带上我,你出钱请我们吃请我们玩。备胎当然是诺最亲的人。”
兰诺撇撇嘴,:“杰哥最气了,轩哥你约会我,我们不告诉他。”
常凯轩急忙摆手:“诺,你可别这么哦,他以后每天问我一百遍有没有和你约会,我可受不了他每天监视我,很可怕。哈。”
沈元杰偷偷笑着:“诺,你看,你的备胎胆子这么。”
兰诺抿嘴一笑,:“胆最好,可以管得住,比你好。轩哥,以后你是我的备胎。”
常凯轩心想:沈元杰可真是气鬼,诺这么做似乎有点过了。
又不好明,只好嗯嗯啊啊的应付一下。沈元杰倒是笑着:“诺诺不要拿玄子闹着玩,他现在心里在盘算呢。”
常凯轩:“我有什么好盘算的,你们两真是,一个比一个难缠。。服了。”
兰诺嘟嘟嘴,有点委委屈屈似得:“轩哥你就这么讨厌我。”
虽然知道兰诺是闹着玩,但是却是一看有我见犹怜的感觉,常凯轩一下子不知道什么了。只好咕哝一句:“哪有,没有的。”
沈元杰一看立刻来劲的:“你看,你看,诺和你开开玩笑,你就这么较真。”
常凯轩郁闷地:“晕死,你们两一起来欺负我还差不多”
兰诺看常凯轩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由忍不住扑哧一笑:“好啦好啦,开玩笑啦,知道轩哥对我好的。我们不管杰哥。杰哥坏蛋哦。”
一看这两人又开始打情骂俏,常凯轩唉了一声,低头看手机。
看见qq里面有个系统通知:心肝已经添加了你。
常凯轩很疑惑,不知道这个心肝是谁,怎么会加他。
看了下资料,26岁,女,溪口人,行业是无业,爱好是计算机制图爱好者。
啥东西,常凯轩看看头像是一个狗,雪白的毛,看上去很可爱的样子。
正打算关掉这个人的资料去看看其他人,突然对方发来一个幸福的表情。
对方:“是轩哥吗,好开心你能加我。”
常凯轩发出一个头上带问号的表情:“请问哪位啊?我一下子记不起来了。”
对方发出一个尴尬的表情:“轩哥,我是萧华啊,你。。”
常凯轩一下子清醒过来,怎么忘记了,是自己昨晚发出和萧华加好友申请的。
常凯轩急忙回道:“啊,刚才睡醒,一下子迷糊了,是你啊,呵呵。”
萧华发出一个微笑:“那还好,我以为你彻底忘记我了呢。”
常凯轩:“怎么会,我可不会忘记。你在忙什么?”
萧华发出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我还没起来呢,在床上,下午还要去帮姐姐饭店,你们今晚来不来吃饭。”
常凯轩突然心里涌起一股暧昧的感觉,想象萧华穿着睡衣躺在床上的香艳画面。萧华的身材和气质真的是出类拔萃,常凯轩定定神,:“我在回上海的车上呢,今天回去了。再来溪口可能要过段时间了。”
萧华发出一个不开心的表情:“这么快就回去了啊?哦,好吧,还以为今晚还会看见你呢。”
常凯轩:“回去还要上班赚钱哦,在溪口呆了几天了。”
萧华嗯了一声:“早点认识你就好了。”发出一个害羞的表情。
常凯轩:“怎么了?”
萧华:“也没什么,相见恨晚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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