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金镯子的主人(1/2)
一直上了马车,闵惟秀还忍不住在吸鼻子。
姜砚之递给她一条帕子,又手忙脚乱的给她倒了一盏茶,安喜不在,人生真的是太艰难了。
“绝对不是我在哭,一定是福星在哭。我闵惟秀可是天塌下来了,眼睛都不带眨的人。怎么会哭呢!”
姜砚之无奈的眨了眨眼睛,“没错,不是你在哭,我家福星是个好哭鬼!”
闵惟秀喝了热茶,好受了几分,“简宁若是没有遇到杜晖,如今肯定还是唱着小曲儿,一直都不去考进士的少年郎。”
姜砚之点了点头。
手指头在马车窗边轻轻的击打着,“惟秀啊,你真是料事如神啊,你怎么知道,简枢密使也喜欢唱小曲儿的啊!”
闵惟秀无语了,马屁精!
见闵惟秀的心情好了一些,姜砚之笑道,“你不是想吃樊楼的烧鹅么?咱们这就过去吃。明日我便要去大理寺看卷宗了,咱们走了这么久,怕是卷宗都要堆积如山了。”
闵惟秀想了想樊楼的烧鹅,顿时觉得嘴馋了起来,她觉得自己个一口能够吃下一只去。
樊楼还是老样子,姜砚之同闵惟秀一下马车,那小厮来宝便迎了上来,眼睛放光的说道,“三大王,我们东家可想死您了!您可算是回来了。”
姜砚之小心的扶住了闵惟秀,“李明白人呢?净会说空嘴皮子话,小爷我可是九死一生才回来,他这个当兄弟的,影子都没有见着。”
来宝点头哈腰的笑了笑,“哪里哪里,我们东家一大早就吩咐了,早就给您备了好酒好肉,那老参汤从昨儿夜里便开始熬了,当真是老底子都掀出来了。您惯用的屋子,还给您留着呢。”
“东家听说寿王妃有孕,把那桌垫儿又重新换了一拨儿,绵软着呢!都请家中大夫瞧过了,绝对没有问题。”
姜砚之哼了一声,“算他识相。”
闵惟秀同姜砚之上了西楼,那间屋子的门用大铁锁锁着,显然是只留给姜砚之的,一进屋子,里头一点儿香气都没有,熏香炉子都撤走了。桌子角儿,椅子边儿,都细细的用布给包好了。
屋子里烧得暖烘烘的,中间的小炉里煨着香喷喷的汤。
闵惟秀算是明白,李明白为何要叫明白这个名字了,因为他这个人,活得真的很明白。
闵惟秀拒绝了姜砚之塞过来的软垫,笑道,“我之前可是跳崖打架什么都干过了,总不至于一会儿就变成瓷瓶人儿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姜砚之想想也是,给闵惟秀装了一碗汤。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
说话间,一声尖叫响起,“杀人了杀人了!”
闵惟秀站起身来,朝着窗外看去,只见一个妇人手中拿着一把长刀,满身是血的跑了出来。
她光着脚丫子,披头散发的,显得十分的狼狈。
一边跑一一边摆着手,她的身后,一大群人追了过来,嚷嚷道,“别让杀人凶手跑掉啦!快把她抓起来!”
那妇人一惊,正好摔倒在了樊楼门口。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虽然只见过她一次,但是闵惟秀却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在她添妆的时候,见过这位夫人。
当时她走路姿势极其怪异,手腕上戴着两个宛若大金饼子的镯子。
后来这对镯子,跟着闵惟秀去大辽,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初高银芳送给她的小册子上,还写着,这位夫人的郎君,在外头养了一个外室,生的儿子,都已经老大了。
她当时还在想,待回了京城,一定要好好的感谢这位夫人一番。
没有想到,今日在这里遇见了。
“是王夫人,她的夫君曾经高中过状元。我的那对金镯子,便是她送的。看样子,她像是杀了人?”
姜砚之将掀开的汤锅盖子又放了回去,牵起了闵惟秀的手,同她一道儿下了楼。
“怎么回事?开封府姜砚之在此,谁杀了人?你们可都亲眼瞧见了?”
院子中已经站满了人,一听到姜砚之的名字,大家伙儿都兴奋的说起话来。
“就是这个女人,我瞧见她从兰香的屋子里跑出来,手上还拿着刀,满身都是血。我进去一瞧,兰香都已经死了,不是她杀的,那是谁杀的?”
另外一个人也忙说道,“可不是,兰香家就在那条巷子里。这个女人最近天天来叫骂,说兰香抢了她家夫君,是狐狸精,还说要弄死兰香。”
“不过兰香的确是个狐狸精啊,做人外室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再不好也不能杀人吧!”
周围的人,开始争论不休起来。
趴在地上,被人死死按住了的王夫人,一定到姜砚之的名字,缓缓的抬起头来,“三大王,三大王,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啊!我没有杀人,我真的没有杀人!我没有杀死那个贱人!我一去,她就已经死了,人不是我杀的!”
“怎么不是你杀的,你看你手里还拿着刀呢!”
王夫人惊慌失措的把手上的刀一扔,结结巴巴的说道,“刀……刀是因为……反正人绝对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我家中有钱,我家财万贯,我好吃好喝好睡,我真不会杀人……”
一会儿工夫,已经有人叫了开封府的衙役过来,张仵作背着他的大箱子,一瞧见姜砚之,欣喜的走了过来。
“三大王,我一听到有案子了,就猜到您在这里了。你不知道,你不在的时候,我成日在家闲着,我家娘子都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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