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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2/2)

一个大魔头是樊期期,换个其他大魔头来,知道他的身份之后,可能要么拿他找他爹作要挟,要么直接把他杀了,剁成块儿给他爹寄过去了。

谢允修有一瞬间其实是特别感激樊期期的,起码从一开始相遇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一顿揍,樊期期对他还是不错的。

言三要是知道谢允修内心的想法,可能会摸着他的额头问问他:“你没发烧吧?”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斯德哥尔摩吧。

樊期期拿着一根小竹竿儿在旁边抽他的腿:“站稳一点,又晃什么呢?”

“你想见识江湖?可你本身就已经在江湖中了。”

“哪有啊……”谢允修有些茫然的扫视一圈:“江湖又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江湖是什么样的?”樊期期托着下巴,懒洋洋的问他。

少年一瞬间有了激情:“当然是刀光剑影,兄弟情谊,充斥满了生死之交和背叛的小人,鲜血洗剑,贯彻正义!”

樊期期摸着自己的剑:“喏,剑影。”

又指了指旁边的言三:“跟你患难与共的兄弟。”

然后指了指地上无人收拾的尸体:“洗过剑的鲜血供体。”

最后抽冷子给了他一竹竿:“背叛与偷袭。”

谢允修委屈得五官都皱巴巴的了:“七哥,我又不是跟你在开玩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以为江湖是你心中那样热血澎湃,剧情跌宕起伏的模样?”樊期期盘坐着双腿,很淡定的道:“所谓侠,不过分为游侠和侠客,游侠是什么?大多是无家可归,又或者是鱼肉乡里的青皮,所谓侠客又是什么?大概就是比游侠稍微上点档次,有点名气的刀客剑客,世间人多争名逐利,侠客亦如此,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劫富济贫的侠,济自己的贫,顺带再去济一下别人,因为侠客争名容易夺利难。”

“我向来觉得,你手中刀剑锋利,有了些本事,何必去做侠客,去边疆去保家卫国,甚至是做个偏远乡野里的小捕头,都是比侠客要好一些的,敌国里的小兵,和一个魔头一起放在侠客面前,侠客肯定会优先去杀魔头,因为杀了魔头,名气就上去了,杀敌国的兵,他得不到利益啊,可真正害国害民的是什么?是他国的敌人,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本尊永远看不起那些侠客了吗?”樊期期擦拭着手中的剑,眉眼间都是清冷:“有那个本事,将刀对准入侵的蛮狼,救下的人,总归比杀所谓的魔头要更多一些。”

“魔教当中不知道有多少魔头,一辈子其实没有杀过几个无辜,可那些入侵的蛮狼,每个人手上都沾满了我朝百姓的血,江湖儿郎江湖死,嘿,就是个笑话。”樊期期自己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她猛然将手中的剑入鞘。

正因为做过保家卫国的将军,所以才更清楚那些所谓的侠客,在这样一个时代,到底属于怎样的存在。

侠之大义者,不在于杀了几个魔头。

在她眼中,真正能称得上是侠客的,她只见过一个人,金风细雨红袖刀。

那个男人所做的事,才真正的能够称为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言三特别激动的拍手叫好:“对!兄台所言甚是!”

他激动的脸颊甚至都带上了一些红晕:“待国破家亡,那些所谓的侠客,又去哪里找他们的江湖?”

“可惜啊可惜,这江湖上能够像你一样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言三一把握住了樊期期的手,很是激动的道:“你简直是我的知音,不知道大侠名讳,你才是真正的大侠呀!”

------题外话------

金风细雨红袖刀,说的是我的男神,金风细雨楼楼主苏梦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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