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百越遗民(一)(2/2)
>“死士我可不需要,我需要可以劳动的人,越多越好。”说罢赵佗将那碗蛤蟆藤水一饮而尽,苦中带甘的感觉令他十分满意。就如在这看似莽荒,实则充满无限可能的百越之地。
“传令下去,任何在秦军处登记的百姓,都可以分到一块土地。并且无论身份如何,登记了就受秦军保护。并且允许他们随意开垦耕地,以及在百越之地推行刑法三条:杀人者偿命、偷盗劫掠者除籍、奸淫者死,此三条上至秦将、下至秦民,皆有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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