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生意(3/3)
茶。”“你帮我打听一下,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可好?”
跟李七,李素永远只会用商量的口气。
他知道,李七,比他聪明的多,敏锐的多,冷静的多。
如果,李七对一件事,连续拒绝两次,那就意味着,这件事,绝不是他能觊觎。
当然,通常情况下,李素,不会做第二次的尝试。
“老爷最不喜的,就是家中晚辈,与他的亲信保持亲密。”
“少爷可是忘了,旌德少爷,是怎么死的?”
李七永远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能在说服李素的同时,最大化的,帮他保留面子。
也正是因为这样,比李廿七更晚成为李素下人的他,才步步为营,先是成了李素的书童,之后,又得了“自由”之身,成了李素的“军师”。
李旌德,李素平妻王氏所生的次子,在德平伯府,排名第五的嫡少爷。
十年前,为帮他母亲王氏出气,试图以黄金千两,收买李铭的一个亲信,劝说其毒杀李素。
结果,那亲信非但没受其贿赂,反将黄金递呈到了李铭面前,详述了李旌德试图收买他的前后事宜,李旌德也因此,被李铭下令,于庭院正中,乱棍打死。
彼时,李素已到达东北大营,无缘目睹,李旌德被杀惨状。
但恰巧前往德平伯府,为李素取春衣和单鞋的李廿七,却将彼时之景,详细的讲给了李素和李七听。
皮开肉绽。
血溅三尺。
收尸时,除了头骨,已无一处骨头,不是碎的。
据说,李铭没让李旌德白死,他用这具破烂不堪的尸体,诬陷了一个,与他有隙的武将,那武将,被隆庆皇帝治罪,施以“檀香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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