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三叔(1/2)
不过最让她记忆深刻的还是三叔,几年前她已经稍微有些记事了,那时候三叔还没结婚,会带着她和怀斌满村子转悠,到处找好玩的好吃的。
她吃过野草里长的绒绒的芯儿,甜甜的味道,吃过桔梗草根,也是甜甜的味道,她不知道原来农村的路边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三叔还带他们摘过别人家树上的桑葚、杨桃,田野里野生了一种像灯笼一样的东西,拨开里面是一枚像葡萄似的果子,吃起来也酸酸甜甜,还有一种野生的麻,种子刚生成的时候,拨开露出一粒粒的小种子,青白色的,吃起来也甜甜的。
这些东西三叔自己是不爱吃的,他只是看很多女孩子喜欢,想着曹蔓也喜欢,才带着她去采摘的。
三叔自己喜欢的是偷鸟蛋。
房檐下、树上会有鸟窝,三叔自己爬高上低伸手去鸟窝里摸,曹蔓和曹怀斌在下面仰着脸巴巴地看,每当这个时候,三叔总是提醒他们快把嘴巴合起来,否则万一有小蛇掉下去,会钻进肚子里的。
她谨记着这个提醒,每次仰起头的时候,都要把嘴巴闭得紧紧的,免得小蛇钻进她肚子里。还好她跟三叔掏了那么多鸟窝,从来没有碰到过小蛇。
三叔偷了鸟蛋,会带回家,等着家里做饭的时候放进水里给煮熟了,大部分的鸟蛋都进了曹蔓和怀斌、小怀杰的肚子里。
三叔带他们不止偷鸟蛋,还带他们逮麻雀,仨人把家里的大簸箩倒扣在空地上,用根棍子支起来一尺高,簸箩底下撒上一把小麦,棍子用一根绳子拴着,仨人拉着绳子的另一头,远远地躲着。
看见小麻雀钻下去吃小麦的时候,把手中的绳子一拉,大簸箩轰然倒下,真的被他们扣到过几只麻雀。
可惜扣住之后,想抓到麻雀也不容易,簸箩一掀起来条缝,麻雀就飞跑了。
第二次他们好不容易扣住一只麻雀,决定等到晚上再掀开,可惜二婶要用簸箩,看到后二话不说拿起就走,那只麻雀就华丽丽地飞走了。
奶奶知道了,还给了他们每人一巴掌,“作死啊,浪费粮食!”
曹蔓回家又被爸爸教训,以后不要跟着三叔胡闹,顺便教她背了首唐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三叔还偷偷带她一个人去捅过马蜂窝,那是马蜂窝被一层白色的膜覆盖的时候,三叔跟她说里面有特别好吃的东西,他问三叔是不是蜂蜜,三叔告诉她是比蜂蜜更香的东西,这让她无比期待,都想亲自上阵拿个竹竿把树上那个向日葵大小的马蜂窝捅下来,可惜三叔不让。
三叔还跟她说一会儿等他上去捅的时候,一旦看见蜂群飞起来,让曹蔓一定要撒丫子往远处跑,别被马蜂追到了。三叔还说,就是嫌弃怀斌太小了,跑不快,所以才不能带他一起来。
三叔还让曹蔓保密,千万不能跟家里人说,要不然下次就不能带她一个人出来玩儿了,曹蔓猛点头,三叔太好了,自己也不能把三叔出卖了。
三叔自己穿了长裤长袖,还弄磷磐罚小心翼翼地向马蜂窝走过去。
他去捅马蜂窝的时候,还让曹蔓站得远远的,说会有马蜂飞出来看看是谁在捣乱,站得近就会被马蜂蜇。
被马蜂蜇到可不好受,曹蔓亲眼看到三叔胳膊上被蜇的地方很快红肿起来,三叔直接用嘴巴在那里使劲吸呀吸,据说可以把蜂毒吸出来。
蜂毒有没有被吸出来曹蔓不知道,只知道三叔把自己的血都吸出来了,而且伤口处看着红了一大片,很是吓人的样子。
最后三叔再吐一大口唾沫抹上去,说是唾沫可以消毒。曹蔓不懂,看着没多久伤口处就消了肿,只觉得三叔好厉害、好勇敢,也比爸爸懂得多,毕竟她和妈妈有什么不舒服的时候,爸爸只会去问大夫。
他们拿着捅下来的蜂窝,把那些薄膜挑开,能从里面挑出一条条白白胖胖的蜂蛹来,三叔说这就是美味,比蜂蜜好吃多了。
蜂蜜吃多了会吃掉牙的,蜂蛹就没问题,在锅里炒一炒,吃起来很香。
最后俩人偷偷地从家里拿了一个长把大铁丝笊篱,点了一堆火,把蜂蛹在火上烤了,曹蔓觉得看起来像米花,却比米花香多了。
夏天的时候,三叔还会一大早把她叫起来去捉刚从土里爬出来的蝉,她从来不知道蝉是从土里爬出来的,还要爬到树上去蜕皮,才能变成真正的会飞的蝉。三叔说可以把蝉蜕收起来去换钱,蝉嘛,也可以烧烧吃,不比蜂蛹味道差。
等到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想捉蝉已经没那么容易了,这时候的蝉已经能飞了,往往在树的高处,所以想捉蝉得另想办法。
三叔会让她从家里偷一把白面出来,加上水揉成面团,然后再加水洗一洗,再揉,如此反复,最后剩下一小团很黏糊的面筋。
三叔把这团面筋粘在一根细竹梢上,把细竹梢绑在一根长竹竿上,带着曹蔓在蝉鸣不断的树林里转悠,循着蝉鸣声找到长竹竿能够得到的蝉,然后就无比耐心地慢慢地把竹竿靠过去,这无比考验耐心,他们只有一小半的机会能粘住蝉的翅膀,让它飞不走。
这时候三叔会把竹竿放平了,让曹蔓去另一头把蝉取下来,把竹梢上的面筋收拾好,再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些经验也成为曹蔓回城后跟媛媛分享的乐趣,俩人会照猫画虎做工具,带着院里的小朋友展开捕蝉大业,当然城里娃才不会自己去做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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