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有理不在声高(1/2)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李素兰的猪队友在继续补刀。
林:“她哦,每次回伯渠镇就欢天喜地、回薛家桥就无精打采。上次邀她回来,她还不愿意来呢。”
李:“上次,你还好意思说上次?那时我流产了,身体不舒服得很,你竟然还讲这样的话!”
“反正你们结婚,都是自愿的,没有谁强迫你们,你们以前读书时就走动过。”
婆婆竟然提起这话。
此时,他们母子紧密团结起来,和李素兰对吵。
婆婆声音很大,林正宇声音也很大,素兰不受影响,她依旧斯斯文文地回应。
有理不在声高,她恪守着这句格言。
其实,有的时候,真的可以凶一点,很多人骨子里,都是欺软怕硬的。
奶奶听他们三人吵架,不住地叹气,做着无用的努力,“不吵了,都少讲两句。”
她坐在素兰右手边,林正宇和母亲坐在素兰的左手边。
母子俩义愤填膺的样子,你一句我一句无缝对接和素兰吵。
素兰又说了她之前说过的那句话,“总之,我生了一个儿子,以后我也要做婆婆的,所以,我不会做一个恶媳妇,也不会做一个恶婆婆。”
婆婆激动起来,“那时节的媳妇,婆婆要她动左脚,她不敢动右脚!”
听得这话,素兰立马在心里说,“那你的婆婆要你动左脚,你是不是不敢动右脚?你连喊都不喊你婆婆呢。”
但她仅仅只是在心里说而已,当大家的面说,她无论如何做不到,她好像总是顾及别人的感受,怕别人下不了台。
可是,谁又顾及她的感受?
婆婆这句话明显是站在她自己的立场,可能她太过激动,一时忘了她的婆婆正坐在旁边呢。
素兰沉默着,觉得了无乐趣。
林正宇可能察觉到自己母亲说这句话,有点自相矛盾,终于不再针对老婆,缄默了。
四个人就这么默然地坐着。
婆婆说“你们以前读书时就走动过”这句话的确没有说错。
读书时李素兰确实去过林正宇老家,那是六个同学一起来的,那时她还恋着辛桦呢。
林正宇邀请几个关系好的同学帮他们家摘油茶果。
三个男生三个女生:林正宇、徐涛、华靖、莫茉、周小舟、素兰。
可是刚到他们的茶山上,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秋雨,其实大家也没干什么活。
晚餐时周小舟下厨,烧了一桌子菜,厨艺棒棒哒,大家吃得赞不绝口。
第二次去,就是毕业分配时了。
异想天开、胆大包天的素兰,听说林正宇的亲大伯夫妇都是卷烟厂的科长,想请林正宇带着她去找他大伯,她想分配到烟厂。
由于没有搭乘到“南站——石码头”的班车,她乘了一辆到桃花源县的过路车,到薛家桥镇下了之后,准备走路去他家。
可巧走了一段路后,她看到一个年轻男孩开了一辆手扶拖拉机,也走在这条简易公路上。
她就大声问他,“你认识林正宇吗?可不可以捎我去他家?”
手扶拖拉机噪音特别大,对方大声说,“我认识,他和我是同学,你上来吧!”
他把手扶车停下,素兰抓住钢筋细柱子、蹬着轮胎爬进了车厢。
我的天呢,素兰站在敞车厢里,被震得五脏六腑都在冲撞,一路颠簸着到了他家。
林正宇很抱歉地说,大伯是一个清正廉洁的人,亲侄儿侄女、老婆的侄儿外甥都不安排的,所以帮素兰,没有可能性。
素兰抱了一腔希望,只得恹恹而归。
确定恋爱关系之前,素兰去过他家就是这两回,这有什么好提起的?
难道,素兰是一个不检点的人?
她就是检点过头,太有廉耻之心了。
大姐的房子装修好后,空了三个月,准备搬家了。
这期间,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已经到了善德市,九月份博程开学前,祖孙仨就来了。
素兰办好了博程上幼儿园的手续,他在善德师范附属小学幼儿园上学。
入学第一天,是素兰、母亲、聪聪三个人一块送他进园的。
博程在广东读过幼儿园,在伯渠镇读过幼儿园,这里,是他读过的第三所幼儿园了。
之前素兰为幼儿园的事也考察过,附小幼儿园食物安全卫生,大厨黄叔叔亲自做的蛋糕是孩子们的下午茶点,还有水果,而且水果都是论个的。
睡觉是每个孩子一个床铺,新被套发下来,家长带回去绣好名字,再交回学校。
清洗的时候则由孩子们带回家,各自在家清洗晾晒。
每个班班额20人。
一切都很合心意。
但孩子显然不这么认为。
对博程来说,这又是一个全新的、陌生的环境。
他走到幼儿园门口就开始哭,好说歹说才终于同意上楼。
他的班级大二班在北面的楼房里,二楼,站在教室门口,他就是不肯进去,又开始哭起来。
老师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孩,肤如凝脂,鼻子高挺,她弯下腰耐心地劝说博程,又轻轻地拉博程的手,想引导他走进教室。
哪知博程抗拒着,突然踢了老师一脚,年轻女孩雪白的长裤上登时有了一个灰印子。
素兰十分发窘,忙不迭道歉。
年轻老师红着脸,还是耐心地安慰着孩子。
博程可能见老师并没有发火,反而亲切依旧,就不再发犟,坐到自己的小桌小椅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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