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同居(1/2)
客厅里,林风看着坐在沙发上吃着水果的汪芷薇,表情很无奈。
这位前几天刚满30岁的大明星,因为常年吃命币的原因,看起来最多20出头,用青春靓丽来形容都不为过。
照理说这样一位倾国倾城的大美女要跟人“同居”,那人应该高兴得几天几夜睡不着觉。
但林风是真头疼。
他只想快点赚够钱,然后回到地球找小娘子而已,他是真的一点都不想跟这个世界的女人纠缠不清。
至少现在他是这样想的。
可是,就算她不用那种增加魅力的异能,几轮语言交锋下来,林风也被驳得哑口无语。
她说得确实有道理:在所有人眼里,她已经答应了林风的求婚,现在她是林风标准的未婚妻,未婚妻跟父亲决裂了,不到未婚夫家里来,难道去住宾馆?
林风说,咱就先不提连你妹妹都有千万以上的压岁钱,你的压岁钱只会更多;你一个大明星,年收入几千万甚至过亿,外面的房子不知道有多少套,犯得着来跟我挤这么一套小三室吗,还是租的。
林风说,我就一无权无势的小人物,你爸爸要是因为这件事迁怒于我,那我说不定某一天就会人间蒸发了,生命只有一次,到时候你又不会下来陪我。
汪芷薇只一句话:我是你未婚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就要跟你走,至于其它的你自己担着,谁叫你大庭广众之下向我求婚。
说完后,她还亮了亮手上的戒指。
林风气不打一处来:那是你们姐妹设计我好吧。
汪芷薇:我妹妹叫你做什么你就做啊,你自己不长脑袋的?她叫你去裸奔你去不去。
林风怒了:既然是未婚妻,那今晚咱们就做夫妻之间该做的事。
汪芷薇淡淡地看着他,不说话。
林风瞬间怂了。
他算是知道了,这个姐姐比妹妹更难缠。
赶又赶不走,吵架也吵不过人家,打...估计也打不过,人家可是有命甲的。
那林风只剩下一条路了:躲。
他气呼呼的进了房间,把门关得“砰”的一声,然后把门反锁了,嗯,反锁的时候还故意把声音弄得很大。
过了一会儿,林风又出来了,他将客厅里的电脑桌,连同电脑一起搬进了卧室,只是让他郁闷的是,卧室里没有网线接口,只得从客厅里拉进来。
好在网线够长,不过门是没办法锁上了。
不锁就不锁吧,汪芷薇要是敢进来,吃亏的又不是自己。
林风豁出去了。
这个过程中,汪芷薇全程坐在沙发上,一边吃苹果一边看电视,这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就这样被她霸占大半,原主人林风领地只剩一间小小的卧室。
回到卧室,林风越想越不对劲,汪芷薇是怎么知道自己今天搬家的?还准确无误的找到了这里来。
联想起这几天胡小暄的举动,林风有所明悟:胡小暄绝对是故意的,自己原来住的地方又小又潮,汪芷薇才不会去呢。胡小暄知道自己烦她,于是故意来缠自己,逼自己搬家,然后她姐姐就赖进来了。
这两姐妹,又在套路自己。
林风不知道,他其实是冤枉胡小暄了,因为这个晚上过后,当胡小暄又去送早餐时,才发现林风早已搬走了,她的心情瞬间就不好了。
为此她气得专门给姐姐打了个电话说林风的坏话,汪芷薇一直“嗯”“嗯”地回答着,天真的胡小暄,她嘴里的林风,此时正在汪芷薇旁边的房间里呼呼大睡呢。
至于汪芷薇是怎么知道林风搬家的,那就更简单了,她在这个小区本来就有一套房子,还正好在林风的对面,下午她正好在这套房子里休息,正好看到了林风搬家。
然后她就打包了行李,赖了进来。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巧合。
“要不要再搬一次家?”冷静下来后,林风思考。
想了半天,林风决定先观察一阵。
汪芷薇这是摆明了要赖上自己的节奏,再搬一次家,汪芷薇说不定还会追过来,那林风就瞎折腾了。
如果汪芷薇只是要个住的地方,并不来骚扰自己,那她要占间房就占间房吧,天天有这么一个大美女看着,还是挺赏心悦目的。
女人的长相才是影响男人决定的关键因素,这句话真是至理明言啊。
看了下时间,9点钟,还不到睡觉的时间,林风登陆上聊天室,准备趁热度再发点广告挣点钱。
只是他刚发几条,就发现不对。
聊天室里已经有好几条类似的广告了,还是不同人发的。
他又换了好几个聊天室,同样有广告,林风特意对比了一下id,跟刚才那几个聊天室不是同一批人。
kao!被模仿了。
模仿的人还不少。
不过,这个方法本来就不是林风首创,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别人注意到,那个地球大神可没有这么多模仿者啊。
既然这样,这门生意就没法做了。
盘算了一下收入,林风依靠这门生意,一共赚了21万。
宏升皇子给的第一个10万可以算在里面,两者两加,31万。
跟地球大神没得比,林风也不觉得遗憾,如果不是因为这门生意,让他那么卖力的黑帝南国太子,也不会有后面的事情,没有后面的事情,宏升皇子给的那张空白支票林风就不会动用。
“不做就不做了吧,第一桶金已经有了,那么,下一个项目,就很关键了。”
下一个项目,他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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