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三章(1/2)
齐景今天的心情非常不好。
他出身燕州的大族,十八从军,本是羽林军麾下正风营的一名校尉。羽林军是黄帝城最强的军队之一,而正风营又是羽林军中最强的部队。齐景只要在军中打磨几年,混些军功,就可以升入兵部做个小官,从此脱了这身战甲,去帝都朝歌享福。若是运气好,得到上官的赏识,再仰仗家族的势力四处运作一番,说不定就能步步高升,成为皇帝陛下的近臣,从此再也不用看人脸色。
谁料世事总不是按照你所希望的来运行,齐景从军十载,眼看着就要脱离军队、进入兵部,岑北那群该死的土老帽们居然造反了。齐景领了军令前往镇压,堂堂三千人的精锐正风营啊,竟然敌不过那群举着锄头菜刀的泥腿子。此后羽林军节节败退,又遇主将被策反,一个掉头干脆杀向了朝歌城。
至于下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地很惨,柱国上将寻一鹤开城迎战,十万乌衣寒甲,杀得羽林军是丢盔弃甲大败而逃。羽林军主将被生擒,主力部队一万人被杀的被杀、被俘的被俘,好在齐景机灵,见势不妙带着弟兄们转头就跑,才逃得一条残命。此后寻一鹤忙着收复失地、追杀叛军,倒也没时间理会这区区千人的小队。齐景带着儿郎们是好一阵狂奔,直逃到东南边陲、碧落海滨才终于停下。此后他们干脆占山为王,没事就劫掠一番周边的百姓,日子过得倒是比在军中还要滋润几分。
当然,他们一路能逃得这么顺利,也不光是齐景的功劳。若非遇上了“那个人”……齐景心下揣摩着,自己恐怕早在逃离朝歌的时候就迎面撞上寒甲军的大部队、尽数被灭了。
今日风和日丽,齐景带部下在山上窝了一冬,大家的筋骨都有些松弛,便商量着去林间狩猎。虽说这边山多,却都不高,大部分是矮小的丘陵,大的猛兽反正没有,兔子狐狸山鸡之类的倒是不少。于是一波兵士带着武器兴冲冲地狩猎,却不想一箭射偏,跑脱了一只兔子。
跑了野兔是小事,齐景的胸襟虽不宽广,却也不至于和一只小兔过不去。只是用来射兔子的却是军中制式的寒铁强击弩,专用的弩/箭唯有兵部专属的朝歌督造坊能够制作,数目都是固定的,被带跑一支那都是不小的损失。齐景率部追赶了半天,那兔子却被一只白隼叼走了。
真他娘的晦气。
齐景和手下们骂骂咧咧地往回走,顺便亲切问候了那只白隼的祖宗十八代。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前方探路的斥候来报,说是看见了一队行人。
行人——齐景眼前一亮——我滴个乖乖,打劫行人,可比打猎赚得多了!
*
赵启明恭恭敬敬地上前两步,将一大包白银举过头顶,献给马上穿着锁子甲的齐景。
“回军爷的话,小的们都是路过贵地的乡民,一起从云州府去往平川归乡的。”赵启明躬身道,姿态放得极低,话语也极是谦卑,“不想竟然挡了军爷们的道,小的和小的的兄弟们都十分抱歉,这是一点小小的赔罪之物,不多,请军爷们吃几杯酒罢了。”
齐景瞧瞧这个穿一身粗褐短袄的布衣汉子,又瞅了瞅这汉子的“兄弟”们。这群人无一例外都是下层平民的打扮,有的牵着马,有的步行,还有个病弱少年仰面躺在牛车上,盖一床薄被面色泛青,眼看着是个半死不活的。
也罢,算这些家伙识相。齐景伸过长///枪,用枪尖挑起包裹,过进手里掂了掂,对重量尚算满意。这一队行人虽都是青壮汉子,却个个都是穷苦人的打扮,担中行李也都是铺盖锅碗等物,想来也再刮不出什么油水。既然目的达成齐景也就不介意表达一下对于乡民的善意,笑道:“我们乃是官军,看尔等都是良民,自是不会为难于你。只是不知那躺在车上的少年可是得了什么病,有治否?”
话是这样说,他的眼睛却瞟向了队伍最末、那辆油漆剥落糊满了黄泥的破马车上。那套车的马看起来倒是不错……
赵启明听见问话,急忙答道:“禀军爷,那是小人的侄子,从去岁就得了肺痨,因为家贫,一直没能送医。今春病情加重,眼看着是不中了……”
他一边说着,那边牛车上躺着的崔濯也配合地咳嗽起来,一双眼睛翻得只见眼白不见眼珠,生生把个好肺咳出了破风箱的效果,呼哧呼哧喘气,仿佛马上就要命丧当场。于是赵启明的演技也更加真切,哽咽道:“若,若非如此,小人也不至于急着回乡。只想着侄儿便是死了,也要让他魂归故土才能瞑目啊!”
一众镖师皆做悲戚状,而齐景听见“肺痨”二字,立刻断了去看看那少年是真病还是装病的心思,嫌恶地摆摆手:“好了好了,本将知道了,尔等快走吧!”
赵启明等大喜过望,面上却仍做悲伤状,鞠躬谢过了军爷们,便抬手招呼大家上路。镖师们该挑担的挑担,该赶马的赶马,驾牛车的镖师挥了挥缰绳,那老牛便慢吞吞地抬起腿来,拖着车上的崔濯前行。可是还没走几步,却忽听得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幽幽地说道:“后方马车之内,是何人?”
“是小人的家眷。”赵启明一惊,却强自镇定了心神,赔笑道。
“把那马车留下,你们可以走。”那声音继续说道。
这一下不仅是众镖师,连齐景也愣住了。他回头看向身后一位身穿轻甲皮袍的中年人,神态中似有不解。然而对方的态度却甚是傲慢,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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