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初次开庭(上)(1/1)
在顾思雨跳楼之后,云海便被带走,这一关便近四个月有余。
而如今,检察机关在这个时间内收集大量的可靠证据,现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
在法庭内,云海站在法官对面的位置,他的代理律师金国铭坐在他的左边,检方坐在法院的右侧,王立军和张梦以及云海孤儿院的院长坐在旁听席。
审理本次案件的法官是一位女士,她年龄看上去与院长有些相似,带着眼睛,庄严肃穆的宣读开庭。
法官:“……现在正式开庭,下面请检方开始发言。”
检方:“2018年3月2日,受害人顾思雨于大学教学楼行知楼意外跳楼,犯罪嫌疑人云海被现场围观群众发现在顶楼,随后警方将其关押进行调查。经过长时间的证据收集,警方发现以下证据:一,现场照片,请看大屏幕,照片清晰明了,云海犯案动作较为直观,通过第三方鉴定,照片未经过特效处理,真实有效。二,证人有言,在事发当天,很多人看到了云海情绪异常,不排排除因此而将顾思雨推下楼。三,监控视频,警方在获取监控视频的时候,发现视频已经丢失并且无法找回,大量证人表明,云海的帮凶们竭力将其销毁。综上所诉,请法官大人已经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处罚或判刑。”
法官:“请辩方开始发言。”
金国铭:“法官阁下,我是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我方陈诉开始。在受害者出事之前,云海先生与其感情深厚并无矛盾,首先排除外界的揣测受到感情的影响,其次在事发当时,云海先生接到过受害者的电话,其对云海先生考研要正常生活,生活要继续。云海先生觉察到了异常,便第一时间去寻找她,跑遍了行知楼的所有楼层,最后在天台发现了她,但是在云海先生还没有说话,受害人便跳下楼,云海先生出于本能反应伸出手去抓住她,但是却无济于事。而在这个过程中,云海先生出于紧张寻人,所展现出来的举动也在情理之内,同时,被拍到的照片也没有可靠的参考价值。法官阁下,这是他们当天的通话记录以及其他的证件,请您过目。”
法官看了辩方递交的材料,然后继续说道。
“请双方自由发言。”
检方:“首先,我们来说下这个照片的事情,犯罪嫌疑人具有充分的在场时间,如果按照辩方刚刚阐述的经过,犯罪嫌疑人在受害者跳楼之际出现,这样的几率真的是极其渺小。其次,如果是嫌疑人是在寻人的过程中情绪才产生的变化,通常情况下不可能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而偏向过激,这只能说明这个电话不是普通的电话,很大部分原因可能是因感情所影响,而电话通话记录也只能表明有打电话这件事情,不能表明什么。最后,照片的真实性无可置疑,因为这也是现场最直观的证据。”
辩方:“关于照片的事情,我方进行了深入调查,剧拍摄照片的人表示,在拍摄的现场并没有听见异常的声响,这可表明两人之前没有什么激烈的争吵,而这张照片也是无意中拍到的,有且仅有一张,在摄影学中有种拍摄照片叫做错位拍法,而这张照片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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