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聚会(1/2)
过了几天,叶玄像往常去学校,哪知屁股还没做热呢,林奇就凑过来七嘴八舌说了一通。
“叶哥,最近文鼎可有点不太平呀!”
“你不是文鼎太子爷吗?有你坐镇,哪个不识相的敢撒野?”叶玄一边说一边看书。
这文鼎中学可不是公立学校,是岩谷一位大商人自己创办的,请的都是全国知名的教师,一切的软件和硬件设施在玉江市都能排进前五,往年的考学率也趋近百分之八十,重点率高达百分之四十。
正因出材高效,岩谷一带有钱人和当官的几乎都把子女送进这学校,那些个富家子弟大多数都是好逸恶劳,嚣张跋扈,长期以往,竟开始拉帮结伙,在学校形成了一股势力。
肉身出事前被全校奉为“考神”,无论大考还是小考,只要他说考第二,就没人敢说自己考第一。
学霸嘛,品学兼优又深受老师的欢心,自然引起来不少人的嫉妒,所以肉身这三年没少被人“骚扰”。
好在文鼎出了个林奇,别看林奇也是个纨绔子弟,可在大是大非前从不含糊,学校里那些个烂番薯臭鸡蛋要是敢乱来,林奇绝对第一个站出来教训一顿。
肉身和林奇称兄道弟,自是受了保护,可后来他才知道,林奇维护学校“治安”,充当这个保安队长,根本不是善心大发,而是想找人干架,以及泡妞……
但不管目的几何,有林奇在文鼎,文鼎的确安定平和了许多,堪称一根中流砥柱呀!
林奇闻言立马得意洋洋,嘿嘿一笑:“那是,也不看看我林奇是什么人,文鼎一哥!有我在,谁敢造次?”
“别瞎吹了,说点正事。”见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叶玄摇摇头道。
“高考临近,底下同学就合计了一出,准备聚众出去找乐子。”林奇道。
“还真有闲情逸致。”叶玄耸肩一笑:“你去吧,我没兴趣。”
“叶哥,这是全班的聚餐,可以自带家属,你说慕岚会不会……”林奇坏笑道。
“王健翔?”
叶玄来学校只是混日子的,什么同学情谊跟他没半毛钱关系,聚会自然懒得去,但以慕岚的性子,绝对会把男朋友给拉过来。
上次在清皇酒店,王凤那个老混球欺负自己母亲,虽然暴揍了他一顿,但这股火气至今还没消下去。
这回班级聚餐,不正好给了自己一个机会?
弄不死老子,我可以弄他儿子呀!
一想到这里,叶玄心头忽然生出了一朵邪花,新仇加旧恨,要不一起算得了!
瞧得叶玄那渐渐展露出的诡异笑容,林奇玩味道:“怎么?叶哥准备出手了?”
“晚上去会会他!”
“没问题,装逼打脸我最在行,准让他笑着来,哭着回家。”林奇拍着胸脯打包票。
两人相视一眼,万语尽在不言中,仿佛那王健翔已经被钉在了绞刑架上……
聚会时间定在晚上六点,中午放学后,叶玄在学校逛了一大圈,忽然发现自己竟没有几件像样的衣服。
这人靠衣装马靠鞍,出门在外总归要床的体面点,免得遭人口舌。
所以辗转去了附近的一家服装店,花了六七百元添置了一套,黑短袖,水洗蓝牛仔裤,整体看上去立马清水,时尚了很多。
看着镜子里的人,叶玄满意的点点头:“这幅皮囊差是差了点,不过还未定型,稍加改造,应该很有前途。”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而男人有未尝不是?
在浩天大陆修真至上,修为势力自是立足之本,可若有一副好皮囊,不仅能引人注目,更会受人尊敬。
用地球人的话来说,颜值就是王道。
饶是前世的云北尘潇洒淡泊,也免不了俗,毕竟虚荣心是个人都会有。
一晃,夕阳西下,一抹残血般的红霞缓缓消失,只留下漫天的火烧云。
毕业在即,这群青春男女早已压抑不住心头的悸动,想在这场告别宴中尽情释放三年集聚的激情。
这不,校门口人声鼎沸,几十号人交头接耳,相谈甚欢,你一言我一语,聊的是不亦乐乎!
叶玄贵为“考神”,可在班级里却没啥地位,平日读读书看看报,又不爱和人打交道,久而久之,除了林奇和几个闷骚男外,其他人几乎连正眼都没瞧过他。
因为在这些人眼里,任凭你读书成绩再好,将来也不过混个企业经理,哪里比得上富贵人家的子弟,日后继承家业,手握千万甚至上亿资产。
这年头,文凭不过增值品,有人认,那是宝,没人认,那就是张废纸,既换不来金钱,也换不来权势地位。
叶玄自然明白“道不同不相与谋”,若非这次王建翔要来,他也懒得浪费时间和这群年轻人瞎闹。
站在门口,他闭着眼独自养神。
“叶玄,你也来了?”正在此时,一个娇俏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叶玄回头一瞧,楚新柔迎面走来,眼中含喜,似乎遇到了什么好事。
来到地球后,叶玄孑然一身,无暇也无意去理会杂事,平时眼高于顶,根本没发现这丫头长得如此标致。
今天楚新柔上身穿一件黑色短t恤,胸部高耸,柳腰纤细,韧性惊人,下身是紧绷的牛仔短裤,露出一双惊心动魄的超长美腿,白嫩的皮肤在阳光下晶莹剔透,脚下是时尚的白色跑鞋。
衣服虽不是什么高档名牌,但她个头高挑,身材匀称,愣是把平常衣服穿出了超模范。
“如此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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