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六章 成事在天 第二十一节(1/5)
大汉国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十二月。
十二月初,天子车驾到达临汾。
此时天气已经转冷,大司马大将军李弘有意督请朝中大臣暂时放下政务,转而集中精力赶路,先把天子和朝廷迁到晋阳再说,但他的建议遭到了否决。朝臣们在修订官制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天子车驾不得不在临汾大营停了下来。
本朝官制虽然遵从三公九卿制,但这个三公九卿是指外朝官,也就是外廷。三公九卿的府衙都在皇宫外面。
孝武皇帝雄才大略,需要诏令决策迅速上传下达,但由于公卿权力过大,孝武皇帝受到了很大掣肘,皇权无法如臂指使,于是他开始重用中朝官。所谓中朝官就是设在皇宫内或与宫内有关系的官吏,一般是指尚书、侍中和大夫。他们负责收发文书奏章,位卑而职微,外朝官一般不拿正眼看他们。孝武皇帝于是以“加官”的名义把一些心腹大臣调进了皇宫,并任命外戚担任的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主掌尚书事务,以便与外朝官抗衡,这样就逐渐形成了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为首的中朝官体系。
皇帝一般与尚书、加官的朝臣商议大计,而公卿大臣却不能参予。所以中朝官对朝政有更大的决策权,很多政事都是中朝官议定后由皇帝下诏执行。
到了光武皇帝时,三公没有实权,尚书成为出纳王命的显要官职。此时尚书台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和六曹尚书,时称“八座”,地位非常尊崇。
中朝官权重,同样对皇权形成威胁,于是禁中内朝官便开始介入政务。
禁中是指皇帝和后妃居住的地方。内朝官多是宦官。孝武皇帝晚期时,考虑到尚书只能在宫中殿阁奏事,不能到禁中传达政务,于是任命宦官为中书谒者令,负责传递诏令奏章,从此中书令开始牵制尚书令。
到了光武皇帝时,宫禁区别更为严格,士人不能随便出入禁中。禁中宣布政令,接呈奏章等事皆由设在禁中的侍中寺(由侍中、黄门侍郎等士人官僚组成)、东寺(由中常侍、小黄门等宦官组成)和西寺(宦官组成的禁中武装)负责。孝章皇帝时,侍中郭举与后宫私通,拔刀惊吓皇帝。结果侍中寺被迁到了宫中,禁中成了宦官势力的天下。本朝后期由于皇统屡绝,太后和太皇太后临朝称制,不便和公卿同堂议事,于是宦官上传下达,成了“手握王爵,口含天宪”的实际掌权者。自此宦官干政,社稷陷入危难之中。
当年孝武皇帝为了争夺相权,牵制外廷,大力重用中朝官。等到了光武皇帝之后,为了防止中朝势大,又以内朝官掣肘。皇权是无限制扩大了,集中了,但由于权力缺少有效制衡,社稷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败亡。
七年前,在武人和士人的努力下,内朝和内朝官被彻底消灭了,宦官绝迹于禁中。但大汉随即就迎来了长达七年的权臣祸国之期。七年的征伐岁月,几乎把大汉彻底摧毁了。
今天,同样在武人和士人的齐心协力下,天子被救了回来,大汉开始走向了中兴的希望之路。
中兴的路很漫长,而中兴的基础就是国政方略,国政方略的基础就是官制。官制不能建立和完善,大汉中兴就是一句空话。
几十年来,朝臣们饱受宦官、外戚、权臣祸国之苦,对官制中的权力制衡有一种近似疯狂的**。制衡成为此次官制修改的重中之重。
权力制衡的基础其实就是权力分配,权力分配牵扯到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所以激烈的争论是必然的。
官制的修改要着眼于将来,所以内朝、中朝、外朝三个官僚体系必须要健全,缺一不可。彻底消灭内朝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内朝要建,内朝的宦官要严格依从大汉律,禁止参政,否则将予以严惩。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关键就是要制衡皇权,也就是说,天子要把夺去的相权还给三公,还给外朝。宦官和外戚干政的主要来源是因为皇统继承一事随着皇权的增大,逐渐变成了皇帝的家事。皇统继承不是皇帝的家事,而是国家之事,应该由皇帝和外朝共同处理。只要外朝权大,则宦官和外戚干政的可能将大大减少。
外朝权大,最不利的情况就是君弱臣强的时候,强臣往往会演变为权臣,而权臣祸国,自古以来比比皆是,所以外朝的相权必须要得到强有力的制衡。制衡的关键就是中朝权力的扩大。孝武皇帝时,昭宣中兴时,光武中兴时,都是中朝权大,皇权集中,继而天下安宁,国家强盛。所以外朝若再想象过去大秦朝或者本朝早期一样拥有强大的相权,也是不现实的事。
但中朝的权力必须受到限制,也就是说,尚书台必须要交还本该三公拥有的权力,其中最主要的是三项大权。一是议政,国政必须由皇帝、中朝官和外朝官合议决策,皇帝和尚书台不能独自做出决策。二是罢免有过失的两千石以上大吏。在光武皇帝以前,州牧监察奏报两千石大吏不称职者,需要有三公府派掾史核查后才能罢免,但光武皇帝把这个权力抢走了。三是听取和处理上计事宜。郡、国每年终(或三年)要派属吏带着“计薄”(记载户口增减,盗贼多少等情况的文书)到京师汇报,听取朝廷的意见。这件事本来是司徒大人的事,但光武皇帝也把它抢去了。结果外朝大臣对各地郡国的情况一无所知,三公大臣想处理国政都无从下手。
为了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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