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同签订(1/2)
对于起点编辑部里面那些无伤大雅的小打小闹,叶可儿是并不知晓的。
想这李阳和周旭东原来是同一个大学的校友,来起点工作前关系还算铁的那种。
可是之后周旭东因为仙侠类大火的缘故,在起点编辑部混得是风生水起。
而李阳则是因为分配到了冷门的军事类,几年下来是越混越不如意。
这长久的下来,两人私底下的关系虽说是没什么变化,下了班之后还是一起该撸串撸串,该唱k唱k,有时候两只单身汪一起还会约着去做个大保健之类的。
但是在公司里,那是一天不争锋相对上几回就浑身上下哪哪都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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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琼的回复来的很快,大概在叶可儿把策案给他的第三天,也是《诛仙》开坑后的第二天,叶可儿就接到了他的电话。
芒果台能在未来一举坐上省电视台中的龙头位置,里面的高层自然不会是一群目光短浅的人。
即便是这个璀璨之星的节目原本只是里面一个高层,芒果台的郑副台长为了捧他闺女才搞出来的节目,但是现在既然有可以把它折腾火的方案,傻子才不干。
至于何琼所说的拿出这份策案的人是个未成年的小妹妹这一点……
要是一个未成年能写出这样一份近乎完美的选秀节目的策案,那他们台里养的那些制片人和策划是第一个不认的。
这天底下是不缺天才,但是在节目策案不同于那些数理化的难题,得对人心有着足够的研究才行。
像何琼给他们看的那一份关于璀璨之星的策案,里面的内容含括了宣传,观众互动以及对选秀出来的前三甲后期的运作公案。
这些可不是凭着聪明才智可以做到的,而是得有一定的社会阅历才可以。
这也直接导致几天后,芒果台的工作人员赶到宁远市和叶可儿谈策案以及投资上的一些细节问题的时候,发现策划人的年纪不光真的是个未成年而且还是个坐在轮椅上的小毛孩子的时候,直接震惊的差点就三观不稳了。
没错,这一次和芒果台的合作,叶可儿并没有接着借用叶妈的身份。
和林梓晟借了400万的事情,叶可儿是真的没这个雄心豹子胆去和叶妈坦诚。
何况之前和起点签约之所以会借用叶妈的身份证的缘故,是因为她不希望自己的身份成为网站炒作的点,因此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而同芒果台的这次合作,她不光是提供了一份策案的策划人的身份,更加是其中占比不低的投资人。
再加上她的策案是直接通过了何琼提交给芒果台的高层人员的。
所以芒果台是绝对不可能会为了节目的宣传效果而把她推出去的。
借用叶妈的身份也就没有了必要,不光如此,叶可儿甚至没有把自己投资璀璨之星的事情告诉叶妈,瞒的是死死的。
连签合同的时候,因为叶可儿是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的同意,合同才能起法律效应。
都直接被叶可儿用叶妈的身份证复印件搞定了。
叶可儿注资400万加上策划人的身份,在璀璨之星这档节目里占比10。
按照叶可儿对于璀璨之星这档选秀的预计,只要不出意外,它的收益大概会在两亿华夏币以上,甚至后期芒果台要是愿意的话,还可以把它做成一个系列,就像她前世时的超级女生那样的。
后期的收益,叶可儿是插不上手的。
不过光这一期的璀璨之星,按照她投入400万占比10来看,等节目结束之后,她起码可以从中获益一千五百万华夏币。
合同的事情签订完了之后,叶可儿又和芒果台派来的那个工作人员小姐姐聊了一会儿后期在宣传造势上的细节。
聊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叶可儿看着时间也差不多临近中午了,看着那小姐姐也是一副快聊不下去的样子,干脆就托辞说自己有些累了,就把人送走了。
中午的时候,叶妈保不齐会回趟家,要是遇上了反而会徒添一堆的麻烦事。
再说那个被芒果台派来和叶可儿签合同的那个小姐姐,从叶可儿家里出去之后依旧是没彻底缓过神来。
因为叶可儿那一份称得上是面面俱到的策案,璀璨之星这个节目一举成为了芒果台04年年中的主推项目。
能在这个项目里出头,这个小姐姐的能力和在芒果台的人脉自然是不用说的。
17岁就考上了常春藤院校里的康奈尔大学,24岁便拿到了耶鲁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学位。
这样一份履历,无论是放在那里都称得上是光鲜至极。
只是就算那个小姐姐在普通人中已经算的上是天之骄女一般的存在,但是面对叶可儿的时候她却是依旧有些底气不足。
13岁的时候,她似乎还只是一个只知道死读书的学习机器,除了一张完美的成绩单什么都没有。
即便是现在,在芒果台里她之所以能那么快出头的最根本的原因也不是她的能力,而是因为她三叔公是广电的副局。
“赵卿逑,你不如她。”那个小姐姐看着手上的透明文件夹低声喃喃道。
然后抬头望着叶可儿房间的位置笑了。
若是不能成为一个传奇,那么看着一个传奇的崛起也不失为是一种选择。
“叶可儿,我等你展翅高飞的那天。”那时,若不嫌弃,她赵卿逑愿助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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璀璨之星的事情就这么告了一个段落。
叶可儿把和芒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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