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喝酒吃肉(1/2)
“哗啦啦——”河滩边,王勇站在激荡的水流中,正擦洗着自己肌肉虬结的身体。连续下了几天的雨,小河的水已经暴涨。昏黄的河水溢满了河床,宽阔的河面上,从上游漂过倒木,不时打起漩涡。震耳欲聋的水流轰鸣声昭显着这条河流真正的雄浑和力量。
将自己的头发用肥皂细细清洗,然后拧干拢在脑后,用一条皮绳扎牢,以免散乱的长发遮挡了自己的视线。王勇赤足走出水面,站在一块青黑的大石上向对岸眺望。
解决了狼患,再也不用时刻担心从自己背后窜出尖牙利爪的东西。王勇过了一个多月的安稳日子。
在这一个多月的日子里,王勇往参地那边跑了几趟。可是,那两个采药的少女和护卫他们的战士却再也没有出现。这不禁让他有些失望。
“也许,她们并不住在这片林子里呢。”王勇真后悔当时错过了相识的机会。
她们生活的部族又该是什么样子的呢?王勇想象着。如果他能知道那群比蛮人文明的族群住在什么地方,他会很乐意搬过去住。
守株待兔肯定是不行了。王勇准备储备完冬季的食物,就去附近山里找一找。
深秋了,是该收山的时候了。王勇采了大量的蘑菇、木耳和蕨类植物晾晒。用于在冬季调剂单纯的肉食,增加自己的植物纤维摄入量。
他的小屋的屋檐下,挂着风干的肉干儿。屋内的陶罐中,也全都装满了浆果和山梨、山葡萄等野果。这些野果除了平时吃用。王勇还酿了四大坛果酒。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灌木丛中的蓝莓太多,他可以随吃随采,便忘记了自己还在屋内角落中,存有一罐子蓝莓。一天,当他想搬动那只陶罐,用来装一些动物油脂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这只陶罐曾是装着满当当的蓝莓的。
不过,恐怕现在那些蓝莓已经酥烂成浆。王勇略带可惜的拿开盖住灌口的陶碗,一股扑鼻的香气。
“咦——”味道竟然很像自己喝过的果子露,不过这种味道更加纯正浓厚,居然有酒的味道。用一把木勺剥开浮在上面的果皮,下面是半坛浓黑的粘稠果汁儿。试着尝上一口,又酸又甜,还有种晕乎乎脚踏云海的感觉。
这下王勇可是开心了。他虽然不会喝酒。但也知道酒是好东西,至少可以活血开胃。如今意外酿成了果酒,岂不是他的生活又多了些调剂。
采摘蓝莓的季节早已过去。这种浆果的收获季节只有一周左右时间。“看来只好等待来年蓝莓果子再成熟的时候,多酿一点。”
蓝莓酒虽然只有半坛。但是王勇却有了酿造其他饮料的想法。于是,山葡萄、山梨这些水果也都成了他的实验对象。虽然这些山果没有蓝莓那么好酿,但是架不住数量多,好采集。最终,经过几次实验后,他将这些野果捣碎,然后把发酵液搜集,酿成了几坛山梨酒和葡萄酒。
酒劲儿不大,胜在柔和绵软。吃着烤肉,喝着果酒的日子果然好。
还有一个发现不得不提。因为意义实在是重大。在王勇初来的时候,曾经用毒玉米粒试图捕获山鸡。不过,这些吃惯了草籽和浆果的山鸡对这种又硬又大的玉米粒不感冒。王勇虽然将玉米粒捡拾了起来,还是有几粒落在草丛里。
几天前,王勇意外发现,灌木丛中长出一米多高的玉米植株的时候,简直激动的不能自已。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可以吃上香喷喷的烤玉米,可以煮玉米粒。虽然,再没来到这个荒蛮世界之前,王勇并不喜欢吃玉米粥。不过那是过去,大米白面随便吃的年代。
现在,整天的鱼肉把王勇吃得腻歪。以前拉嘴的玉米粥,现在成了他朝思暮想的美味。
玉米粒自己还有一大捧,大概足有二百多粒。二百多粒,就代表会有至少二百根长达一尺的玉米棒子。这可是经过现代杂交改良后的玉米种子啊。不过,现在明显不是种植的季节。要种,也要等待来年开春,冰雪融化的时候。
带着满满的期待。王勇在自己的院子里开出了一块地。用火烧过之后,黑黝黝的腐殖土一攥一手油。
房子一边,石头堆砌的猪圈内,野猪仔长势很好。现在已经半米多长。野菜、杂草和橡子成了它们的口粮。山核桃也要成熟了。捡来也是野猪上好的饲料。猪粪用来肥地。
那几只狼,被黑子折磨得半死不活。有一段时间,见到黑子就像见到了煞星一样,哆嗦着骨瘦如柴的身体,缩在一个角落里。眼神中的凶光早已被磨没了。
见它们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王勇一声令下,让黑子杀了它们了之,已决后患。不过,最终还是王勇亲自动的手。不知是黑子过于寂寞,还是日久生情,黑子居然跟那头没牙的大黑狼打得火热。王勇不止一次看见黑子涎着脸凑到黑狼面前,任由黑狼骑跨在它的身后,耸动腰身。
这都什么跟什么?怎么可以对俘虏又是肉刑又是性侵。黑子你太过分了。不过,一想到明年开春的时候,自己就能多一窝狼狗,王勇还是觉得自己赚大发了。
木柴也堆积了许多。足够冬天用的了。王勇把一些粗且直的树干都留了下来,计划在小屋的旁边在搭一个木棚。用来贮存以后越来越多的食物和生活用品。陶器不断烧出来。小屋也显得拥挤了。要是在冬天,升起炉火的时候,可是不利于食物的保存。不过,外面寒冷的天气就会把木棚变成一个天然的冰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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