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金飞虹(1/3)
来财客栈里最好的一间就是“财”字号房,这天晚上林庸和那男子就住在这间房里。说最好是因为在这个小镇上是最好的
男子的气派还真是大得很,背着林庸过来就要了这间客房,有谁会想到这位大爷身上连一个铜钱都没有。
这一类的事情估计连男子自己都常常会忘记,别人怎么会想得?
待小二把好酒好菜都送进房里来,摆满了一桌子,男子一个人喝酒虽然无趣,他还是喝了不少。看着熟睡的林庸喃喃道:这小子还真是头猪,真能睡,说完又喝起酒来。
夜晚三更时分,林庸从熟睡中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看到屋内的圆木桌边做着一个男子,随即大叫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我的房间内?
男子看着林庸嬉笑着道:你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昨晚还在一起喝酒呢,你醉得就跟一头猪似的,还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你从酒铺背回来的!是不是应该感谢我一下?顺便说一下我叫金飞虹,可不是什么人都救的!
林庸摸了一下想着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便说道:谢了!不过你也不能三更半夜的吓人,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嘛!
金飞虹继续笑道:你连白天酒铺那头母老虎都不怕,还会怕人,估计鬼都得饶着你走吧!有没有兴趣过来陪我再喝会酒。金飞虹说完端起酒,仰头下肚,一碗喝个精光。
林庸随即来到桌边坐下,看了一眼金飞虹,也给自己倒了一碗,说道:有酒不喝王八蛋,谁怕谁啊!说完也是一碗酒下肚。
金飞虹看林庸也是一碗下肚,又将林庸和自己碗里倒满,端起碗笑道:小兄弟豪气,我先干了!
林庸看金飞虹又喝完一碗,也不甘示弱,便也将碗里就一饮而尽。
正当二人喝得来劲时,忽然嗅到了一股药香,只可惜药香根本就不香。
这个很奇怪的味道,像是种很特别的味道。二人当即想到难道是mí_yào?
药味的地方好像就在隔壁的房间。不幸的是,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听隔壁房间传来“波”的一声。
二人刚想冲到隔壁讨个说法,此刻他们也不必再冲过去了。因为隔壁的那间房已经先冲了过来,不是房里的人冲了过来,而是两间房中间的墙已经被击破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洞,此时两间房忽然就变成了一间。林庸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把飞来的匕首,这把匕首却不是朝他来的,而是旁边的男子。男子向后一仰便躲过的匕首。
他用眼睛的时候通常都要比用脑筋的时候多一点。
他只看见眼前三个男子,一个拿扇子的书生气质的白衣男子。另一个腰间别着三把匕首的光头男子,也就是刚才那匕首想要他命的,还有一个则是拿着鞭子的美妇身穿淡绿色的套装。
所以他忍耐不住了,顺手就把一个酒坛子摔了出去。
“你们三个人三更半夜的,不让人好好喝酒就算了,还用匕首暗害于我,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都使得出来。。”男子大吼,“你们要不要脸?”
一个酒坛子摔出去,三件武器就已经有两件往他身上攻了过来,攻的都是他的要害。
“你问我们要不要脸?你要不要命?”
匕首虽然称不得厉害兵器,但在光头男子手中却也是十分犀利。手中匕首来回互攻,招招欲刺要害
鞭如毒蛇,招招相扣,也是威力无穷。
这些人的武功竟远比金飞虹预料中强得多,金飞虹也不一定会败在他们手里,可是他已经在叫了。
“臭小子,你竟然翘着二郎腿在旁边喝酒,也不帮帮忙,亏我昨晚还把你这头猪给背回来,差点没累死老子!”
“叫个臭小子就能帮到你?”使鞭美妇冷笑,“你是不是想用这臭小子来吓人?”
“我吓什么人?”金飞虹也在冷笑,“你们根本连一个像人的都没有,我吓你们个鬼。”
还没有说完这句话,他自己几乎就已经变成了鬼,长鞭差一点就缠住了他的脖子。匕首差点刺中他的喉咙。只差了那么一点点。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连一点点都不能差的,就算只差一点点都可能要了你的命。但此时金飞虹还活着,不但活着,而且活得非常愉快。因为他已经看见有人出手了,出手之人正是林庸。
只见瞬间无名剑出鞘,一招(刺寒一气)瞬间逼退二人,两人足足退后一丈有余。
此时文质彬彬的书生男子抱拳道:在下乃云中飞。不知阁下是谁,可否报个名号,也好让我们三大屠夫敬仰一下。此时云中飞,虽表面客气,眼神之中却透着杀意。
林庸面无表情的看了三人一眼说道:那你们就给我听清了,本公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林庸是也。此时林庸竟十足装逼起来,就连一旁的金飞虹也是楞了起来,他也没想到林庸在这种生死关头,竟也能如此淡定的装逼,心中也是一阵无语。
金飞虹其实早就看出林庸会出手,金飞虹此刻甚是得意,只要他一出手,这三个之中最少也要有两个会倒下去,何况旁边还有一个自己。
所以金飞虹笑得更愉快!“其实你就算不出手,我也一样可以把这三个龟孙全都摆平,可是你既然出手,我最少也得留一两个给你。”金飞虹很大方的对着林庸说,“随便你挑一两个吧,剩下来的全归我。”
林庸看着金飞虹也是满脸嫌弃的说道:“你真客气,真要谢谢你。”
云中飞此时说道:那就让在下领教一下,林公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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