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志异—接受雇佣(1/2)
中华民国一百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正午,晴,所持金:台币现金——伍万贰仟陆佰柒拾圆整;微信及支付宝——人民币伍仟玖佰捌拾肆圆整。
“不能吧?台湾怎么也有抢婚的?”
“为啥是女的抢男的?怎么还三抢一呢?台湾男人这么金贵?”
“噢,我知道了。她们一定是塞德克族人。听说这个民族的人口总数只有几百号,这一定是为了繁衍壮大自己的民族,所以女孩子们结伴儿下山抢婚来了。”
那几个倒霉孩子正围绕着抢婚的话题谈性正浓,冷不防一只耳朵被自家怒气满槽的女朋友从身后给拎住了。
“好啊,胆儿肥了你?你是不是也想学人家被抢啊?回家给我跪选台器去,如果让电视换了台你就死定了!”
一个小时后
“不行,你们几个真能胡闹。学生要以学业为重,想探究世界的奥秘,还是等你们毕了业再考虑吧。再说学校属于孔圣人的地盘儿,有什么妖邪敢找至圣文宣王的晦气?不行,说什么也不行,总之这浑水我不会趟的。”
“噢,哥,也就是说,你真地不去吗?”
“不去,我绝对不会陪着你们胡闹了!走,走,都走,我还要回去接着卖糖呢。”
“哥,这可是你逼我们的,事到如今,我们也只好牺牲一下自己,等你再去卖糖的时候,就轮班儿去抢你喽。嘻嘻,只是不知道,那些大陆来的大姐姐们看见哥哥你被抢婚,还敢不敢让自己的男朋友来光顾你的生意呢?嘻嘻。”
“你们……这是耍赖!!”
“没有啊,这只是小女生寻常的恶作剧而已么。对了哥,我们按月能从家里领到四五千块的零花钱,却不知道哥哥你能从家里领多少啊?够不够你日常花销的啊?哎呀呀,如果不能卖糖了,你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竟然敢威胁我?哼,大丈夫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大不了我再想别的门路赚钱!”
“那好吧,既然哥你如此坚决,看来我们得另寻高人了。本来我们打算,如果哥你肯点头答应的话,就付你出手费台币现金一万块,等帮我们漂亮地解决这件事儿以后,还能再拿一万块的!现在看来没戏了哦。”
“……哎呀,老板您说了算!小的全听您的。不就是除妖么,这事儿好商量啊,老板您就说一声,要死的还是要活的,剩下的全包在小的身上!”
“嘻嘻,咦?哥你方才不是说什么大丈夫不为五斗米折腰么?怎么……”
“五斗米才百十来斤,撑死也就台币两千块。这两万块自然就不同了么,呵呵。”
“哥,你这副见钱眼开的样子真地好逊啊!一点儿都不像修道之人。”
“什么话,,道士也得吃饭啊,靠自己的双手努力工作挣钱又不丢人。跟我说说吧,你们学校里到底出了什么怪事儿啊?”
“其实是这么一回事儿。哥,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三个都通过了学院组织的预科考试,马上就能转为正式的大学生,以后可以真正地参加学生社团活动了。但学生会的那群老古板们不肯接受我们这个异谈社的注册,要求我们必须收集到十五名学生自愿加入异谈社的正式书面申请,才肯接受我们注册。所以我们想……”
“所以你们想让我出手解决这件学校怪谈,再把功劳全部归结到你们异谈社的身上,到那时异谈社自然会在学生当中引起巨大反响。如此一来,十五份要求入社的书面申请便是小事儿一桩了,是这么个意思不是?”
“对,正是这个意思,哇,哥你好厉害哦!这事儿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看在台币的份儿上,我是一切都ok啦。只有一点啊,解决异常问题我拿手,但怎么把功劳归结到你们异谈社身上呢?我可不是你们学院的学生,自然也不可能加入你们异谈社了,所以……”
“嘻嘻,这一点我们都想好了。我专门去查阅了学生会的规定,为了能达到学生社团活动应有的效果,学院方面允许在社团成员力有不逮的情况下,雇佣社工来参与社团活动。当然了,社工的工资得由社团自筹,学院方面是不管的。对我们三个来说,这点小钱是毛毛雨啦,喏,这就是雇佣你的合同!”
说着,一个小丫头从背包里掏出一份由两页a4纸打印的文件:“哥,你先签了它,然后再收下一万台币的订金,就算被我们异谈社正式雇佣了。”
看着我哭笑不得地签了雇佣协议,那个小丫头突然促狭地一笑,丢下一个绣着“异谈社”三个字的袖箍:“哥,你在学校解决怪谈时必须时刻带着这个袖箍。这也是合同里规定的,所以……”
“不行,这袖箍黑不溜球的,看上去和戴孝一样,说什么我也不会戴的!”
“如果哥你违反合同不带袖箍,我们可是会去劳工协会投诉你非法打工的呦。”
“岂有此理!老章我打雁三十年,到头来竟被雁啄了眼!”
“这是预付工资一万台币。”那个叫佩珊的小丫头把一沓崭新的钞票扔到桌子上,现出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直冲,你方才讲什么来着?”
“请老板放心,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哥,你真地好逊哦!呵呵呵呵。”
三个小丫头站起身来扭头冲我做个吐舌头的鬼脸,然后嘻嘻哈哈地推门出了咖啡厅。
我恨恨地举起桌子上的奶茶一饮而尽,同时在心里不住地安慰自己,这三个鬼丫头可是好不容易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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