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爱情大逃亡》手迹(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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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拿包里有一些现金,银行卡,美容卡,健身卡,各种美体机构的会员卡,以及他们看不明白的卡片,但就是没有找到立马就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最后,警察在揉成团的衣服里,找到一张被水浸泡的模糊的驾驶证,上面有照片和名字等信息。照片显然是死者的,名字叫尤贵蓉。
死者作为女人,在这个年代有驾驶证,说明她家中很可能有私家车,从而反应出,她是一个有钱的女人,平时穿金戴银,招致抢匪勒杀,说的过去。
可是,手提包里的现金,凶手并没有拿走,从这点来看,凶手杀害她,并不是想得到她的财物,是另有原因。
——那是让凶手势必要让死者身上一件物品不留地展露在发现她的人的眼前——的原因,给见过她裸尸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把羞耻感深深地烙在目睹了她尸体的人的记忆中
第一个发现她尸体的人,是一个走到那里都会坚持晨跑的游客。他跑到湖边发现了裸尸,立马让管理人员报了警,他不按常规行事,心情紧张地等警察来讯问他,而是四处向游客宣扬他发现裸尸的伟大“功绩”,这个人也是无聊至极,把别人的悲剧当作乐趣。
其中一个警察讯问他时,他毫不慌张,把他发现尸体的过程,津津乐道地告诉了警察,却没有任何信息,能帮助到警察找到凶手。
警察从找到的物品中,没有看到通讯薄之类的,从而有效帮着他们联系上死者家属。驾驶证上有他家的地址,只能通过地址,联系到她的家属了,这需要花费一点时间,警察不得不先把不怎么雅观的尸体装进装尸袋。
警察初步可以判定,死者是被凶手用绳子勒死的,现场没有找到凶具绳索,可能被凶手丢到湖水里了。要从偌大一个湖里找到绳索,会是一件很难的事。从死者颈子上的细痕来看,凶具不是非常粗大的绳子,丢到水里,会浮在水面上,他们划着船,在湖面上转了一圈,没有发现绳索之类的东西。当然,凶手也可能是用绳子栓住石头,让其沉入到了湖底。如果凶手足够聪明心的话,不会做这样张扬的事。警察要是把湖水抽干,就能轻易找出可疑的绳索,警察出于这点考虑,就没有浪费时间和人力,把湖水抽干,寻找可能最终对破案作用并不是很大的绳子。他们还是决定从另外的方面着手寻找凶手。因为凶具绳索是非常不起眼的东西,要销毁不留痕迹是非常容易的事,所以他们不期望能从凶具绳索上,找到可疑的人。
接着,警察调查了尤贵蓉住宿的酒店,她入住的时候,没有登记身份信息,但跟她同住的男子登记了身份信息,有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是假的,打不通,可能是入住者出于保护自己的隐私,所以没有留真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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