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1)
玛丽亚皇后号启航离开乌斯怀亚港已经是下午5点,这艘船并不像它的名字通常赋予的内涵那样,是艘现代化的、豪华奢靡的观光邮轮,相反的它是艘老旧的、毫不起眼的科考货运船,主要用途是为南极大陆的科考站和营地运送补给物资,有时会搭载少量去南极大陆观光的乘客,数量稀少的客舱分散在船头和船尾,不幸的是,我的房间在船头,而教授的是在船尾。
教授的全名是印第安纳琼斯,是的,和电影《夺宝奇兵》的男主人公琼斯博士拥有一样的名字,同样的拥有博士学位。和电影里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琼斯博士不同的是,现实中的这位琼斯教授和人们对高级知识分子的一般偏见相吻合:微微发福的身体看上去拥有一副好体格,实际上随便一个街头混混就能让他跪地求饶;和“动手”能力孱弱相对的是知识极其渊博。他是国际著名的生物及古生物学家、考古学家,地质学家、语言学家、探险家……,美国数所知名大学的客座教授,所拥有的一长串头衔,一张名片都印不下。因此,通常地,他的名片上只有一个头衔,“探险家印第安纳琼斯博士”,此外,琼斯教授还是我的叔叔,父亲同母异父的弟弟!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父亲的母亲,我的奶奶不得已抛下她的丈夫和年幼的儿子去了香港,而后辗转到了美国。在那里,她遇见了大卫琼斯,叔叔的父亲,一位沉迷于古老东方文化不能自拔的大学教授,并最终嫁给了他,生下了叔叔。因为这个原因,父亲一直不肯原谅奶奶,躲着她,即使是临终前的最后一面也不肯相见,顺带着也不待见同出一母的弟弟,我的叔叔。
和父亲的态度截然相反的是,我的母亲,一位光荣的人民教师,对叔叔尊重有加。父亲对此不以为然,认为他们只是“臭老九间的惺惺相惜”。
对于父亲不待见叔叔这件事,母亲有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奶奶只是事情的表象,深层次的原因是叔叔是大名鼎鼎的国际人物,而父亲只是圈内小有名气的老驴友,心气高的父亲不愿意一辈子笼罩在弟弟的光环之下,不愿意他人提及他的名字时加上个前缀“琼斯教授的同母异父的哥哥”。
女人真是种奇怪的生物。年轻的时候,母亲心甘情愿地跟着父亲世界各地到处浪,这俩混蛋纵情山水的同时,还不忘记留下他们“爱的痕迹”。在不小心播下我这颗小小的种子以后,母亲对这种浪荡生活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她开始醉心于她的人民教师事业,醉心于她的家庭,同时限制起父亲的浪荡行为。因为母亲掌握着家庭的财政大权,仅仅靠父亲零敲碎打积攒的微不足道的迷你地下金库,完全不足以支撑起他伟大的探险事业,“因为女王伊莎贝拉一世不愿意资助哥伦布,所以,美洲并没有被发现”,父亲语。
(1492年,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一世资助了哥伦布的远航,使得欧亚大陆和美洲大陆两个隔绝的世界从此联结成一体。)
这时候起,父亲开始待见他的兄弟,虽然态度依然不温不火。
叔叔总以热脸对着父亲的冷屁股,经常邀请父亲参加他的探险活动。相比父亲这个小米加步枪的土八路,叔叔可是装备精良、武装到牙齿的美利坚精锐。
“要出国浪可以,必须和你弟弟一起,这是我让步的唯一条件。”母亲语。虽然父亲不愿意成为叔叔的新闻背景板,但这是能让他继续伟大探险事业的唯一途径,他只好接受。
顺带着,我也沾了光。依据他们“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的共同理念,8岁起我便投身于伟大的探险事业,从小足印变成大足印,留在了世界许多地方,虽然大部分时间我只能在营地附近小范围活动。
一开始母亲并不同意,她担心影响我的学习,“没有用知识武装的探险者,那是流浪汉”,但架不住叔叔在一旁旁敲侧击,煽风点火。我还算争气,勉强考上了市重点中学,又勉强考上了清华,大学没有毕业作为交换生去了美国,然后顺便留在那里攻读博士学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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