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肝疼(1/2)
剑旭真不愧是夏青峰的好哥哥,对他的婚事操办的那叫一个鞠躬尽瘁。不仅在长安城最繁华的地段给夏青峰购置了新房跟家奴,还大街小巷的发喜帖,就连路边乞讨的乞丐都无一漏下。
光酒席剑旭就帮夏青峰订了300多桌,出手那叫一个大方,可看是公款消费了。痛的朱棣是欲哭无泪,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肠子都差点悔青了,几度怀疑这个剑旭还是不是那个自幼就保护他左右的剑旭!
但谁叫自己当初那么豪气的说:“剑旭,夏青峰跟可可的婚事就交给你去操办了,尽量办的热闹点!”正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就算剑旭把他燕王府给卖了,他朱棣也得忍着。更何况这区区几千两!
长安城某个拐角处,一袭淡紫色的身影用背低着墙壁懒散的打着哈哈。淡淡日光折射在他那光亮华丽的上等柔缎上,显的整个人都飘逸洒脱了好多,那人将冠发一半高高绾着,一半任其随意的散落在背上,其形态优美极了。
他微仰着头,微笑的晃动着手中的喜帖说:“四弟真是越来越有意思,竟然把一个将领的婚事操办的比自己纳妾还要隆重,看来这个夏青峰不简单,我得找个时间去会会他。影子我们走。”
一个如影子般静默的男子,眼神冰冷的怒视着前方,悄无声息的跟在朱樉的身后。朱樉并没有直接去燕王府。而是在长安城最大的客栈,同福客栈住了下来,其豪华度丝毫不逊色现在的五星级宾馆。
朱樉疲惫的依坐在窗旁。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在他的眼前一闪而过,朱樉连忙下楼追赶,但是人早已融入人海,失去了踪影。唯留下朱樉一人痴痴的站在客栈门口自语:“像,真是太像了,她怎么会在这里呢?”
沫沫穿着一袭白衣男儿装,肆无忌惮的游走在长安城的大街小巷中。梦里则初步不离的跟着,同时不断提醒的说:“姑娘我们这样好吗?如果被王爷知道。你穿成这样偷偷跑出来,恐怕小的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沫沫则有恃无恐的说:“小梦,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如果真的被王爷发现了。大不了我陪你一起受罚,但要是不能给夏青峰选一个我满意的新婚礼物,我会此生遗憾的。”心里却不断的涌出失落,夏青峰我本想做你最完美的伴娘,没想到我现在连伴郎都做不了。
不知不觉沫沫竟然走到了朱棣说的藏娇阁,一条狼牙材质的半月形吊坠让沫沫无论如何都迈不动脚步,她如着了魔般死死的盯着那吊坠不放,吓的老板连忙向后拽了拽问:“姑娘可是喜欢这吊坠。”
沫沫猛地回过神说:“是,我很喜欢。老板这吊坠怎么卖?”
老板在沫沫那迫不及待的眼神中看到了钱字。于是清清嗓子说:“姑娘真是好眼力,这个可是从波斯商贩那辗转数次才买到的,所以价格也就相对高了点。要十两黄金。”
沫沫惊的连忙收回了手说:“大叔,你抢劫啊!这东西也就值个、、、!”大脑开始不断地将人民币转化成黄金,然后再转换成白银说:“这个也就值五两黄金,顶多也就一百两白银。你怎么可以见我喜欢,就妄自开价呢?”
老板没想到沫沫居然是个识货的主,也就不敢再乱开价了说:“老夫见姑娘是真喜欢。那老夫就吃点亏,五两黄金就五两黄金。”
沫沫听后。迅速的摸了摸自己的钱袋,然后一脸贱笑的看向梦里说:“小梦你有钱嘛?”梦里突然有种跟沫沫丢不起这人的感觉,羞愧的低下头,眼角余光急速扫视了一周大家看他们这对主仆的眼神,心不甘情不愿的从口袋中摸出了十文钱说:“王爷还没给我发俸禄,所以我只有这么多。”
老板见状立即将象牙吊坠从沫沫的手中拽出,重新挂好。眼神鄙视的说:“姑娘你还是先回家取银子吧,我这吊坠暂时先帮你保留一个时辰。”
回家?就算回了燕王府沫沫没钱也还是没有钱,于是从腰间摸出了一块上等的羊脂玉,大气的老板的眼前晃动说:“我拿这个跟你换!”没错就是朱棣第一次见沫沫时跟沫沫换那个天价馒头的玉佩。
老板一把夺过沫沫手中的玉佩,仔细端量后恭敬的给沫沫行了个礼说:“姑娘偏房休息会,老夫需要找人帮忙鉴定下这块玉佩的真伪,再决定是否跟姑娘交换。”说完就将玉佩交还给了沫沫,将一旁的小二叫了过来,低声在小二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小二就急匆匆的出了门。
小二前脚一出门,老板就端着茶后脚进了偏房,跟刚刚简直是判若两人,异常恭敬的给沫沫斟着茶说:“姑娘能光顾小店,真是让小店蓬荜生辉啊!”
沫沫嘴角微微抽动,十分疑惑的问:“那小二出去找谁来?”
老板一脸和蔼的笑着说:“我的大老板,他自小就学珠宝鉴定,见过的珍奇异宝无数,所以小的遇到难以断定的东西就都去找他。”
“哦!”沫沫半信半疑的答应着。
很快外面就传来了杂乱的马蹄声,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了沫沫的耳中。“吁、、、、!”
沫沫噌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慌张的看着老板说:“我今天有急事先走了。”不等老板问为什么,沫沫已带着梦里神色恍惚的向门口走去,只见朱棣带着一小队侍卫,大步向沫沫的偏房走来。沫沫情急之下拉着梦里就准备跳窗而去,当沫沫的腿刚迈过去一半时就听到朱棣低沉而又有力的问:“你要去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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