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看书手机小说首页小说搜索

返回《香露传》

笔趣阁看书(biquks.com)

首页 >> 香露传 () >> 第七十五章 明哲保身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biquks.com/177481/

第七十五章 明哲保身(2/2)

止洺大仙不听本仙的劝告,护着他的小师妹,今日群仙在此,正好可以各抒己见。”

凡间的仙人见碧瑶宫的仙人都表态了,也不再顾及止洺大仙的面子,有仙人说道:“止洺大仙,我们今天来到这里的少说也修炼了五六千年,经历了多少劫才有今天,香露仙子自身行为不检点,竟然去做妖界的公主,才有这样的后果,不能因她一人,毁了我凡间的全部仙人呀!”

“隐玥宫出了这样的弟子,止洺大仙自当为师门清理门户。”

晓霜见止洺大仙不说话,急道:“师父,难道你也认为该把我妹妹交到妖精的手中?”

止洺大仙看起来似乎十分为难:“可是群仙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晓霜不由得变得惊慌起来:“止然、止亦,你们怎么不说话,难道就要任由这些胆小怕事,自私自利的家伙害晓露吗?”

止然默不作声,止亦上前一步挡在晓露前面:“大师兄,不要伤我姐姐。”

止洺大仙板着脸说:“我本来也不想这么做,可是止露师妹确实是胆大妄为,她闯下的祸不能让群仙为她承担。”

止亦张开双臂拦着众人,说道:“不行,我不会让你们伤害我姐姐!”

止洺大仙板着脸说:“止亦师弟,你忘记了师父交代过,凡间的一切事务都听从我的安排,难道你想违背师父的旨意?”

止亦似乎动摇了,放下手走到一边,止洺大仙对晓露说道:“止露师妹,不要怪师兄无情,我要给凡间仙人一个交代,我要为三界众生负责,不能因你而引起一场杀劫。”

止洺大仙说完,不知手中何时多了一个金黄色的绳子,止洺大仙右手中指和食指向前一伸,口中喊道:“收!”那金色绳子将晓露紧紧地缚住。

除了外来的散仙,山庄之中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止洺大仙竟然把晓露捆了,止洺大仙昨天还说要共同进退,今天突然就变卦了,难道止洺大仙也畏惧的势力而不得不向他们低头?

止洺大仙命令弟子:“宋飞,你将止露师妹关进山庄地牢中,等我与妖皇协商之后再将她押送龙都。”

晓霜见宋飞真的要上前押解晓露,情急之下挡在晓露前面:“宋飞你今天敢动我妹妹一下,我今生今世都饶不了你。”说完又指着止洺大仙:“还有你,你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自己怕死,还偏偏说出一大堆理由来为自己遮掩,从今以后你不再是我师父。”

宋飞劝晓霜道:“晓露是嵄樰仙子转世,又不真是你妹妹。”

晓霜怒道:“我不管她是谁转世,这一世就是我亲妹妹!”

晓霜见止亦在一旁没有什么反应,上前一步双手抓着止亦的手说道:“止亦,你真的见死不救吗,你被周玥和金窦陷害的时候,晓露天天守在你身边,见你一直不醒都准备跟你一起死,你真的就这么无情吗?”

止亦看看止洺又看看晓露,说道:“我听大师兄的。”

晓霜绝望地说:“我直到今天才看清你们是什么样的人,凡间黑暗,仙界也一样黑暗!你们让我们大家都看了一出最滑稽的戏,一群仙人畏惧妖精,靠逼迫少女送死来自救。”

晓露见晓霜焦急,边哭边说:“姐姐,不要管我,就当我没有修炼,普通人也就活个几十年,我也活了十几年了。不要让大师兄为难。”

这是伶俐突然站出来挡在晓露身前:“你们不许伤我姐姐,谁要想把她送给妖界,就先杀了我伶俐。”

潘宇也站出来说:“香露仙子救过我的命,我决不许谁害她。”

贾丽连忙点头;“对,我虽然修为低微,但是也不会看着你们害晓露,我今天算是见识了什么事虚情假意。”贾丽又指着止亦和止然:“晓露没有毁容的时候你们拼命讨好她,现在晓露相貌毁了,又遭蛇魔陷害,如今眼看晓露有难,你们就假装什么要听大师兄的命令,我呸,还什么仙人,连什么是生死不渝,什么海枯石烂、天荒地老都不懂,我看你们连凡人都不如。”

鹤仙斥道:“你这小丫头懂什么,止洺大仙这是深明大义、顾全大局,止然和止亦二仙也是不徇私情,还不快快退下,否则可别怪我不讲情面。”

晓霜早已气得浑身发抖,她拔出宝剑上前就刺,说道:“我今天就跟你拼了。”

伶俐和潘宇、贾丽见晓霜动手也上前帮忙,思聪兄弟自然是一切行动听贾丽指挥,熊威兄弟、鼠三、朵朵这些都是跟晓露的随从,也不顾生死上前帮忙。

鹤仙虽然修炼成大罗真仙,但是这些人都是拼出命不要的打,他也不敢真伤了他们,这时黄玲也上前帮潘宇一起对付鹤仙,眼见鹤仙不支,临风君、沐剑枫、韩冷轩也上前相助鹤仙。

蒋玉、李琦、巴图尔见师父不分青红皂白都上前拦着自己的师父,他们三人原来的仙法都是临风君等散仙教的,后来跟着晓露由紫云山转到天龙山庄,一路都与隐玥宫的弟子在一起,渐渐地也修炼了不少隐玥宫的仙法,与自己的师父对抗一时之间还没有败落。

晓露被捆仙绳缚住,焦急万分,大声喊道:“你们不要打了,不要为我担心,不要打……”


状态提示: 第七十五章 明哲保身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