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三》(1/2)
道教上清派创始于东晋中朝,于兴宁二年(364)年。 x 23 u 上清派以魏华存为开派祖师,奉元始天王、太上大道君为最高神,其修炼方法重在炼神御气,重在调意于精神修养最著名的是《上清大洞真经》《上清经》《斋醮》,《上清大道君符宗》《丹道》《上清医道》等等....培育出真我,与大道合二为一,返回先天境界,济世救人、普度众生。
仙门也叫领仙、顶香、出马。南方一般称为放桌或是落座,地域不同叫法接不一样但是目的都是一样,带领仙家堂口济世救民。仙家巅峰有四大家族,狐、黄、常、蟒最为著名。古时候人们信封鬼神天地万物皆有其灵,所以才有了巫师这个职业延续至今就是出马。“出马”是指一些动物仙,列如胡黄常蟒修炼已久然后为自行修炼或接受上天正神的任务,来凡尘累积功德采集阳气,已达到完成任务位列仙班最终修成正果。被后人成为四大家族的,家族内又以金花教主、通天教主、银华教主,胡三太爷胡三太奶最为著名,负责统领监管天下出马仙家。其规矩甚为严厉分为六条重罪,十八条轻罪。
(一)六重罪
1.无辜恼害杀戮常人者雷诛不赦。
2.心术不正恶毒至极,修邪法者雷诛不赦。
3.化为半人形或人形奸淫常人者雷诛不赦。
4.偷盗常人精气炼丹以致常人伤者致死雷诛不赦。
5.依仗法术霍乱天象兴风作浪者雷诛不赦。
6.盘踞乡里作祸村寨无辜散灭者雷诛不赦。
(二)十八条轻罪
1.信口雌黄毁谤圣贤者折损道行。
2.假借胜贤疑惑常人者折损道行。
3.为贪口腹无辜杀生者折损道行。
4.空无因果降灾于常人者折损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前往上天者折损道行。
6.擅自绕脑道殿佛堂者护法废道。
7.为求内丹迷惑常人或伤病者雷霆废道。
8.游戏常人依附上身者折损道行。
9.私自盗取上方仙丹者贬降废道。
10.妄说自证实无所得者折损道行。
11.嫌拒供养微薄生嗔心者道行尽损。
12.为报私仇互相施毒者折损道行。
13.仰仗邪术破坏因果或无故破坏因果者折损道行。
14.恶口诅咒良人善民者折损道行。
15.妖言惑世教坏人心者天灭道行。
16.损害常人利益者折损道行。
17.教唆蛊惑破坏人伦者折损道行。
18.帮着恶人聚敛私财者折损道行。
这就是天条的 六重罪十八轻罪,除了重罪需要雷诛,剩下的都是轻微的,比如折损道行也是看事态来定夺,灭道就是把所有道行全部废掉毁一身修为重新开始修炼。然而这些还是有些笼统,因为仙家本体不一样,种类各不相同,所以就会出现一系列的漏洞,继而胡三太爷集合众仙在原有基础又做其补充,这就是一直延续至今的限价规矩!
1.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杀生吃肉,但不可浪费满足后立即放手。
2.得到仙位之后要戒杀,尤其是胡家兵马。
3.若是与人无仇无怨者,不可作祸世人。
4.事事不许心存贪念。
5.戒掉嗔恨习气,尤其是胡家兵马。
6.应该多做道门佛门护法,非常容易增加自身的道行。
7.对于一切的仙堂都应该尊重,不可欺犯。
8.应礼敬一切圣贤人.无论人或神仙。
9.对于正法不怀疑,时时熏修,自可正果。
10.尽自己所能教化众生,不可误导。
11.不可纵容弟子为恶事非。
12.凡事应和为贵。
散仙章共计十二条
1.无事不居烟火之地,勿妨碍常人生活。
2.对正仙仙长应常怀敬仰之心。
3.一切时刻应心中常生上进心。
4.勿要攀比福报多寡。
5.莫与同道争锋火拼。
6.修道之时常怀利人之心。
7.对于善人长相拥护,对于恶人长相远离。
8.勿对常人之阴阳宅广生损害。
9.勿对体虚身弱阳气不足之人梦魇迷惑。
10.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名利放于其后。
11.勿应随时显像,以免常人生烦恼而横加诽谤。
12.应长接近佛道观庙,广听说法。
对于以上的的条目如有不遵守者不为仙门弟子,不受仙师护佑,久后必遭雷击天谴。这些细条文都是胡三太爷为后世子孙立的,同时也是以免道业荒废,遭天雷所遣。此外根据这些规矩还有另外一章,这些都是天条允许,没有罪过。
法外章共计十二条
1.有侵犯我等修仙之地者,可以报应。
2.有伤害我身体者,可以报应。
3.有伤我性命者,可以报应。
4.无辜损害我等小庙者,可以报应。
5.凡是与我等结下仙缘者,可以收为香童。
6.凡人九阴孤煞命身上长有邪骨者,可以收为出道。
7.凡人心善无恶迹者,可以收为香童。
8.恶心损害我身体者,可以折磨。
9.恶心杀害我等而不知悔悟者,可以夺人生命,但要有分寸。
10.对我等不恭敬而有恶言恶行者,可以折磨。
11.故意坏我洞府毁我堂庙杀我子孙,恶报其人。
12.有恩于我等无论是何人者,皆是厚报其子孙。
从这些章节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仙家也是非常讲道理的,仙门除了打灾去难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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