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龙游浅水终抬头1(1/2)
李承俞深知羽如妍本就是此种不服就干的性格,亦知今时不同往日,没了以往人道法律的约束,也没有杀人一定偿命的说法。
不过在李承俞看来,实在没有必要如此冲动,虽然羽如妍以武摄人的做法并无什么不妥,只是这样一来,斗武大陆的这条道就比较难走了,至少对于李承俞是如此的。
他不像羽如妍有那样的先天优势,即使没有武技傍身,也能与一般兵武之人一较高下,加之她有跆拳道的基础功底,只要不碰上绝对实力悬殊者,遇上谁都能走上几招,更何况如今她有‘人屠’在手,就更加有恃无恐了,只待时机成熟,她必将成为一方佼佼者。
可李承俞不一样,他只是一个被抓进去改造过好几次的梁上君子,除了开锁功夫好一些、记忆好一些之外,再别无长处了,且如今尚未寻得离开之法,李承俞想要在斗武大陆上生存,遇上权势强者时就必须要学着圆滑一些,毕竟比起生命而言,尊严这个东西有时真的很不值钱。
望着羽如妍毅然决然拖刀走向那群拦路人的背影,李承俞并没有跟着上去,他也没有底气跟上去,这是实力使然,羽如妍自然也不会在意,不过李承俞在心里突然就觉着两个人的差距越发遥远了,此差距不仅体现在两人天壤之别的性格上,还体现在以后南辕北辙的生存之路上,亦如此刻的羽如妍即使面对百人围剿,也能冷静应对,换做是他决对是不可能的。
只见羽如妍墨龙鳞甲在身,淡定的走向拦路人,后者立刻就将其围困其中,而李承俞则被完全忽视,这就是差距。
就像儿时同伴买了新鞋子被人围观羡慕,而自己却只能孤独躲在角落看着脚下传了三代人的破烂解放鞋而啜泣,谁不想有被簇拥的虚荣?
李承俞亦是如此,所以他将那同伴的新鞋子偷了过来,穿了一天,享受了一天别人羡慕的眼光。
那是他第一次偷东西,虽然代价是被父母混合双打,也从此带上了小偷的帽子,但他不会忘记那一天别人投来的艳羡目光,这对那时的他已是足够。
只是后来李承俞屡教不改,父母劝阻无果,还被人指指点点说是教唆儿子偷窃,最后逼的用付出生命维护也没能还得了清白,父母的死虽然不完全怪罪李承俞,但他也明白不杀伯仁伯仁却死的道理,更明白父母的爱子之心,也谨记凡是要多忍让别惹事的家训,但同时也体悟到有些事可以忍,但必须也要让对方付出代价。
至那以后,李承俞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做个劫富济贫的侠盗,遇事可以暂且躲避忍让,但若是寻得成熟时机,也必然要让对方难过,而且还难过的不明不白。
只是越来越长大才明白小时小偷大时大偷的浅显道理,原来大人们口中的尊尊教导都是从教训中吸取经验的,并不是随口说说而已。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于他而言,真正的报复并不是当场给与痛击回应,而是要让对方在不明不白之间身败名裂。
就像他偷的那双鞋,若是放到现在,他还是会去偷,但绝不会立马穿上去炫耀,而是会将鞋子做一番改变,让鞋的原有主人认不出,而且还会提前几个月在人前表现出省吃俭用的样子,并大肆宣扬要准备买鞋子了,如此一来,只待‘取’回鞋子,任凭谁都会相信,这鞋子就是自己的,别无二主,说不定到时还落得个懂事乖巧的好孩子名头,何乐不为?
只是李承俞明白的有些晚了,父母也无法起死回生,他能做的就是按照父母之愿,踏踏实实的活下去就好,这么多年,他也做到了,从一开始‘作案’经常被抓,到后来盗亦有道,没留下证据,也算是为社会做了一些贡献了,虽然这种做法并不值得提倡,但也算良心有安了。
自古以来从来都只有强者和天才才能引起注意,弱者和废物都是不值得同情。
李承俞随意坐于一旁,要他随之前往冲锋陷阵是比死还难的,只听那黝黑精壮男子拔刀指向羽如妍,不屑道。
“听说你就是那个从东颐手里将‘人屠’抢过来的人?南丘铁壑最近是被女人玩废了吗,连你这样的黄毛丫头都能撒野了!”
但见羽如妍英姿飒爽豪气干云厉喝众人。
“正是你姑奶奶我,你们是什么人,为何处处为难于我?”
精壮男子冷漠回道:“怪只怪你得罪了莲花坳,乖乖的把刀交出来不就好了,非要学人家做什么英雄好汉去替天行道的勾当。”
“又是莲花坳!”羽如妍咬牙切齿道。
“不过不得不说,你的面子倒是挺大,十年了,还没见莲花坳放出过莲花令,你是头一个。”
羽如妍才不会觉着这是什么荣誉,接口续道:“废话少说,姑奶奶我今天也不打算活着离开,有种报上家门,别做那无名之辈,我还敬你们是条汉子。”
拦路人闻言均自大笑,道:“哈哈哈,好,比起那些跪地求饶之辈,你也算是巾帼豪杰,今日就让你死个明白。”
李承俞正自觉着此言有指桑骂槐之意,却又闻精壮男子大喊一声。
“竖旗!”
紧接着,周围呼喊声四起,陆续竖起八面大旗,各旗颜色均不相同,且旗上写有坤、震、坎、巽、艮、离、兑、乾八个大字。
李承俞见状突地站起,暗道不妙。
“乾坤仙阁!不好,这次丫头遇到硬茬了。”
不过,羽如妍却不以为意,淡淡道:“嚯,连一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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