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万物有灵(2)(1/2)
任务名称:万物有灵。
任务说明:是否结束任务?
看着任务面板上的这两行字,夜宸微微舒了口气,心里想道:这就是休闲任务……还挺不错的。
按照菲菲的介绍,休闲任务世界本身危险性不说没有,但很小,而且往往不需要试练者完成什么特定的任务,比如现在,她随时可以结束任务,回归第七空间。
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奖励。
不过既然来了,干嘛急着回去,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个机会,当然要好好休养一番了。
任务面板的下面有这次任务的身份介绍。夜宸现在位于一个共和制国家境内,豫州和晋州交界处的一座名叫枚城的小城里,住在云升街六号,一栋老式的七层公寓的顶层。这种楼层,搭配着充满年代沧桑感的公寓,绝对是冬天冷夏天热,唯一的好处就是便宜。
便宜,这个理由足够了。
至于身份,三年前,夜宸从浙州一所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凭借一腔文艺情怀,成为了一个自由撰稿人,靠稿费生活。
听听,多么不靠谱!靠稿费,而且是纯文学稿费过活,没被饿死已经说明夜宸在写作方面有不错的天赋了。不过即便没被饿死,她也只能住在这种一个月三百块房租的简陋公寓里,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存款不过两万。
两万块钱,只是生活的话倒也够了,在这种小城市,一个月几百块钱也能活下来,再说了,她已经交了半年的房租,现在才九月份,十二月底房租才到期呢。这么算下来,单单这两万块钱就能让她在这里生活两年多。足够了,自己又不是不能继续赚钱,维持这种生活水平,随便干点儿什么就足够了。
比如,继续自己的文艺生活?
夜宸将目光转到窗前,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着,上面有一份只写了开头的文稿:
这是座北方中原地带的小城,惯常的,有着悠久的,但没多少人在意的历史,数千年前,无数的王侯将相在这里拼杀,位于蓝天下的云,飘飘絮絮,亘古不变……
夜宸坐在木头椅子上,继续写道:
这座小城的天很蓝,尤其是前几天刚刚下了场雨,雨水洗涤着天地之间,那种秋日高爽的蔚蓝色,和南方的烟雨小镇,草原上的辽阔天空都不一样。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生活在大城市的人们很难想象,天真的可以如宝石一样,如此璀璨,甚至有种晶透的感觉……
说实话,夜宸的文笔不怎么样。她在大学学的是理科,虽然阅读文字算是一个爱好,但主要看的是小说,而且是通俗小说,散文之类的,也就中学的时候看的比较多,还是为了能多摘抄一些写作文用得上的优美句子,现在忘得差不多了。
写了两百多个字,夜宸就写不下去了。
这时,开门声响起,一个略显软糯的声音传来:“终于回来了,累死我了!”
这是和夜宸同租的室友,丽娟,两人分担着六百块钱一个月的房租。这套房子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夜宸住在东边的卧室,丽娟住在西边。
这是任务说明里的介绍,对于丽娟这个人,夜宸一点儿都不了解,所以在听到声音后,她走出卧室,看到一个身体娇小,但身材很好的女孩儿正坐在沙发上,揉着小腿,哼哼唧唧的。
“回来了。”夜宸打了声招呼,从厨房冰箱里取出两瓶可乐,递了过去。虽然已经入秋,但这时节秋老虎依然凶猛,白天的气温依然可以达到三十多度,可以看到丽娟的额头上沁出了细细的汗珠。
“是啊,回来了,累死我了,跑了一整天。”丽娟皱着鼻子,抱怨着,接过夜宸递来的冰镇可乐,看了眼放在了茶几上,说道,“这玩意儿糖分太高了,你不怕长胖?”
夜宸打开瓶盖喝了一口,说道:“我比较不容易吃胖。”
“真是令人羡慕。”丽娟嘟囔了一句,“好了,我去洗澡了。”
夜宸靠坐在矮柜上,一边喝着可乐一边看着走进卫生间的丽娟。刚才的对话中,自己主动引出话题,但对方并没有深聊的意思,看来两人的关系并不亲密,但总归还能客套一下,说上几句话,之间应该没有什么仇隙,就是普普通通的室友关系。
这样也好,自己在这个任务世界是为了休闲养神,人际关系能简单点儿最好。
夜宸拿着可乐回到了卧室,看今天能不能把那篇散文写完。
之后的几天,让夜宸对自己的室友有了更多的了解。丽娟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工作很没有规律,有时候深夜才回来,有时候早早的就下了班,但总体来说很累,她这个人也很拼,每次看到丽娟都是一副累的不想动弹的样子。
也许正因为如此,见面的机会都不多,两人的关系自然很淡。
这几天的时间,夜宸还把那篇散文写完了,命名为《小城的天和云》,而且投了稿。至于说结果,反正她是不抱什么希望。事实上,直到把稿子发出去,她都没弄懂自己写了点儿什么,想要表达什么。
自己确实没有写作上的天赋,尤其是写散文的天赋。意识到这一点后,夜宸就在考虑,是不是应该换个工作,哪怕还是靠写作吃饭,也别写散文了,改写通俗小说也好啊!
算了,不管了,先好好在这座小城里玩几天吧,反正自己还有两万块钱积蓄,没钱了再说。
枚城虽然是个小城市,但这里和欧罗巴洲不一样,再小的城市也小不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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