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绝了!(1/2)
因为钟晓曼和李光杰的戏份少,不可能让他们一直耗在这里。
所以关于他们的戏,都在前面几天集中拍摄,而不是按照剧情的脉络。
钟晓曼的出场,是从割水稻开始的。
在原版的小说里,这个侗族姑娘是在菜地里锄草。
而在宁远前世的电影里,由陈好饰演的这个角色,则是是在稻田里打农药,毕竟那是初夏,正是需要杀虫的时候。
但现在都快收割的季节,自然要符合实际情况。
虽然钟晓曼在城里长大,但学东西倒是挺快,镰刀割稻子很快就掌握了。
看到她有模有样的在镜头前挥舞着镰刀,霍建起微微颔首,露出如释重负的神色,其他人也都松了口气,笑了起来。
因为能有现在的画面,的确不容易。
钟晓曼这段时间主要学两样,一个是跳舞,再一个就是割稻子。
跳侗族舞对她来说不在话下,难就难在割稻子。
泥巴田里本来就不好走,又光着腿,弯腰下去,整个人都在稻叶丛里,稻叶刺拉着腿、划着脸和胳膊,时不时还有蚊子等小虫叮咬。
一会儿的功夫,细嫩的小腿上就出现一条条划出来的血痕,还有红包,又痒又麻又难受。
这也就算了,最让她难以忍受的,还是蚂蟥。
当她从水里出来,看到腿上沾着那玩意儿的时候,吓得花容失色,当时就一边叫一边跳起来。
最终还是宁远用烟头烫,让蚂蟥自己吃痛松口掉下去。
同时宁远告诫钟晓曼:“这东西不能硬拽,一旦扯断了,吸盘留在伤口就容易感染发炎。”
而这时的钟晓曼,崩溃得大哭,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回家!
在她抽抽噎噎的说了想法后,宁远先是安慰了她一会儿,等她缓过劲儿来之后,才说道:
“如果你热爱这一行,就要学着适应它,因为以后可能会有比这条件更艰苦,更折磨人的地方,毕竟我们演员,演的是别人的人生,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比如《红高粱》,大夏天在宁省的戈壁滩上,那滋味你完全可以想象一下,但那样一部经典,现在看来受什么样的苦都值得。”
看到钟晓曼怔在那里,宁远继续道:“如果你觉得自己不适合,现在退出也来得及,还可以重新去复读,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
这就是故意激将了。
偏偏钟晓曼就吃这套,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擦了擦脸上的泪痕:“你看不起谁呀,不就是割稻子吗,人家都行我为什么不行!”
说完,她就再次下田了。
这几天,她一边崩溃着坚持着,一边在宁远的安慰中慢慢调整过来。
倒是蚂蟥,因为抹了风油精,再也没有了,连蚊子小虫子都几乎没了,只有稻叶刺拉皮肤,这已经比开始好很多了。
此时的钟晓曼,左手抓一把稻子,右手一拉一割,一把稻子就整齐的割了下来,然后放到身前的地里,动作颇为娴熟。
谁又能想到,她之前崩溃到想要逃离?
当老二这条狗从田埂间跑过来的时候,穿着白底碎花小衫的钟晓曼停了下来,甜甜的笑了。
灿烂的笑容,不仅是走过去的宁远,镜头前的霍建起他们,心里也都赞了声:真漂亮!
笑容是最美的,钟晓曼过往无忧无虑的生活,让她在此刻可以笑得透人心脾。
在宁远脖子上挂着的水壶带子撞击水壶的清脆声中,父子俩由远及近而来。
戏里她认识父亲,但却不认识儿子,高大的儿子把身后的父亲挡住,根本看不见。
而钟晓曼看到狗后,以为是她熟悉的邮递员来了,但却看到一个陌生的小伙子,让她的眼神从惊喜变为疑惑和好奇。
直到一个拐弯,父亲露出来,但恰在这时,田埂上的一条引水沟,在他不查下差点踩空,趔趄了一下子,钟晓曼再次笑了起来,笑得花枝乱颤,发出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
一瞬间,刚刚抬头注意到她的宁远,看呆了。
前世看电影的时候,看到这个时候的陈好,宁远也看得目不转睛,而这个时候,同样清纯漂亮的钟晓曼,有过之而无不及。
钟晓曼从灿烂的笑容,到因为宁远注意过来,她开始尝试着抿嘴的收敛,变为腼腆的笑容,这种变化,和通红的脸颊,都让她拿捏得恰到好处。
在艺考中,仅次于宁远和王宇的第三名,钟晓曼的领悟能力还是很强的,霍建起对她一点就透。
来到跟前,害羞的宁远踟蹰着不敢上前,侧身让父亲先过去。
“大叔。”钟晓曼清脆的声音,同时落落大方的看向宁远。
“哎。”
藤汝俊答应一声,转身指着宁远:“这是我儿子,新上任的乡邮员。”
因为介绍,钟晓曼更加大胆的盯着宁远,反倒衬托得宁远傻乎乎的,露出憨憨的笑容。
“绝了!”
监视器前的霍建起,低声叫道,满脸欣喜。
这是儿子和侗族姑娘的第一次见面,但在戏里的口吻中,这个姑娘却早就知道儿子,来源就是父亲不止一次的提过:将来嫁到我们家,给我当儿媳妇。
因为戏剧的巧妙化,所以他们来的这天晚上,有一个盛大的晚会——村里的喜事。
侗族是夜嫁夜娶,载歌载舞。
在篝火晚会上,儿子和姑娘也挑起了舞,玩得很欢快,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而在一旁边喝酒边看的父亲,却忍不住想起了他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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