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歌入人心(二合一章节)(1/2)
“宿主是否接受任务?”
林轩看着眼前弹出的红色文字,没有任何犹豫,心中默念了一声,“接受任务。”
重生平行世界,系统的奖励带给他很大的帮助,林轩自然不会放弃得到奖励的机会。
“第一次系统发布任务,让我用歌声慰藉失恋的李怡。这一次系统又发布了任务,让我用歌声慰藉在都市疲惫生活的青年。”
林轩暗暗思忖,“我一直不知道触发系统任务的条件是什么,如今从这两个任务来看,系统似乎想要让我用前世的文娱知识来慰藉这个世界人们的心灵。”
心中想着,林轩直接走上舞台,来到韩灵身旁,径直道:“交给我吧。”
“师父,你要唱歌了?”韩灵满脸期待之色。
林轩对她点点头,转而看向在场的顾客,笑道:“接下来,就让我来给各位唱一首应景的歌吧。”
“轩儿,你什么时候会唱歌了?”
孙天三人看到林轩站上舞台,都是一脸愕然。
他们和林轩大学四年,也一块去ktv唱过歌,林轩虽然唱的不错,但似乎也没有达到登台唱歌的地步。
“林老板,你来唱歌?”
“林老板,别闹了,你不是厨师吗?”
“会唱歌的厨师,这个人设倒是挺有趣的。”
“哈哈哈哈,林老板你还是安安静静当一个厨师吧,唱什么歌,可别唱完歌,让我们更郁闷了啊。”
诸位顾客看到林轩上台,都是微微一愣,继而议论纷纷,不少人脸上都是露出怀疑之色,一个做菜的厨师,能唱好歌吗?
“哇,林老板,你终于要唱歌了。”
“我期待好久了。”
今天孙雪和李怡正好也在餐厅吃饭,就坐在舞台的前面。
与其他食客的怀疑不同,她们是真正听过林轩唱歌的人,知道林轩的实力,此刻直接站了起来,眼露兴奋之色,一边叫着一边大力鼓掌,为林轩助威。
其他顾客看到孙雪和李怡激动的样子,都是露出疑惑之色,难道说林老板深藏不露,真的会唱歌?
“老板,加油。”
小美和小静知道林轩卖歌的事情,但她们没有亲耳听过林轩唱歌,此刻脸上都是浮现出期待之色,大力鼓掌。
与此同时,孙雪拿出手机,打开摄像头,准备将林轩唱歌的过程录下来,回去还能看一下。
林轩看到孙雪手机摄像头对准了他,眉头微微一皱。
上辈子是一名三线明星,经常要面对各种镜头说话,按理来说林轩应该在镜头面前会表现的泰然自若。
可是并不是这样,面对镜头会不会感到不适,与是否是公众人物无关,而与个人性格有关。
有些人性格使然,天生面对镜头就不自在,比如朴树和许巍。
林轩倒是没有那个毛病,但是他上辈子在娱乐圈并不开心,每天要对着镜头假笑,说一些冠冕堂皇的假话,导致他最后对镜头本能的产生了一种抵触心理。
算是一种创伤后遗症吧。
每次看到镜头,他都会想起曾经那些不太愉快的经历。
上次,李教授要录视频给沈璐导演,这种必要情况没办法,一般情况下,林轩并不愿意让自己暴露在镜头前。
所以看到孙雪举起手机的瞬间,林轩下意识的拉着话筒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舞台的阴暗角落,面容在红绿相间的灯光映照下,看不真切。
这样,林轩才感到舒服了一些。
“这首歌叫《活着》,希望你们喜欢。”林轩抱起吉他,靠近话筒说道。
虽然有很多顾客对林轩的唱歌实力非常怀疑,但还是很给面子,都是纷纷礼貌性鼓掌。
伴随着吉他的伴奏声,林轩闭上了眼睛,带着丝丝沧桑感的声音缓缓传了出来:
“每天站在高楼上,
看着地上的小蚂蚁。
它们的头很大,
它们的腿很细,
它们拿着苹果手机,
它们穿着耐克阿迪,
上班就要迟到了,
它们很着急。”
在林轩开口前,有不少顾客都对林轩的唱歌实力抱有怀疑,可林轩开口没唱几句,他们都是眼睛一亮,眼中的怀疑之色渐渐消散,变得认真起来。
这首歌的歌词朴实自然,歌词里面看似在说蚂蚁,实际上却说的是每一个在都市打拼的青年的生活状态。
“耐克阿迪,苹果手机,上班快要迟到了。”
在场的这些青年们,听着歌词,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经历,立刻就被触动了。
很多时候,人们只要在文艺作品中看到了自己,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触动来的就是如此容易。
林轩闭着眼睛唱着,郝云的这首《活着》是他前世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一唱这首歌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前世在京城追梦时那些狼狈的岁月,心中的情绪汹涌而来。
这首歌是典型的叙事类歌曲,要将这种歌唱的动人,很多时候靠的不是高超的歌唱技巧,而是靠人生阅历带来的积淀。
歌唱技巧可以学习,但歌声中的叙事感和岁月感,除了极少数天赋异禀的天才,普通人都要通过切身的生活体验才能得到。
林轩这个时空才二十二岁,可却是穿越而来,经历过生活的酸甜苦辣,加上上辈子本身就是一名实力不错的歌手,他一张口,与他年龄不符的沧桑感便从歌声中涌了出来。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
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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