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自由”与“法律”(2/2)
不想欺负小孩,可是他们知道的太多了,如果就让他们这么走了,你不担心留下后患?”“狼女士”冷冷反问。
“反正我们迟早要跟安德鲁·斯诺摊牌,没什么好隐瞒的,至于我个人的隐私,我相信他们没兴趣追查,毕竟世上名叫‘约瑟夫·亚当斯’的人多不胜数,而我也不是什么名头响亮的大人物。”
亚当斯慵懒地笑了笑,转身对瑞贝卡说:
“卡斯蒂斯小姐,你们可以放心离开,我保证‘自由之子’的人不会找你们的麻烦。”
————
书中“自由之子”的原型,就是北美独立战争前夕大出风头的“自由之子协会”
历史课本上,对这个组织的描述是完全的正面形象
然而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自由之子协会,实质上就是一个黑帮
他们的主要行径,包括且不限于逃税、走私和销赃,不择手段辱骂、绑架、殴打、凌辱保王党乃至中立派
自由之子在独立前夕的种种行径,包括他们在所谓波士顿惨案和倾茶事件中的表现,说白了就是流氓碰瓷
大英帝国多少还有那么一点绅士的体面
绅士,到底斗不过没下限的流氓
只不过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流氓恰好站在政治正确的那一边,后来顺利洗白,反倒涂脂抹粉成了“革命者”
从自由之子的发迹史来看,我个人认为,美国,说它是一个生于不义的流氓国家,或许偏激,但是大体不错
这种流氓手段和所谓“山巅之城”、自诩天选之民的傲慢,贯穿美国历史方方面面,至今也没有本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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