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群豪以至(1/2)
欣赏着沿途的风光,吃着各地的特色小食,加上走南闯北多年的车夫一直给他们讲各种武林轶事,这一路下来倒也有趣的很。然而一直在远处,暗自跟踪他们的大师兄可就没那么逍遥自在了,渴了只能喝点凉水,饿了也只有干粮可啃,马车停下的时候他才敢休息,到了夜晚还得忍受蚊虫叮咬,好不可怜......
边走边玩,不知不觉间,三人已赶到火英山山脚下的小镇,而此时的镇中,已是人满为患。
除了本地人之外,自然大多都是刚刚赶来的江湖人士,有白发满鬓的老叟,有器宇轩昂的青年,有凶神恶煞的猛汉,也有穿金戴银的富贾,甚至不乏已是在江湖中成名多年的豪杰。
叶岚他们到的这天,恰是五月五日当天,满街都是雄黄酒和粽叶混杂的味道。对于本镇居民来说,靠着火英山生活的他们,见惯了武林人士,也知道今儿要举行什么比武争传的大会,所以对于突然出现的这许多人并没有感到惊奇,以前怎么过端午的,今儿还是怎么过。
叶岚和沐云诗下了马车,看到已挪到头顶的太阳,肚子都开始“咕咕”的叫了起来,二人相视一笑,便找了一家饭馆,想着先吃点东西,歇歇脚。
进了店内,发现这里已是坐满了人。靠近门口几张桌子的大汉见又有人进来,抬头望去,见是一个从未见过的白脸书生和一个仆人模样的家伙,想着可能就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过来凑凑热闹,便收回目光,不再理会二人。但就是这片刻的凝视,却让叶岚和沐云诗不禁流下几滴冷汗,因为在那一瞬间,两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一股杀气,明明都互相不认识,只是瞥了一眼,便释放出如此强烈的气息,这几个大汉必是经常在刀口里舔血的人物。
二人假装镇定的走了进来,发现屋中之人貌似没有一个简单的,瞧坐在门口那个壮汉,胳膊都有正常人的腰粗了,旁边放着的那双铁锤,起码也得百八十斤重啊!再看坐在墙根那张桌子上,几个戴着斗笠看不清长相的家伙,明明大热的天,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竟然能冷出一身鸡皮疙瘩!
只有角落里一张小桌子还是空着的,叶岚拉着沐云诗战战兢兢的走了过去,待坐下后喝了点茶水,才总算让紧张的心得到了一丝平缓。沐云诗还好,毕竟在镖局的时候也见过不少江湖中人,叶岚可是真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禁不住被周遭的气势震到了。其实也就欺负叶岚是个小白,凡是在江湖中混久的人,都知道这种收敛不住气势,动不动就杀气外放的人,才是最没有威胁的,因为只需站在近处,便能感知到他们的意向,进而加以防范,且连自己的气势都隐藏不住,说明内功修为也不过一般水平,反而是那种都杀过百八十人了,却还是一点杀气都感觉不到,甚至和他聊天还会觉得此人温和良善,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可怕。
“你......没事吧?”沐云诗看着额头上渗出冷汗的叶岚,既有些关心,又有些调笑意味的问道。
“呵......当然没事,一点小阵仗而已,我根本......”星焱还没有说完,就又有几人走进了饭馆,打断了他的话头。
这行人中,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此人身着紫色华袍,面如冠玉,气势非凡,想来也不是简单的人物。
在靠近客栈门口的一张桌子上,一个穿着熊皮,浑身肌肉虬结的汉子瓮声瓮气的说道:“嘿呦!这不是秋叶山庄的庄主秋风剑韦霜吗?什么风把您也吹来了?”虽然肌肉汉子用的是敬语,但他说话的时候斜坐着身子,脸也是半撇着看向华袍男子,却是一点敬意也没有。
韦霜也不生气,只是微微笑道:“原来是狮王寨的熊天雷兄弟啊,看你说的,剑仙两大弟子比武争夺剑仙真传,这可是江湖一等一的大事,我又怎能缺席呢?熊兄这不也是一早就过来了吗?”
肌肉汉子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呦呵,韦庄主竟然认识俺这粗人,真是荣幸!”
“哈哈,熊兄谦虚了,你那一双黑金锤的威力可谓是惊鬼泣神,无人可撼!江湖中人谁不知晓?”韦霜依然笑眯眯的说道。
熊天雷哈哈大笑道:“哈哈哈!韦庄主这么夸俺,俺还真是授受不起!话说回来,韦庄主真的只是来看人比剑的吗?”
韦霜面露疑惑,道:“熊兄此话怎讲,来此之人谁不是来看比剑的呢?”
熊天雷冷哼一声,说道:“剑仙两大弟子比剑,除了争夺问剑阁阁主之位,更是为了夺得剑仙的绝世名剑——红尘!剑仙在世前几年就已经很少在人前现身,更别说他的剑了!现在这把红尘剑终于现世,我想对这把剑感兴趣的,应该不止剑仙的两个弟子吧?难道韦庄主不感兴趣?”
韦霜听罢,哈哈大笑道:“熊兄这么说可就不对了,红尘名剑,武林中有谁会不感兴趣呢?难道熊兄你不感兴趣?但也就是有兴趣罢了,来此看一场比武,顺便能亲眼目睹一下这把绝世名剑的风采也就足够了,难不成还能从剑仙的两大弟子手里抢下来不成?”
熊天雷冷笑一声,说:“俺可不感兴趣,俺一直使得是大锤,把剑给俺俺又能怎样?至于你们可就难说了,剑仙弟子固然厉害,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两人比武之后难保不会疲惫不堪甚至两败俱伤,这个时候自然会有人按耐不住,话说俺也是奇怪,剑仙弟子为什么要把比武这件事公布出来?难不成真就是想找几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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