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要见最大的(1/2)
史金洲害怕的,就是这种人。
表面上,看不出他有任何本事。
实际上,他有惊人本领,且做事、杀人,绝不含糊,该做时,定然全力以赴,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从秦风那一双眸子中,史金洲读到了人生百态,每一个场景,都能够从中看到。
但,从秦风这个人本身,你只能够看到他一身青衫,微微被鲜血染成了淡红,在这件衣衫里面,是一个什么体质,你无从知晓。
只有真正接触到他本身体质,才能清楚他是一个什么人。
只是,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晚了。
史金洲知道,秦风用意念战胜了他,以后只要交手,他都不会是秦风对手,用意念战胜了一个人,今后不管这人怎么样,你都可以战胜他。
这似乎就是一个固定模式,用意念战胜了一个人,这个人以后与自己对战,要用什么招式,完全可以根据他的意念来判断。
所以,高手之间用意念对战,打成平手还好说,双方谁都不吃亏,也占卜了便宜。
一旦有一方败了,那么这个人,在胜了的这个人面前,永远都是失败者。
所以,史金洲知道,这辈子,他在秦风面前,永远是一个失败者了。
即便再打,也毫无意义。
对于凌楚楚那句嚣张话语,史金洲自然只是笑笑。
秦风已经说了,眼前这个美丽得仿佛找不到一个适合的词语来形容名叫凌楚楚的女孩,是他的女人,只要他动手对付这个女孩,秦风一定会出手,更何况,事情原本的起因,就是为了这个女孩。
也怪这些小子有眼不识泰山,居然连这个女人身边的秦风这种人,都没有发现。
如果史金洲知道,刺探帮成员之前并不是不知道秦风这个人,而是没有把他看在眼中的话,恐怕会被活活气死。
“不要乱动!”
史金洲再次制止了想要动手的刺探帮成员,在这个事情上,他知道动手几没有好结果。
实际上,史金洲是一个聪明人,他第一次出手,就感觉到秦风手上握着的那根看上去不起眼的棍子,实在是非常厉害。
凌楚楚看了一眼史金洲,道:“史长老,我与我男人这次前来,原本不是找你们刺探帮的,如今你们却主动来找我们,刚好就顺便劳烦你一点事情。”
这次前来南陵郡,是凌楚楚提出来的,恐怕整个计划,都已经在她心中考虑过了,每一步应该怎么走,她已经有了规划。
秦风虽然明白凌楚楚要怎么做,但毕竟在这大荒世界中,他并不熟悉,一切就等着凌楚楚规划就可以了。
史金洲满脸笑容,道:“秦夫人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就是,我史某定当竭尽全力,万死不辞。”
凌楚楚微微一笑,仿佛是对史金洲称她为秦夫人感到高兴,她看了一眼秦风,眼中充满温柔,随后道:“如此甚好,那就劳烦史长老带我们二人,去见见你们帮主吧。”
嗯?
这刚才不是说了此行与刺探帮原本无关的吗,怎么会要见刺探帮帮主,这咋没有关系了?
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史金洲也一脸懵逼,这女人就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还真是淘气了,逗我史某玩呢。
“我们帮主,可不是想见就能见的。”史金洲似乎没有经过思考就说出这么一句让他马上就感到后悔的话来。
“那我也就实话说了吧。”秦风瞪了一眼史金洲,也毫不客气地道,“我们要见,就见大的,至于你,还不够资格。这件事情,只有你们帮主,有资格和我商谈。”
“不错,除了你们帮主之外,其他人,都不够资格。”凌楚楚也很霸气地说道。
这种嚣张的话语,直接就震惊了刺探帮成员,他们完全没有想到,对方做起事来,比他们刺探帮人霸气多了。
就比如说,谁能有这么大本事,把他们刺探帮成员顷刻之间杀掉了一两百人,把这个现场堆得人山人海,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霸气的话,也只能是霸气的人才能够说出来。
要做一个有霸气的人,必须要有gāo qiáng的本领,要不然,就是作死。
很明显,秦风一点都不是作死。
这次他来,就是为了要见刺探帮帮主的。
之前一切准备,都是为了要见刺探帮帮主。
杀了那么多人,留下史金洲性命,都是为了最后能够见到刺探帮帮主。
“如今,我们帮主已经搞定了南陵郡宫中之人,那些顽固的保守派,已经全部投靠我们帮主,实际上,我们刺探帮帮主,如今已经是南陵王了。”刺探帮成员中,已经有人这样说了。
“不错,如今我们都是南陵王手下,你杀了我们这么多兄弟,还想去见我们帮主,如今的南陵王,岂不是自寻死路吗?”
“这小子要见我们帮主,那就带他去见,也好让帮主为我们死去的那些兄弟们报仇,杀了这小子,把这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留着给帮主享受。”
“哗啦!”
一声响动。
虚空中一道光芒闪过。
远处血花溅落,撒了一地。
一个人头,一下冒向空中,在空中转着圈子,唾的一声掉在了地上,在地上骨碌碌翻滚了几下,才稳稳地立在地上。
人头上双眼圆睁,充满惊恐,不肯闭眼。
这赫然就是刚才那个说话之人,这么不知分寸,没有礼貌,竟敢如此奚落秦风,更不可饶恕的,是居然敢拿凌楚楚开玩笑,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