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要守规矩!(2/2)
你的了”下午3点多,何安华接到金世纪大厦办公中心的电话,说岳金星办公的地方已经腾空,要他一个小时内过来签合同。
电话里工作人员态度傲慢,一副“超时后果自负”的口气,何安华隐隐觉得事情不会那么顺利。
果不其然,4点赶到大厦办公室,表明来意后,一个戴眼镜的女职员随手甩给他一份合同:“签字,按手印。”
何安华是律师,对合同比较敏感,没想到拿起合同要看,女职员反倒不乐意了:“你不是打算一条条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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