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五章 厉害的皇城司(1/1)
因缘际会,随着唐王朝灭亡,五代十国战乱结束,大宋王朝建国,这玉玺也就一直留在了高丽王朝。
直到如今,高丽王朝才决定把玉玺送还回来。可此时早已改朝换代,换代改了。
其实高丽国王王亨也知道,他只是来示好罢了。毕竟传国玉玺是皇权的象征,代表着皇权正统。
“楚二郎,昨晚你在哪儿?”包拯问他。
跪在地上的楚二郎道:“昨晚小人当差,是住在店里的。”
“这么说,高丽王爷盒子里的玉玺你看见了?”
楚二郎犹豫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小人看见了,那玉玺上面刻着龙。”
“你看到以后,还和谁说过?”
楚二郎舱的眼睛,跪在地上嗫嗫嚅嚅不敢吭声。
以包拯的断案经验来看,这厮肯定是告诉了别人,于是他怒喝一声:“说,不说实话拖出去砍了!”
果然这楚二郎吓得浑身一震,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府尹饶命,府尹饶命,小人说,小人告诉了鹿掌柜,还,还有张三郎,赵大郎。”
大宋朝的百姓除了有学问的知识分子,或者有身份的人才会给自己起个名字。像是普通的百姓,都是以姓氏加上排行为多。
比如北宋末年的武大郎,武二郎等等。这楚二郎又是个大嘴巴,当日他看到王秀拿着的这个木盒里的宝贝玉玺,登时告诉了店里的其他人。
其他几个店员登时魂不守舍,纷纷磕头叫饶。
“府尹饶命,府尹明查,小人昨夜都是住在店里,不曾有离开。”
“小人只是听楚二郎说那王爷手里有个玉玺,可并不知是什么玉玺。”
“就是,这种杀头大罪的东西,小人们怎敢有贪心。况且这东西就算是拿来卖,也没人敢买啊。”
他们说的没有错,这可是玉玺。即便是古物也没人敢收更没人敢卖,这要是被查到,可是杀头的。
你可以上交,但无人敢私藏。即便是前朝的玉玺,这也是重罪。以这几个小二和杂役的胆子,他们绝不敢杀了高丽王爷偷走玉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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