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路(1/2)
江超喜欢上了摩托。
男人喜欢上某一种东西往往不会用上太多时间,他们注重的是一种感觉。比如,某个男生喜欢上篮球,可能就是小时候看了卡特的扣篮或者艾弗森的变向。
而江超喜欢上摩托,就是坐上去听到发动机轰鸣的那一瞬间。
“感觉很棒吧?我小时候看电影《终结者》,就想着哪一天能像施瓦辛格一样穿着皮夹克开哈雷,那多酷啊。”丁轩的摩托在江超的前面,他一面戴上头盔一面说。
江超点点头。摩托这玩意儿学起来没那么难,但首先要克服心理上的障碍,第一次骑这玩意儿,会让人产生一种驯服一匹烈马的快感,自豪油然而生。
江超骑的是丁轩爸爸的哈雷,哈雷代表的是一种情怀,而情怀约等于性价比不高。不过看得出来看来,老子喜欢的东西,儿子大概率也会喜欢,这也有遗传。
丁轩教会江超操纵摩托车后,笑了起来:“爽吗?”
江超点点头:“嗯。”
此时江超微微闭上眼睛,又拧了拧油门,听着摩托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心脏剧烈跳动起来,这是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江超甚至觉得自己能感受到多巴胺在分泌。
忽然,江超睁开了眼睛,表情愕然。
因为丁轩已经拔掉了钥匙,摩托车的轰鸣声戛然而止。这种感觉,用郭德成的话来说就像小姐姐已经羞答答地宽衣解带,但最后一秒忽然停下,让人十分难受。
然后丁轩笑了起来:“让你骑上去爽一下就行了。想开?正儿八经的机动车,这是要驾照的!”
江超眨了眨眼睛,不知所措。
驾照?骑摩托车还要驾照?这对江超来说是个知识盲区。
不过丁轩显然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骗人。他故意让江超体验一下摩托车轰鸣的声音,吊足江超的胃口,却在关键时刻一盆冷水浇下来,看着江超宛若即将冲上快乐巅峰却被人刹了车而难受的表情,丁轩觉得自己恶作剧成功,十分开心。
……
江超老老实实地骑在了丁轩那台摩托的后座上,戴上头盔。
丁轩回头看着江超戴好了头盔,才拧燃发动机。
丁轩喜欢摩托车毋庸置疑,但他对刚上车的江超说的第一句话,却让人意外:“安全公里数,也就是多少公里无事故,才是骑手可以炫耀的经历。”
江超微微一怔。
丁轩的摩托车缓缓开了出去。
“我有一个朋友,长相帅气,摩托车技好,喜欢风喜欢自由。但摩托留给他的却是一条假肢。那次,他超车,对面来了一辆大车。于是减速避让,擦到护栏被甩飞撞到护栏外,最后右大腿截肢,右手神经撕裂。”
“他再也不能感受摩托在身下轰鸣的刺激,再也不能拨响曾引以为傲的吉他了。甚至用键盘打字,连有些特殊符号都打不出来……一个大男人因此痛哭流涕,看得我真的难受。”
“从那天开始,我就知道,一定要珍惜那些不愿让我骑摩托的人,他们不能失去我,嘿嘿。”
江超听丁轩说完这些话,心里也有了些触动,默默点点头。
丁轩骑着摩托载着江超往钢琴比赛的分区赛场而去。
丁轩的摩托是一台雅马哈的跨骑,挺大,看上去就很贵的样子,两人虽然都戴着头盔,但身材高大,看上去很拉风,街上行人纷纷被吸引了目光。
跨骑就相当于汽车的手动挡,是带离合的,左手离合右手前刹油门,左脚换挡右脚后刹,操作起来并不简单,但丁轩十分熟练。
“说实话,摩托车实用价值不大,骑起来还累,但爽。我觉得你可以搞一台,不过别忘了考驾照。”丁轩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说。
江超也想到了丁轩说的那些,不过他就在刚才已经有了决定,回去就考驾照,这个寒假把驾照弄到手,再去买一台摩托车。
摩托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更像一种玩具,而不是一种交通工具。这是自由的人的玩具。
德州国际钢琴比赛中国区分赛由国内音乐学院的标杆清北音乐学院主办,地点也设置在了学院内。
踩点。
两人来到清北音乐学院,停好摩托往里面走。
“对了,你也是高三吧?”丁轩忽然问。
江超点点头:“你也是?”
“嗯,再过半年就要高考了……你打算考哪里?”
“考哪里?”江超想了想摇摇头:“还没想好呢。”
继续往学校里面走,江超一边走一边给丁轩介绍德州钢琴比赛。
“德州国际钢琴比赛是世界上含金量最高的钢琴赛事之一,每五年在漂亮国德克萨斯州举办一次。国内的分区赛由大赛委员会授权给清北音乐学院主办。”
丁轩认真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虽然丁轩和乔丹都是江超的朋友,但他们两人的性格却差别很大。对于自己不懂的东西,丁轩会抱着一种汲取养分的态度去了解。
比赛在学校内部的音乐厅举办。两人找到比赛地点,此时工作人员还在做着场地布置的收尾工作,两人在外面瞧了一阵,也没什么可继续看的了,便转身离开。
两人还在逛大学。
江超也是第一次来大学校园里面。好的大学真的很漂亮,不仅是环境漂亮,学姐们很漂亮——这一点估计郭德成会喜欢,还有沉淀在校园内的那种宁静自由的氛围也很漂亮。
“哥们儿,你以后打算要走这条路吗?”忽然,丁轩问了一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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