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犯罪侧写(2/2)
这个怀疑成立。假设真存在那么一个用“意外”来作案的凶手。
“让我试着做一下他的犯罪者侧写...”
林新一开始默默地进行思考:
首先,对方一定对景区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
不然他不会知道这么偏僻的地方有处容易让人失足的悬崖,也想不到这种利用土坡和悬崖来制造意外的杀人手法。
紧接着,通过上一点,可以大致推测凶手的身份:
a.常年来金刚山旅行的登山客
b.景区工作人员
c.当地派出所警察
d.附近居民
林新一脑海里冒出了这四个选项。
范围实在太大,线索实在太少,一时间很难从这四个选项里选出一个答案。
但是,联系到那疑似凶手的神秘人,“持有左轮手枪”这一重要线索:
“当地派出所的警察?”
林新一下意识地选了c。
因为曰本警察目前配备的制式警枪,就是“新南部m60”左轮手枪。
但仅仅因为这样,就判断答案是c,似乎也有些太过想当然。
毕竟,经历过水水晶的恐怖袭击之后...
现在犯罪分子就算是能搞来机枪坦克直升机,林新一都不会觉得奇怪的。
一把左轮枪而已,普通人想想办法也能搞到,不一定非得是警察。
调查似乎又陷入了一片迷雾。
而就在这时...
“等等...”
“神秘人用那把左轮手枪,朝爬树追击他的熊开了一枪。”
“子弹一定是打中了熊,不然地上无论如何都会留有弹孔等痕迹。”
“而棕熊中枪之后,却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血迹。”
“这是为什么?”
关键时刻,林新一想到了这个之前没有得到解答的谜团。
而这个谜团,此刻似乎有了答案:
“因为那颗子弹威力不够。”
“那弹头虽然让棕熊受了伤,也留在了棕熊的身体上。”
“但它威力太小,根本就没有击穿棕熊的‘生物护甲’。”
“而如果棕熊仅仅是‘破了点皮’,那流出的血量自然极为有限。”
“这点血刚一流出来就会被毛发吸收,伤口也会很快凝固止血,所以才不会有血液滴到地上。”
林新一之前是出于惯性思维,觉得那头熊既然挨了枪子,就该大量出血才对。
但现场找不到血迹,却很可能是因为那头熊受的伤太轻,流的血太少。
这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
但和多数人潜意识想象的不一样,不是所有枪都有那么大的威力,一枪就能让野生动物遭受重创。
部分枪的威力极小,根本无法对棕熊这种大型生物造成有效杀伤。
比如说,1.8j,也算是枪。
又比如说,警用手枪。
为了尽量不在行动中造成伤亡,警用手枪的威力普遍被设计得较小。
说到这,林新一就不用想起自己以前工作时接触过的,国产05型警用左轮手枪。
这把枪江湖人称“善良之枪”。
曾有警察以此枪近距离射击匪徒,子弹尽数被匪徒的羽绒服挡下。
还有警察试以此枪射杀发疯公牛,前后射击四十多枪未果。
公牛表示:“你给爷刮痧呢?”
当然,曰本警方目前使用的新南部m60转轮手枪,可要比林新一以前工作时见过的“善良之枪”大上许多。
但这个“大”字只是相对而言。
同为警用手枪,新南部m60转轮手枪的威力其实也十分拉胯。
用来杀人还勉强行,想用来杀熊,那基本是痴心妄想。
成年棕熊如此皮糙肉厚,其体表的毛皮和脂肪堪称是生物坦克装甲。
如果那神秘人用的是警用新南部m60左轮,那即便是抵近射击,也绝对不会对棕熊造成什么重伤。
棕熊只会受到轻伤,然后被枪击吓得负伤逃走。
而因为受伤太轻,出血太少,所以才没有在现场留下血迹。
“似乎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这些线索在林新一的脑海中连成一线。
那个大胆的猜测变得愈发清晰:
“凶手,难道是一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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