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四十六室的行事原则(2/2)
们最多将对方送进蛆虫之巢,可眼前这个人是蛆虫之巢能关得住的么?“正确的选择。”
“只是无故离开瀞灵廷七十二年,你还是否有资格成为护廷十三队的一员还值得商榷。”
“并且你刚刚的行为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都无法被原谅!”
这些话听上去可怕,但宏江根本不放在心上,典型的小惩大诫,从那句‘正确的选择’开始,他就知道自己不会出什么大事了。
“现在对你做出如下决定,消除的队籍暂不恢复,没有得到四十六室的允许不得擅离瀞灵廷,而你本人将进入灵术院执教七十二年作为惩罚。”
“此命令,即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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