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之五大剑宗(1/2)
先提前说一句,一家之言,如有谬误,一笑而过便可。
要说剑宗,就必须要先提一下剑法。
剑法分两种。
一种是公孙大娘那种“表演型”剑法。
另一种,则是战场所用的“杀人剑法”,或者称之为“阵战剑法”“军队剑法”。
表演型剑法汉朝尚未出现,要源于唐朝。
为什么唐朝会有表演型剑法?主要是因为大唐和周边的各国交流更加频繁,出现了万国来朝的场景,少不了各种小国之间的争强斗胜,唐朝作为老大经常要调解手下小弟之间的矛盾,经常说嘴说不听就要拳头说话,一不小心就死一堆外国人甚至包括他们的王子酋长,导致各种外交纠纷。
于是为了鸿胪寺的外交官员不至于忙死,大唐不得已开启了“外交管理模式”。
怎么管理呢?说白了就是绞尽脑汁的设置规定,让这些外来的蛮夷不要在斗殴中搞出人命。
于是,各种“为了不杀人而存在的格斗技巧”,就是在那个时候纷纷涌现。
其中无兵器的格斗,就是后世著名的“相扑”。
相扑这个格斗技的发明,就是为了当时出使唐朝的那些外国朋友不至于在斗殴的时候把对方打死惹出外交纠纷。
所以规则就是“不许拿武器”“不许用拳头”“不许穿鞋子踢人”“不许攻击下体”“不穿铠甲”等等……
总之,各种规则就是为了不打死人。
后世的ufc什么的也一样,从最初的“无规则”,到后来的40多条比赛规则,各种禁止,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打死人。80年代的ufc还有点事故出现,时不时的打死打残几个,可过了2010年后,基本上ufc和也就没多大区别了。
表演性剑法亦然。
也就是说,这种剑法并不是以“杀人”为目的,而是以如何表演的花俏好看,所以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剑舞”,属于“体育竞技”。
而杀人剑法,则是纯粹为了战争而存在的,是战场上的主流。
杀人剑法的目的只有一个——杀人。
最有效最快捷的杀人。
常规战永远都是步兵,而杀人剑法,正是步战的必需品。
顺便说一下,刀是属于剑的一种,还有吴钩、峨眉刺、匕首这些也同样,都只是属于剑的分类。
最初也没有“刀”这个说法,而是“单刃剑”或者更详细的分为“单刃邉掣剑、单刃厚脊剑、单刃缳首剑”等,后来才简称为刀。
所谓的刀法,只是属于剑法的一个分支。
就好像日本的各种武士刀的流派都是属于“剑道”,武士刀也都统归为剑,而没有“刀道”这个说法。
总之,一切短兵器战斗技巧都被统称为“剑术”“剑道”“剑法”。
杀人剑法,就是一切练兵兵法的基础。
在后世兵法书中记载的“军队剑法”“杀人剑法”主要分五家,这五种剑法被记录在各种讲解步兵战法的兵法书中。
比如,阳明先生王守仁的徒弟,明朝军事大牛郑若曾在《江南经略》有记载:“使剑之家凡六,曰马明王、曰刘先主、曰卞庄、曰王聚、曰马超、曰邉掣厚脊短身。”
抗倭名将胡宗宪编著的《筹海图编》也有记载:“天下剑道有五:一曰马明王、一曰刘先主、一曰卞庄、一曰王聚、一曰马超。”
明朝武学大师、军事家何良臣的《阵纪》更详细给出介绍:“剑用则有术也。法有剑经,术有剑侠,故不可测。识者数十氏焉,惟卞庄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主之顾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超之出手法,其五家之剑庸或有传。此在学者悉心求之,自得其秘也。”
也就是说,在从春秋到明朝,在真正战场武学中,这五个人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五大宗师。后世一千多年的冷兵器战争里,所有军官、将军、勋贵世家,都学习的是他们的剑术。
只有这五个人的剑法,才是真正的“实战剑法”。
那么,这里的五大剑术宗师是谁呢?
首先卞庄可不是庄周子本人,而是指他所在的一个村落。卞庄村就好像后世的陈家太极村那样的,是一个擅长剑术的村子。
《史记》中有记载,春秋时期,卞庄的一个男子参加战争,在战斗中用剑术一个人杀了七十多个敌人,力战而死。从此卞庄成为了天下武学胜地。
真实的战场可不是本书里面有真气,高手没牵制可以割草,历史上能真正在步战情况下以一敌百的武将都是极为少见的,非顶级高手无法做到。在不骑马不持弓的情况下,步战能杀死70多个合格士兵的已经是最顶尖的强者,典韦也不过就是砍死几十个而已。当然,典韦当时的情况是处于“固守”,不能游走走位,否则以典韦的实力应该能发挥的更出色。
王聚此人历史无名,虽然其剑法被后世诸多兵书推崇,但是其人其事却少有记载。疑为汉代剑道大师“王越”但无确切考证。
后世扶桑剑道名家中的“北辰一刀流”即为王氏起落法的传承分支,也就是小说电视里的“迎风一刀斩”。
马超不用多介绍,马超的出手法,以出手迅速而闻名,追求的就是一个出手快,便是后世扶桑的“居合斩”,“拔刀术”。
马明王就是马芳,此人乃是明朝中期以后真正意义上的天下第一高手,戚继光带兵虽然牛逼,但是真论个人武力,应该无人能胜过马芳。
《明史》称其“大小百十接,身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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