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消弥远祸(1/2)
和议已成,祸水南引,幽州迎来了难得的和平时光。
有刘备在青州吸引着袁绍的火力,田峻终于可以有时间来做早就想做的那件大事了。
田峻想做的那件大事,便是——军政改革。
当前的州牧制和太守制,存在着非常大的隐患。不论是州牧还是一地太守,都是军政一起抓,而且没有任期时间长短的限制。
这种制度,就是典型的军政独裁制度!
这种军政一体抓和没有任期限制的独裁制度,必然导致各地州牧和太守各自为政和尾大不掉。而当各地军政长官各自为政,尾大不掉的时候,能够约束各地军政长官的便只剩下节操和忠义了。
人性都是贪婪的,节操都是有价的,忠义也是可变的!
人心是最难测也最善变的东西,忠奸常在一念之间。表面上的忠诚并不能代表内心,今日的忠诚并不能代表明天或者永远。
用节操和忠义约束各地军政长官的方法是愚蠢的,也是致命的!
所以,要保证各州郡可控和稳定,就必须从制度上去改变宅,而不是……仅仅弘扬节操和忠义就够了。
以前田峻只有辽州一地,这种军政独裁制度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州牧是田峻自己,独裁者也是田峻自己。但是现在多了半个幽州,而且以后还可能增加更多的州郡,如果再不改革这种制度,就可能出现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军政独裁者。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田峻只希望自己是军政独裁,绝不愿看到手下再出现一帮军政独裁者。因此,军政制度政革已经迫在眉睫。现在还是集团发展的初期阶段,在这个阶段改革军政体制,遇到的阻力会最小,若是等到地盘大了再改,遇到的阻力和造成的内耗伤害就会更大更多!
所以,在与袁绍停战并且“祸水南引”之后,田峻便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军政制度的革新。
……
军政独裁制的改革,其实就是三大要点:
其一,军事与民政分开。即:军事长官不涉民政,民政长官不涉军事,各司其职,违者等同谋逆。
其二,任期时限制。即:所有的军事和民政长官,都必须有一个任期时限,到了最后期限必须卸任转岗,以防在其所主导的体系内形成无限坐大的恶性关系网。
其三,轮换制。“轮换制”其实是“任期时限制”的一种补充和特例。这种轮换制除了防止军事和民政长官在某一地区坐大之外,更重要的是防止军政长官与民政长官的相互勾结,狼狈为奸。
……
通过讨论,在“军政分离”方面,田峻决定推行以下几项改革:
其一,不再设州牧之职,改州牧为刺吏,刺史不统军,只负责一州之民政以及地方治安,刺吏所能控制的武装力量只有衙役。
其二,取摘太守对民政的管理权和参与权。太守只统军,不得干预民政。
其三,由郡丞独立负责民政,郡丞向刺史汇报。这样就变成了各地郡丞的老大不再是太守,而是刺吏。
其四,建立军区制,由军区统帅管理各地太守,军区统帅只统军,不得参与任何民政。
其五,田峻做为最高长官,管辖各地军区统帅和刺史。
如此一来,军政架构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基本上可以从制度上实现军政分离了。
接下来,便是“任期时限”和轮限制方面的改革。
在这两方面就简单了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规定:
其一,军事长官(军区统帅和太守)以及民政长官(刺史和郡丞)都是以四年为一届,一届期满后,就得调任或卸任。特殊情况下,可由田峻本人批准再干一届,但是,最多不可以超过两届,也就是八年最大期限。
其二,以“轮换制”做为“任期时限制”的补充,军事或民政长官在某地任期满了之后,除了卸任转岗之外,还可以在地区之间轮换。在轮换之后,依旧遵守任期时限制,即:四年为一届,最多两届。
其三,军事和民政长官不得同时轮换到同一个地区,以防形成“老搭档”而狼狈为奸。
……
制度定下来之后,田峻卸任辽州牧,只担任镇北将军,短期内,在辽东襄平和幽州蓟县同时保留镇北将军府,供田峻办公。
然后,民政方面,由刘和担任幽州刺史,由田丰担任辽州刺史,各地郡丞从原太守府官员中择优录用,也有一部分从投奔而来的各地士子或辽东书院的学生中考核招聘。
在军事方面,设立辽州军区和幽州军区,辽州军区由太史慈担任主帅,除了负责辽州军事之外,兼顾青州的东莱郡。幽州军区则由高顺担任主帅。
而比太史慈和高顺更加资深的黄忠和鞠义,则直属镇北将军府,担任镇北将军府的左右副帅,统率直属镇北将军府的五万精兵
除此之外,贾诩、成公英、李优三人分任“左右前”三大军师,隶属镇北将军府,典韦、雷熊则担任田峻的亲兵统领。
另有跟随田峻的元老——沮授,则被做为田峻的特使而派到东莱郡,暂时担任华雄的军师,协助华雄应对青州局势。
军政体制改革定出框架之后,在细节的规定和推行方面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田峻将体制改革的正式实施推迟到半年之后,然后让手下人去制订阶段性执行计划。
……
在处理军政体制的改革问题的同时,田峻也对幽州的民生推行出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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