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国虽强,民不富,何谈盛也(1/2)
此时韩信已经被熙熙攘攘的人群热议声,从思绪之中拉回。
看着那些威武的黑甲骑兵,已经站的笔直,守卫街道两侧的执戟卫士,韩信十分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自己正前方,一辆镀金豪华车驾,上面用金丝雕刻着各种栩栩如生的花纹,让他不由眼神一亮。
长长的浩大的队伍,一眼望不到边。
就在这时,赵忠从御驾上缓缓走了下来,然后撇了一眼韩信。
韩信当即不敢回视,老老实实低下头。
很快赵忠恭恭敬敬的弯下腰,守在车门处。
一只金丝步履的大脚,从车撵上准确无误的落在一个金丝楠木雕琢的台阶上。
嬴政头戴旒冕,身穿黑色玄鸟帝袍,缓缓走了下来。
“参见陛下。”
后面早已等候多时的文武群臣,无不高声齐呼。
围观的众人,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这位突如其来的大人物,竟然是当朝始皇帝陛下。
“拜见陛下。”
无分男女老幼,无不高呼道。
不管他心中如何作想,不管他们喜欢还是不喜欢,这便是不可违背的规矩。
陛下?
低着头的韩信被吓到了,他犹然记得。
当年在私塾问先生,这世上最有权势,最富有的人是谁?
先生告诉自己,这个人叫始皇帝,上至天上的日月繁星,下至地下的山河湖泊,都是他的。
就算天下芸芸众生之生死,也都在他一念之间。
他就是天下最富有,最有权势的人吗?
韩信难以抵挡心中的好奇,瞧瞧抬起头,用余光向前偷瞄一眼。
那是一个威严的面孔,若隐若现,最让韩信记忆深刻的就是那双明亮深邃的黑眸,那里仿佛拥有着无穷魔力,让人不敢直视。
他很高,虽然他的面孔被旒冕半遮住了,但是韩信离得很近,依夕可以清楚的看到,他的面容棱角分明,虎口,日角,大目,隆鼻,坚毅而又不失英俊,
尤其是高达九尺的身形,给人一种高山仰止,高不可攀得气势。
突然那道黑眸,似乎察觉到了自己的窥视,扫视而来。
韩信被吓了一大跳,连忙收回目光,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就在韩信忐忑不已的时候,一双大脚,印入眼帘。
看着那双近乎奢侈的金丝步履,韩信就知道这双履的主人,正是刚刚自己窥视的那个高不可攀的中年男人。
“抬起头来。”
嬴政看着脚下匍匐的韩信,声音洪亮道。
“喏。”
韩信心中自然害怕万分,可是又不能不遵命。
小心翼翼的抬起头,韩信只能双眼下垂,不敢迎视这个正在打量自己的犀利目光。
“汝叫什么?”
嬴政看着战战兢兢,穿着破破烂烂的韩信,不由问道。
“黔首韩信,拜见陛下。”
韩信紧张无比,这个男人给自己的压迫感实在太强大了。
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更没有见过比这个男人气场更强的人了。
“你要卖房葬母?”
嬴政看着韩信写的歪歪扭扭的四个大字,沉声道。
“是的陛下。”
韩信不敢隐瞒什么,鬼使神差如实道。
“房子朕买了,你不用在这里跪着了,起来吧!”
嬴政说完,撇了一眼身旁候着的赵忠。
赵忠也是宫里的老人了,身为咸阳宫宦者令,他入宫也二十多年了,赵高在他面前也是后生。
只不过他一直都在管理后宫内侍,赵高突然失势以后,赵忠成功逆袭,成了陛下面前的红人。
符玺令事这个陛下身边最亲近的职位,终于落在了自己的头上。
在宫中混了这么多年,又如何不明白陛下的用意。
连忙上前,扶起韩信,并十分殷勤的为年幼的韩信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真是可怜的孩子。”
赵忠脸上一点嫌弃之色都没有,为韩信整理杂乱的头发。
心中却若有所思,陛下为何如此看重这个少年郎?
莫非这少年郎是陛下在宫外的私生子?
可陛下一向洁身自好,从未有过任何绯闻传出,不应该啊!
“陛下真的买房子吗?”
韩信并不知道陛下为什么买自家的房子,在他看来以陛下的富有,根本不需要自家那栋破房子。
只不过,他不愿去深想,此时已经被满心的欢喜填满内心。
只要卖了房子,那就可以让母亲入土为安了。
“君无戏言,朕说买,那就一定会买。”
嬴政有些哭笑不得,自从亲政以后,已经很多年没人敢质疑自己了,没想到今日被一个毛头小子被怀疑了。
“拜谢陛下。”
韩信开心的双眼通红,想到终于有钱能够让母亲下葬,他忍不住热泪盈眶。
“走吧!带朕去看看你家房子如何?”
嬴政话锋一转,对着韩信道。
“是,陛下,这边请。”
韩信开心万分,用破旧的麻衣袖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道。
嬴政没有坐车,而是与韩信在万众瞩目的街道上漫步。
大约走了半个时辰,嬴政顺着韩信指着的方向,总算看到一栋残破不堪的老房子。
顿时,嬴政停了下来,站在原地,看着眼前破旧的房子,陷入了沉思。
许久之后,他才恢复如常,跟着韩信一同走进了破旧的老房子。
看着那张木塌,准确来说只是一块破木板上的中年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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